在曹雪芹原著后30回佚稿中,探春的结局如何?第22回探春的灯谜,庚辰本有一脂批云:"此探春远适之谶也。"这与第5回的册图、判词、曲子等等相一致,把探春的结局是远嫁点得十分明白。
但是,探春将远嫁到哪里?嫁后"命运独佳"还是"生于末世运偏消"?"独佳"到什么程度?"运偏消"又是何种状况?这依然是探春结局的症结所在。
在主"佳"说中,最盛行的是"外藩王妃"说或"海外王妃"说。此说最早恐怕起于某一"旧时真本"--"三六桥本"的后30回续书(此本因系蒙族人三多六桥所藏,故名,后亦佚失)。据说其内容跟程高本后40回续书殊为不同,关于探春的结局即是"远嫁外藩"。
曾见过该本的日籍教授儿玉达童补注道:探春"远嫁,杏元和番"。又,《批本隋园诗话》也有一批云:贾府"内有皇后(指元春),外有王妃(指探春)",这大概也是从上述"真本"得来的。因此,关于探春的结局,这个"外藩王妃"说反而比现行后40回续书的"嫁于镇海统制少君"说,更引人注目,更为人接受。
但是,所谓"旧时真本"的三六桥本,其实也并非曹雪芹原稿,而是后人补写的续书之一。启功先生指出:"此当亦一续本而非真本。"周汝昌先生说:"揆其实际,盖除根据所知原著情节复述而外,又杂入其它来源之素材,揣度此本,艺术性未必甚高"。故而该本对于探佚固然有某些参考价值,但决不可把它当作权威依据,从现知的该本的内容看,它有不少明显的背悖原著之处。鉴于此,我们对于这个本子,仍有必要作一番"斥伪返本"(鲁迅语)的辨析。本文拟对探春远嫁的结局,重新予以探佚:
一探春远嫁的时间
探春远嫁的时间,在曹雪芹原稿后30回中,大概是比较靠前的,根据是:
1.前述那条脂批,点明了探春"远适"之后说:"使此人不去,将来(贾府)事败,诸子孙不至流散也,悲哉伤哉!"这一批语,把探春的能耐或作用估计过高(贾府"事败"乃大势所趋,"运终数尽,不可挽回",决非探春或哪个个人所能挽救),但它透露了一个事实:贾府"事败"是在探春离家后"将来"的事,即探春远嫁是在贾府抄没之前,其门面未倒之时,两者相距有相当一段时间。
2.由迎春的婚事推断:迎春从第72回官媒求亲,到第79回嫁给孙绍祖,中间仅隔六回文字;而探春的婚事,在第77回已"有官媒婆来求说",可知她的出阁,虽不一定也隔六回,但恐怕距此也不会太远。
3.第77回,当官媒来"求说探春"时,王夫人因"近日家中多故","心绪正烦,哪里着意在这些小事上"。由此观之,探春的婚事是否会因此而拖搁得很久?答曰:不一定。因为当官媒求说迎春时,也曾有一延宕:王夫人因考虑到贾政刚从"外任"回家,好不容易"骨肉完聚",忽提婚嫁"恐老爷又伤心,所以且不提这事"(第72回)。但是间隔六回文字之后,迎春还是早早地出嫁了。须知从第72回之后,作者多处点出园里的小姐都"大了"(即成年了,15岁以上婚嫁之年了),连年龄最小的惜春也说:"如今我也大了。"(第74回)按当时习俗和贾府门第,年已搡梅的探春的婚事,是不会延搁很久的。
只是:这里所叙官媒求说探春,在王夫人看来是"小事"一桩,而实际上到后来正叙探春"远适",却是极大的大事(且待后文探佚),这中间如何由"小"变大,肯定有一个曲折复杂的过程,叙写这个过程又肯定需要运用大手笔,占用较大篇幅。鉴于此,我们说探春的从说亲到"远适",其事态之变化,内容之庞杂,所用文字或篇幅又必然会超过迎春,大概是可以逆料的。
二探春对远嫁的态度
对于"远适",探春会抱有一种什么态度呢?这一点之所以重要,从中可以推断仅仅"远适"一端,是否足以构成探春结局的悲剧性。
探春对于远嫁的态度,取决于她的个性性格和她在贾府的地位、处境、心境。让我们来简单回顾一下前80回,尤其是第55回之后探春的情况:
1.探春在贾氏姐妹中,是最为"才自清明志自高"的一个。关于她的才,凤姐说:"好,好,好,好个三姑娘!我说她不错。"她说她"与众不同"(第74回)。凤姐将府中少爷小姐一个个算下来,都是"不中用"的货,"只剩了三姑娘一个,心里嘴里都也来的"(第55回)。所以平儿说:"二奶奶在这些大姑子小姑子里,也就只单畏他(探春)五分。"这倒并非单纯向仆妇婆子虚张声势,第74回"抄检大观园"时,凤姐惟独对三姑娘又陪笑又解释,还"直待伏侍探春睡下",佐证了平儿所言也确是实情。
关于她的志,探春自己说:"我但凡是个男人,可以出得去,我必早走了,立一番事业,那时自有我一番道理。"(第55回)譬如"敏探春兴利除宿弊"一回,证明了他确实敢作敢为,抱负不凡。
2.但是可惜,探春"先天不足":第一,她毕竟不"是个男人",是个女的。用她自己的话说:"偏我是女孩儿家,一句多话也没有我乱说的。"第二,更甚者,她又偏是个姨娘生的庶出小姐。凤姐在称赞她的才干之后,叹惜道:"只可惜她命薄,没托生在太太(王夫人)肚里。"第三,最最懊丧的是,她又偏是最"阴微鄙贱"、最招人嫌的赵姨娘所生的庶出小姐,因此太太王夫人虽"疼他",面上还是"淡淡的","皆因是赵姨娘那老东西闹的"。这是探春之所以跟其生母始终矛盾百出的根子所在。她有时甚至羡慕起比较本分老实的周姨娘来了,她对她妈说:"你瞧周姨娘,怎不见人欺他,他也不寻人去"(第60回)。
3.为了解决志大才高与"先天不足"的矛盾,探春所能做的惟一的主观努力,就是"只拣高枝儿飞","只顾讨太太(王夫人)的疼"。第46回鸳鸯抗婚时,贾母把王夫人也连带着训斥了一通,王氏非常"委曲"、尴尬,但谁也不敢出头为她辩解。惟有探春是个"有心的人",幸亏她及时出来给王氏解了围,还使贾母当众向王氏认错"赔不是",争回了多大的面子!由于探春的这个功劳,其结果便是"太太满心疼我",终于争取到了让她代理家务的位置。
4.但是,也正是从探春理家开始,才明显地表现出她的"命薄"中更具决定性的方面,即"生于末世运偏消"这一点。在她刚刚施才展志、"兴利除弊"伊始,作者借宝钗之口一言以蔽之日:"可惜迟了!"
探春理家,从王夫人方面来说,虽有赏识她的成分,但主要还是因为凤姐病了,仅仅让她"暂代数月"(第55回脂批),并且以李纨为主,以宝钗为"监察"。从凤姐方面来说,这位管家奶奶从中耍了滑头:她为了摆脱"日夜焦劳百般弥缝,犹不免骑虎难下"的困境,"趁着紧溜之中",自己"抽头退步",把家族危机转嫁给探春,脂评说这是凤姐的"移祸东吴之计"(第56回批语)。探春接过这付乱摊子,一上台就遇到"愚妾"和仆妇们"太闹的不像",紧接着便是接连不断的没"规矩"、没"王法"的大小事故,"各处大小人儿都作起反来了,一处不了又一处",闹得"家反宅乱"、"乱为王了",直至爆发"抄检大观园"。这时的贾府,已经到了"再不能依头顺尾"(平儿语)的时候了。
值得注意的是,这中间探春的态度和心境的变化:在她理家之始,兴头最足,"兴利除弊",但一经领教这付摊子之乱,不多久她便变成了个"乖人","不肯多走一步",很快地也"抽头退步"了,遇事便说:"怎么不回二奶奶?""等太太回来自然料理"......她把球又踢还给了凤姐和王夫人。并且,从她理家之日起,先是被气得大哭了一场,伤心地说:"我细想,我一个女孩儿家,自己还闹得没人疼、没有顾的"(第56回);接着经"家反宅乱"之后,她又感慨万千地说:"外头看着我们不知千金万金小姐,何等快乐,殊不知我们这里说不出来的烦难,更利害"(第71回);待到"抄检"前夕,当她看到迎春被欺受气,她更感触良深:"物伤其类,齿竭唇亡,我自然有些惊心。"(第73回)......
总之,探春理家,是她在贾府的惟一一次施才机会,但因生不逢时,恰值"末世",结果不仅越理越乱,反而给自己招来了一系列"烦难",证明了她施才不能,伸志不得,命运"偏消"!而最后促使她对贾府失去信心的,还是"抄检大观园"。
5."抄检大观园",贾府中人几乎都清楚:是邢夫人与王夫人,荣府长房与二房(背后是贾赦与贾母)之间关系"尴尬"、相互"嫌隙",矛盾冲突发展的结果。这就是尤氏说的:"我们家下大小的人只会讲外面假礼假体面,究竟作出来的事都够使的了。"(第75回)但是真正敏感到这场"抄检"作为一个信号、一种预兆,它所包含的全部严重性的,还是"看得透、说得出"的"敏探春",她痛哭流涕地说:
"咱们倒是一家子亲骨肉呢,一个个不像乌眼鸡,恨不得你吃了我,我吃了你!"(第75回)"你们别忙,自然连你们抄(家)的日子有呢?你们今日早起不曾议论甄家,自己家里好好的抄家,果然今日真抄了。咱们也渐渐的来了。可知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是古人曾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第74回)。须得注意的是:由于在"抄检"时探春打了邢氏的"得力心腹陪房"王善保家的一记耳光,连她自己也身不由己地卷入了这场"乌眼鸡"之间的争斗。她说:"我昨日把王善保家那老婆子打了,我还顶着个罪呢!"(第75回)
总的说,探春在贾府的日子并不好过;到了佚稿中,贾府的"自杀自灭"和内外矛盾必将继续恶化,探春的处境与心境亦将更加"烦难"。在这种情况下,这位早就想出去"立事业"的才女,碰上远嫁出走的机会,她当然求之不得,便憋着一肚子气地从此远走高飞了。
因此光就"远适"本身,即使在封建社会,也不一定够得上悲剧(仅仅嫁得远一些)。探春对于"远适".倒是巴而不得的事.这对于当时的女孩子,是惟一"可以出得去"的机会!她决不是恋家,倒是盼着远嫁,所以这对于她,并无什么悲剧成分(设若真的到"外藩"或海外去做"王妃",那岂不更是喜出望外,天助人愿?要知道"和番"本身就是探春所不敢企及的极大的"事业,!)。因此第5回她那曲子的口气是:"告爹娘,休把儿悬念","奴去也,莫牵连"。这最后一句,既是说你们不要牵挂留连,又跟惜春的"矢孤介"的癖性颇有些相类:"我只知道保住我就够了,不管你们。从此以后,你们有事别累我!"(第74回)第22回探春的灯谜诗"莫向东风怨别离",倒反是劝家人既不要埋怨"东风",也不要埋怨"别离"。至于探春的册图上画的"船中有一女子掩面泣涕",这并不是说明她对远嫁的心境,而是在预示她远嫁之后的某种悲剧状况,而后者,才是她的真正的悲剧所在(后文再谈)。
那么,探春有没有可能远嫁到"外藩"或"海外"去做"王妃"呢?三"外藩王妃"的不可能第63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探春掣得一签是:"日边红杏倚云栽。"又注日:"得此签者,必得贵婿,大家恭贺一杯。"众人打趣说:"我们家已有了个王妃(元春),难道你也是王妃不成?大喜,大喜!"这在书中是直接把探春与"王妃"联系起来的惟一的一处,是"探春王妃"说的最有力的凭据。三六桥本的"外藩王妃"之说,大概就是据此演化出来的。
但其实,"难道你也是王妃不成"这句话,不过是众人从"必得贵婿"一注生发,所开的一个玩笑。并且,它的语气,作者有意用的是疑问句,而不是肯定句。它的这一"难道"与"不成",也就把探春是否真是"王妃",推在不确定、未可知之列了。
那么,探春究竟是否"也是王妃"呢?不是。
(1)作者好像惟恐读者拿这句话当真,他在这次掣签的前一回,特意让探春自己,预先作了明确的否定的回答。第62回,探春在历数众人的生日时道:"大年初一也不白过,大姐姐(元春)占了去,怨不得她福大,生日比别人就占先,又是太祖太爷的生日。"这段话跟小厮兴儿说的"我们大姑娘不用说,但凡不好也没这段大福了"(第65回)相呼应,其意并非在宣扬宿命论,亦不是在表现探春"见解鄙俗"(陈其泰评语)。它的中心一点分明是说:只有元春"福大"到做"王妃","别人"都不能与之相比,也就是说,其他姐妹(当然包括探春自己)无一人能够与之并肩,"也是王妃"。令人玩味的是,作者偏偏让探春来说这一点,这就等于事先否定了众人的"难道你也是王妃不成"的疑问,明确地回答了她不可能有像大姐姐那样做"王妃"的"大福",这是作者惯用的"虚敲实应之法"(顺便提一下,探春自己的生日是"三月初三",作者对它自有别种用意,这后文再述)。
至于元春是"皇妃"而不是"王妃",这一点很可玩味,因为众人已经说了:"我们家已有了个王妃"一元春,曹雪芹在这里显然有意把元春的"皇妃"写成"王妃",反而更有针对性地否定了在贾氏姐妹中,再也没有第二个能够"福大"到去做"王妃"的可能。
(2)与上述一点相一致,在第5回预示人物未来结局的权威依据"金陵十二钗"判词中,也只有元春有关于做"妃"的寓指,如"弓(谐音"宫")上挂着香橼(谐音"元"--元春)","榴花开处照宫闱"等等。其他十一"钗"全无这方面的暗示,而探春的判词,除了强调她远适海隅("一片大海,一只大船")和结局悲惨("掩面泣涕"、"运偏消""一梦遥"等等)两点而外,丝毫没有关于"王妃"的任何暗示。
相反地,在元春的判词中确凿指出:"三春争及初春景!"这句话,最明确不过地预告了迎春、探春、惜春"三春",谁也及不上"初春":元春,哪一个也不可能有元春似的做"王妃"的光景。或日:元春是"皇妃",探春仅是"王妃",相形之下还是低了一档,故而也可以说"争及"--不及云云,这未免过于牵强了。因为上文已述:在作者笔下,众人明明把元春也叫作"王妃",故意模糊了"皇"、"王"的等级。这里的"争及"或不及,显然只是针对判词预示:不能像元春那样,显贵到入宫为妃而言,亦即仅仅是指"三春"都不可能"福大"到"也是王妃"的意思。
(3)"日边红杏倚云栽":这句酒令也曾被当作探春将来做"王妃"的一个依据,但这是绝对靠不住的。这句酒令摘自唐代高蟾的《下第后上永崇高侍郎》一诗:
天上碧桃和露种,日边红杏倚云栽。芙蓉生在秋江上,不向东风怨未开。原诗前两句是说:别人都高高得中,在皇帝身边飞黄腾达了;后两句是说:而我却名落孙山也毫无怨言,独自在"秋江"边上孤芳自赏。因此若拘泥于原诗诗意,则既可以说是喻指富贵荣耀,甚至在朝显贵,又可以说是隐射孤单零落,寂寞清冷。
曹雪芹在《红楼梦》里摘用现成诗句,其意往往与原诗无关,甚至褒贬、顺蹇恰恰相反的。譬如第40回宝钗的酒令,原出自旧谣:"铁锁练孤舟,千年永不休。天下大乱,此地无忧;天下大旱,此地丰收。"原意可谓大吉大利之至。但到了曹雪芹手里,这"铁锁练孤舟"一句,却变成了宝钗的"金玉成空"、独守闺房的"不祥之谶"。再如该回湘云的酒令,也有"日边红杏倚云栽"一句,然湘云恰恰与"王妃"毫无缘分,而是"自首双星":与夫君分离终老!
探春的酒令"日边红杏倚云栽",所谓"倚云栽",依然不过是在喻指探春嫁到天边的"远适"。所谓"日边红杏",无非是说"得此签者,必得贵婿",并非说"必是王妃"。因此接着黛玉向探春开玩笑,说的也是"命中该着招贵婿的",而不是说"命中该做王妃的"。根据这一伏笔,探春日后所嫁(跟湘云一样)是一位"贵婿",荣耀得很,这是可以肯定的,但这位夫婿是否一定"贵到"亲王"、"郡王"、"藩王"一级,可就全然只是似是而非的悬揣了。譬如第5回的曲词【虚花语】云:"天上天桃盛,云中杏蕊多",说的也只是富贵一时、瞬息繁华之意;若说"云中杏蕊多",必指"在朝显贵"、"也是王妃",则焉能用一"多"字?哪里会有那么"多"的王妃?
至于探春的酒令"瑶池仙品"四字,不过是在赞美此人的才华卓然、人品出众,此外别无他意。同理,作者形容警幻仙姑"瑶池不二,紫府无双",形容宝琴"前身定是瑶台种",也仅仅是这个意思。警幻和宝琴可决不是什么"王妃"!
(4)探春的鸾音初动,是在第77回:"有官媒婆来求说探春。"这一细节值得注意,它更直接地预露了原稿后30回探春出嫁时,她不可能是王妃,至多只能是品官的妻或媳。因为,按清制:"王"一级的婚娶,由皇帝"指婚"或"赐婚",不用媒妁(官媒婆);只有"品官士庶"议婚,才必须先"使媒氏通言,俟许",方可结亲。
如,亲王婚礼:"将及冠,访朝臣女或外藩王女年齿相当者,奏闻请旨,命下(完全是命令式的,谈不上"求亲"),以次行礼";"如奏旨赐婚者......诣太和殿前谢恩如仪"。这里特注有一笔:亲王"为未分家之子娶,同(指婚或赐婚)"。而其他如"世子郡王婚礼","与亲王同"。(《大清通例》卷二十三、二十四"嘉礼")
尽管这个"指婚"制度,到了乾隆三年有所放宽,但也仅仅放宽到"世系远者,各听其便",若"宗室子女婚姻",是仍"须候旨指配"的。而《红楼梦》中的东、南、西、北四郡王(他们也称"藩郡",第15回),从"圣上"亲赐北静王水溶以"鹬镐(兄弟的象征!)香念珠"看,显然都是宗室王,他们自己或其子女嫁娶,皆在"候旨指配"之列。因此从"官媒求亲"一点看,探春断无嫁于这类王府去做"王妃"的可能。
若是外藩王(包括异姓王、异族王、异国王)或其子向本朝求婚,探春作为"和番"--即王室间、民族间、国家间的"和平使者"下嫁,那就更不是通过媒婆,而是必须由皇帝指赐,"奉旨"而行的大事了。(程高本续书写某一"外藩王"要娶巧姐,中间用了"媒人",那是因为他不是"正娶",更不是"和番",仅仅是"要买几个使唤的女人"或买个"偏房",所以可以"各听其便"。)
只有"凡品宫论婚",包括"自公、侯、伯讫九品官"以降,乃至"士庶",才须得"先使媒妁通书"或"使媒氏往通言","俟许"(须等女家同意允准,而不是只须皇上"命下"),乃诹吉"纳采"。不管"官员自婚,及为子女婚",皆然,亦即"品子未任职,礼视其父"。
鉴于上述礼制,那"官媒婆来求说探春"一句,等于是明白无误地预告了:探春的出嫁不可能去做"王妃",不管是本朝的还是外藩的,海内的还是海外的。从第77回迎春的有"官媒婆"来求亲,接着嫁了"现袭指挥之职"孙绍祖看,探春的由"婚氏通言"的婚事,其夫家也只能是品官一类。作者将这二"春"的婚事如此先后连接,不仅预示了探春的杏期也已不会太远,同时透露了其夫婿纵"贵",也不可能是"王"。
以上1~4诸点,我们从《红楼梦》前80回书中的有关伏笔、预示、细节透露和礼制,否定了关于探春"也是王妃"或"外藩王妃"之说。下面,我们再从清朝史实、作者倾向,进一步讨论一下探春"和番"或"外藩王妃"的不可能:
(5)就清朝的历史事实而言:有清一代,并没有"和番"制度(笔者曾就这一问题求正于清史专家张书才先生,答日:没有!满清只跟蒙族之间曾有通婚的先例,但这是由于清皇朝宣扬"满蒙一家",并不是"和番"。而如果探春远嫁到蒙古去做"王妃",那就不应是"大海"和坐船,而应是沙漠和骑马了。因此,无论是儿玉达童根据三六桥本的"外藩王妃"情节,说探春"杏元和番",还是今人根据"和番"之说提出"海外王妃"的构想,都是没有清史根据的。
(6)就作者的思想倾向而言:从前80回看,曹雪芹对"和番"制度是明确地反对的。第64回,作者通过宝钗之日,传达了他对"昭君和番"的否定态!度,他借用欧阳修(永叔)的诗句说:"耳目所见尚如此,万里安能制夷狄?"这等于是婉转而明确地道白了作者的观点:单靠一个弱小女子去"和番",是"制"不了"夷狄"的!从而表明了作者对"昭君和番"、"杏元和番"之类的明确{否定。与且一致,黛玉的《明妃》诗对于"昭君和番",也不是渲染她的功劳和荣耀,而是强调她的薄命:"绝艳惊人出汉宫,红颜命薄古今同。"而第51回宝《琴的《青琢怀古》,更是直截了当地批判了"和番"制度:"汉家制度诚堪叹,樗{栎(喻指无能的汉元帝)应惭万古羞!"当然,从今天的和历史学家的观点看,"昭君和番"等等自有它民族交和的历史功绩。但曹雪芹不是历史学家而是文学家,他完全可以对"和番"不是作历史的评价,而是侧重于詈刺这种制度的**性和揭示"和番"女子的悲剧性,以服从其创作意图或作品主题的需要。那么为了加强这种讥刺或批判,曹雪芹会不会在其原稿的后30回,专门将探春塑造为一个"和番"女子的;悲剧形象呢?不会。因为:第一,清朝根本就没有"和番"制度,他专门加强了来詈刺它干什么?第二,对于历史上的"和番"制度,作者已经通过钗、黛、琴等诗句表明了态度,作了如此有力的批判,他还需要再通过探春专辟几回来重皮累髓地批判它吗?--而"外藩王妃"说,恰恰是做了原作者所不会做的!事,把原作者明明反对和批判的"和番",强加在他的"续著"里面,并且有意无!意地把它当作邻邦之间的"和平友好"活动来歌颂,说探春"命运独佳",这显;然跟原作者的精神正好相左!霸。我们说,《红楼梦》的一大创作意图,是通过"金陵十二钗"等女儿形象,为《"普天之下所有的女子""昭传"。为达到这一目的,因此从她们的册图和判词看,作者赋予了他们--譬如元春和探春--以各自不同的性格特征、经历境遇和悲剧结局,成为具有不同代表性的各自有别的典型形象。其中,作为将命运悬系宫中,由"联躬禁锢"而造成的悲剧性典型,作者塑造了元妃这一人物就已足够。在这个艺术形象身上,已经包含或概括了当日所有"白发宫里人"的生活原型的悲惨遭遇,毋须再把探春或其他某一"钗"塑造成"也是王妃"、也很悲惨而造成重叠。这样的"赘笔"或"犯笔",惜墨如金、精心构思的》曹雪芹是决不会为的。再:即使是元春的人宫为妃,在作者意下已属"侥幸"第2回脂批:"此元春之谜,才得侥幸,奈寿不长,可悲哉",若将探春或其他某春也写成再次、三次的"侥幸",哪里会出现如此之多的"侥幸"?
因此,从作者的创作意图看:(1)探春决不会再"侥幸"一次而也做"王妃"(难怪在她的灯谜、判词、曲子中,没有任何此类"侥幸"的蜘丝马迹)。(2)作者对探春这一悲剧典型或这一"钗",肯定有其不同(不重复)于元妃的其它安排,赋予她别种催人泪下的悲剧性内涵。
四远嫁的原因
既然探春不可能做"外藩王妃",那么她可能远嫁到哪里?远嫁给谁?让|我们先探测一下她远嫁的原因:
1.从书中透露看,探春的远嫁,好像跟南安王府有关:
《第71回,贾母八旬大寿,作者写了南安王妃贺寿一节。值得注意的是:这位太妃这次来贾府,与其说是贺寿,不如说是专为相人更贴切。她的言行,颇有些令人琢磨的蹊跷之处。
(1)寿筵甫毕,南安太妃便问起贾府的"众小姐们",并且当即要贾母叫;人请来",亲自见见。注意:太妃所要见的"众小姐们",从贾母的回答"在那边厅上陪着他姨娘家姐妹们(钗、黛、湘云)也看戏呢"一句明确交代,分明是指贾府的"众小姐",而不是"她姨娘家姐妹们"--钗、黛、湘等。况且,从南安/太妃对湘云说的"(原来)你在这里,听见我来了还不出来"一句看,她本来并不知道这几位"姨家姐妹"也在府里。这就是说,这位太妃本来想要见的,仅仅是贾府的小姐;后来把史、薛、林也带来见面,仅仅是贾母的主意或她回答的那句话引出的。
(2)众姐妹出来之后,南安太妃当然是看一个赞一个,但她惟独拉着探春和宝钗时,"问几岁了"。这就奇了:如果这次见面,仅仅出于太妃的礼谊或妇道人家的好奇,打听年龄干什么?如果这是一般地问问,又为什么单问探春、宝钗,不问别个?譬如她对黛玉、宝琴,就只是"细看"、"夸赞",而没问年龄。
要知道太妃的初衷,是光想看看贾氏姐妹的,因此她问"几岁了",恐怕主要还是在问探春的岁数,至于宝钗,她只是礼貌性地连带着问及而已。
再,《红楼梦》一书是专在一词、一句上打埋伏、下功夫的。在"红楼梦"时代,也是决不轻易打听人家大姑娘的"年庚"的。在书中,也只有贾芸打听过小红、贾母打听过宝琴"几岁了"(见第26、50回),那是显然有"求配"之意了。所以,南安太妃"问几岁了"这个句眼,值得注意。
(3)见完问完,赏了见面礼之后,南安太妃却不等终席,推说"身上不快",立即"竟先要告别了"。这更有些蹊跷,这位太妃对贾母寿庆只应了个景儿(所谓"今日若不来实在使不得"),倒像是专为看人相人来的,并且所看所相的,专是贾府的小姐(这里面自有一种"门阀"的考虑)。一俟这个"摸底"的任务完成,她便即刻告辞了。
而阅历最深的贾母当然很明白这个底里,因此她特别郑重,不是通常的只派几个婆子丫头,而是"命凤姐儿"去叫几个姐妹出来(大概这背后是有一番嘱咐和准备的),并且特地叮咛:"只叫你三妹妹(探春)陪着出来罢。"(把探春反而说成"陪"者,这种反语或婉转,乃是旧时相亲的谦掩固套,更见贾母谙熟世故,她对这次相亲心领神会。)但是,贾母虽知道太妃所要相看的是她家"众小姐",无奈在贾氏姐妹中,只有探春才貌兼备,而迎、惜二春则"病的病(这是托词),弱的弱,见人腼腆(这是实话)",只好撇在一边,而只把探春推荐出来。此外,她只好把钗、黛、湘、琴四个才貌出众的陪出来点缀门面了。谁知南安太妃除了对湘云"最熟",其他钗、黛、琴三人即使再"好",也不在她预先考虑的范围之内;而对探春,从太妃的见一个夸一个,说"都是好的"看,她对探春显然是满意或看中了的。--这个"相人"的结果,很重要。
2.南安太妃这次相人,会不会是为她自己的儿子或孙子来物色未来的"王妃"呢?显然不是:
(1)前文第三节,我们已经辨析了探春成为"王妃"的不可能。
(2)从南安王府与贾府之间经常有"贺吊往还"活动看,这个王府显然就在"京中",若探春嫁于该王府为妃,那就断乎称不上"远适"了。即使南安王爷们偶有奉旨远征之类,也有一定期限即可班师回京,且亦不可能带走全部家眷,因此探春也断乎不可能"从今分两地"、回不了"家园"。
(3)从这次南安太妃相人之后,间隔六回(第77回)即有"官媒婆来求说探春"等等迹象看,也说明不是为南安王子求亲(前文已述:这毋须"官媒",只须指婚)。她的特地来摸贾府"众小姐"的底,看来是为南安王府属下的某一品官择媳作准备的。并且,既然由太妃亲自代为相看,那么这个品官的级别决不会低,定是某一要臣;既然是"南安"郡王属下的重臣,那么按照《红楼梦》一书的寓意,他很可能是一员"靖南"的重要武将;同时,从南安王府亲自为之搭桥牵线看,探春的婚配,很可能跟"南安"--平靖南疆的某次军事行动有关。这就是说,探春"远适"的原因,很可能是出于南安郡王乃至皇朝为这次军事行动而笼络麾下重臣的一种军事、政治需要!--这并不是毫无根据的悬揣,作者在前80回是作了某些预露的(见下文)。
那么,这个重臣可能是谁呢?我们不能凭空瞎想,当然只能到书中去找根据。
五"贵婿"是谁
上文已述,探春虽然成不了"王妃",但作者通过她的"必得贵婿"一签点得明白:探春将来的乘龙快婿也还是极富贵的。那么这个"贵婿"是谁?他又"贵"什么程度?这在前80回是可以找到一些蛛丝马迹的:
1.在探春册图中,画着"一片大海",这个"海",不一定就是"海外","海;内"也是可以的。譬如有诗云:"岭南春早不见雪,腊月街头听卖花;海国人家除夕近,满城微雨显山茶。"这个"海国"就是指粤海--广东,而不是"外国"或"海外藩国"。
2.第71回,就在贾母的八旬之日,紧接南安太妃相看探春之后,作者终究透露了粤海方面确有这样一位跟贾府有微妙关系的高级官员:在送寿礼最重的两家当中,除了"江南甄家",特意地或突然地"还有粤海将军邬家",送了一架玻璃围屏。这个"邬家"有几点值得注意:
(1)这个"邬",很可能是"无"的谐意。盖其寓意有二:一是"子虚乌有",纯属虚构之谓,与"贾"(假)字相类。二是又像"贾"(假)的背后隐藏着"甄"(真)一样,在这个"邬"(无)的后面也是暗指着"有",而在康、雍、乾时期,在广东方面确实经常置有一"粤海将军"。
(2)作为"将军",这个邬家的品级确实够"贵"的了。按清制:"各省驻防将军",初制"正一品",乾隆三十三年改为"从一品"(《清史稿》卷七职官四)。也就是说,驻防广东的"粤海将军",在职官的九品十八级中,是属于第一、二级!试想:宁国公之子贾代化和荣国公之孙贾赦,因世袭之故也不过是"一等神威将军"和"一等将军",贾珍仅仅是"三品威烈将军",他们都已称得"富贵荣华"四个字了,"粤海将军"之子还算不得"贵婿"?
(3)从书中所叙邬家所送的寿礼看,作者也确实在透露它的一个"贵"字:在各家送来的礼物中,只有"粤海将军邬家"的玻璃围屏,仅次于甄家所送的"头等的"大屏。江南甄家的"势派"当然特殊:a,"独他家接驾四次",因此"其家中形景,自与荣宁不甚差别,或有一二稍盛者",要不他家"就这么富贵呢"(第16、57回);b,甄府与贾府乃是"世交",两家的交情也"不与别家相同"(第56回),因此它所送的寿礼自然是"头等的"。而粤海将军邬家的寿礼,竞与甄家接踵,可知他家也"富贵"得可以了。所以贾母对其他礼物视有若无,惟独对甄、邬两家的特别吩咐道:"这两架(围屏)别动,好生搁着,我要送人的。"就是说它们是可以当作国公府的礼品转送的,足见其珍贵的程度!--在这样层层的衬贴中,作者也就托出了"粤海将军邬家"的既贵(职位高)且富(家资厚)。
(4)这个邬家之所以值得注意,不仅在书中是与"大海"和"贵婿"惟一相关、合榫的一家(我们不能离开原著,到书外去搞"探佚"),而且还因为邬家送贾母寿礼,是它与贾府的第一次交道。但为什么这次突然送起礼来?为什么一送就如此贵重?为什么写它送礼又与南安太妃相看探春紧连?这个邬家的送礼是否有所用心?作者这样写是否有所用意?为什么作者专把"江南甄家"和"粤海将军邬家"的礼物,如此重点地点出?我们知道:"江南甄家"到了佚稿后30回,作者是要大做文章的;那么这个"粤海将军邬家",在后30回佚稿中,是否也将有重头文字?
除此以外,作者还有一处更重要的伏笔,更可能把南安郡王--粤海将军--贾府--探春四者更直接地联系起来,那就是:
六"海啸"之伏
探春怎么会嫁予"粤海将军"为儿媳?中间为什么须由南安王府作伐?第70回,恰恰紧接"探春的寿日"(三月初三)之后,正当贾政即将回府之时,又传来了一个奇怪的讯息:"可巧近海一带海啸,又糟蹋了几处生民。地方官题本奏闻,奉旨就着贾政顺路查看赈济回来。"
这次"海啸"颇为诧异,陈其泰批日:"海啸似非春令所有","此等叙述,多不人情",故是书中"败笔","须细心人改之"。但其实这是陈其泰自己把书看呆了,他把文艺作品(尤其像《红楼梦》这样寓意性极强的文艺作品),当作科学读物来看待了。譬如《红楼梦》第40回"史太君两宴大观园",时值农历"八月",与栊翠庵内"花木繁盛"同时,大观园内却已两岸"衰草"、"残荷"、"阴森透骨",这显然也有乖时令,但其实际用意却不在科学的精确,而在象征寓意,从中预示着伏在"行乐"、"大嚼"后面的衰败之兆,传达出"两宴不觉已深秋","可怜富贵谁能保"的书旨。
这里的"海啸"亦然,它越是乖于时令,反而越见出此乃作者有意为之,照例是象征寓意极深的伏笔。曹雪芹恐怕决不会比陈其泰懂得更少,信手胡写。伏什么?既然是"糟蹋生民"的"海啸",那么它只能是预伏着海疆的不宁,最大可能是"海寇"作乱。
这一点,程高本续书第114回所叙:"近来越寇猖獗","海寇聚奸","海疆一带小民不安","海日案内未清","主上派了安国公征剿贼寇"云云,倒是跟原著"颇符"的。只是续书为了让探春"境遇最佳",便于"衣锦荣归",把这"海疆"和"海寇"从"粤"挪近到了"越"(浙江);同时,它把这次"靖南"重任,撇开"南安郡王",而挪到了杜撰的"安国公"身上,从而把作乱与平乱的规模,也是着意缩小了的,这又显然跟原著"殊不类"了。
清时顺、康、雍、乾四朝,东南海寇之乱,几未停息。如顺治庚戌年,曹家姻亲甘体垣就因"海寇作乱","殉难"于福建任上。康熙曾谕臣僚日:"海贼即内地渔人,乃官兵迫而驱之海中为贼者。"乾隆时有御史奏请招民开垦海岛,竞以恐"无籍之徒......难保不为盗匪"作罢;而维时广东海盗首领张表和安南海盗劫掠海上之猖獗,一直闹到嘉庆年间尚未止息......这种种历史事实,恐怕就是曹雪芹以"海啸"之喻预伏,在佚稿中将以正笔展开的海寇作乱、海疆不宁这一重要情节的现实依据。
从现在所知的种种迹象看:到了"真事欲显,假事将尽"(脂批)的后30回佚稿,本书所叙的这个"永治太平之国"、"兆年不易之朝",将会面临极不"太平"、万难"永治"的严重局面,出现比开卷所说"水旱不收,鼠盗蜂起,抢田夺地,鼠窃狗偷,民不安生,官兵剿捕,难以安身"远为严重得多的动乱和忧患。在它的西北,很可能会写及一场惊心骇目的边事或战乱(贾兰、贾菌和卫若兰,很可能就是在这场战乱中丧生和戍边不返的);在它的东南,即可能揭开"海啸"之伏,爆发较大规模的海寇之乱(而探春又正是在这次征讨中远适于"粤海将军邬家"的)。
必须注意的是在:在前80回后部,关于"探春的寿日"--"海啸"之伏--探春的《柳絮词》("也难绾系也难羁")及其"凤凰"、"喜字"风筝--南安太妃相人--粤海将军邬家送礼等等,作者是几乎把它们联成一气来写的,都集中在第70、71回,到第77回便有"官媒婆来求说探春"了。如此明显的暗示性安排,不能不说作者在有意透露着其间的某种内在关系。
这是一种什么关系呢?或者说,探春是怎么会远嫁到"粤海将军"邬家的呢?根据上述种种伏笔和预示,我们可以作以下推想:
(1)自从官媒来求说探春后,大概由于某种原因,探春的亲事暂被延搁了一段时间。譬如湘云在第32回已经订亲,但直到后部佚稿才正写她的婚事,间隔了好几十回书!当然探春婚事不会延搁这么久。
(2)但到了后30回佚稿的开卷不久,作者便揭开"海啸"之谜,即东南沿海"海寇"猖獗,粤海一带海疆不宁。
(3)于是"圣上"便下谕征剿,而这当然首先是"南安郡王"(其命名可知!)和"粤海将军"份内之事。前者可能身任"钦差靖绥经略大臣"或"征南大将军"之类,后者"粤海将军"邬某父子也可能有奉旨进京听命的机会。
(4)由于这件大事的推动,邬家与贾府的关系可能进一步密切,相互更为了解和倾慕。而以这件大事为背景,南安郡王出于形势和笼络属下得力将领的需要,很可能由南安太妃牵头,南安王府撮合,再次通过"媒妁通言"的官样文章,终于将探春与"粤海将军"少君的婚事,很快地确定了下来。
(5)因此探春的婚嫁,从表面看是十分荣耀的,其荣耀程度恐怕仅次于大姐元春。但实际上,她不过是南安王府为了激励其属下重臣,拿她作为一份"礼物"或"奖励品",从中作笺,把她嫁予"粤海将军"为儿媳而已。但这对于素存"出去立业"之志,又由于贾府进一步内乱而身心更为"烦难"的探春,却是正好求之不得。
(6)正因为探春的婚嫁有这样一种"奖励品"的性质,再加上征剿之命急迫和粤海路途遥远,嫁娶甚不容易这多种原因,因此探春的出嫁和"王师"的出征,很可能是同期、同队而行的。从探春的册图所绘乘"大船"、渡"大海"看:其一分明是因为粤海一带山阻路隔,在当时走海路比走陆路更为方便也更通常;其二恐怕也因为是随王驾出征,人员众多,征的又是"海寇"之故;其三,更因为兼有邬家迎亲的性质,远非小商小贩日常贩运货物可比,因此必得乘大船,从海路迸发。--可以想像:其场面是颇为壮观的。设若单是探春的婚船,正当海寇如此猖獗之时,何敢由海路迎送嫁娶?而从"一帆风雨三千(里)"这"风雨"看:即使是"王师"船队,一路上还是遭受"海啸"般的海寇侵拢的。
(7)"清明涕送江边望":这个"江",除了指长江,别无更合理的理解。这就是说,探春远适这一悲欢离合场面,地点是在长江边上,即贾政等贾府的送驾和送亲行列,是一直送到长江边上,才洒泪挥别的。也就是说,探春一行是从"京中"先走陆路南下,至长江边下船,然后再出海抵粤的。
(8)那么探春婚嫁的时间呢?"清明涕送","清明妆点最堪宜":这里交代得明白,探春婚嫁的时令是在某年的"清明"。这原因大概有二:一是因为那次"海啸"--海寇作乱时在"春令",因此王师出征也就赶在这个季节;二是按古时礼制:"嫁娶必以春",因此探春于春令远适,也正好名正言顺。
还有一点须得指出:探春的嫁期,很可能就在她的生日!因为"清明"节有时在旧历二月中、下旬,有时恰在三月初三、四。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作者有意在"探春寿日"的同回写"海啸"和探春放"凤凰"风筝,并让探春历数大姐元春等人的生日等等,就更令人玩味了!而工于精雕细琢,每每"巧隐谶语"的《红楼梦》作者,是完全有可能这样安排的。如果真是这样,那就是说,作者在人物的生日上巧安了机杼,如果说元妃的生日(正月初一)意味着"福大",那么探春的生日(三月初三)恰恰意味着她的"远适"和"运偏消"!
这里还有一个问题:既然探春远嫁于"粤海"--广东,那么广东"距京师七千五百七十里",为什么探春的曲词说是"一帆风雨三千(里)"呢?须知:(1)这"一帆"的路程是从南京算起;(2)其距离是以海路计算的。
为什么从南京算起?因为:(1)上文已述,探春是从长江边下船,出海抵粤的,她乘"大船"海行的出发地是在南京。(2)探春"远适"之后,贾府便抄没事败,贾政、王夫人等也随即都"回南京去"了(见另文探佚)。这就是说,探春"远适"后她的娘家是在南京,已不在"都中",因此作者把她"从今分两地"后与娘家的距离,顺理成章地从南京算起。
为什么以海路计算?因为上文已述:(1)粤北有山地阻隔,陆路交通十分不便;(2)探春是随出征水师同行,因此不坐车马而乘"大船"。
而令人吃惊的是:从南京到"粤海"(广东)的路程,以海路计算,恰恰是三千多华里!因此"一帆风雨三千"这旬判词,再次有力地佐证了探春"远适"之地确实是在"粤海"!作者在运用历来诗文所通用的"三"、"五"、"九"这些概数上,是十分精确,非常讲究的!
如果像程高本续书后40回所写的那样:探春嫁于浙江的"镇海统制少君",那么其距离仅六、七百华里,连"千里东风一梦遥"都够不上,哪能称得"一帆风雨三千(里)!"因此从作者于探春判词所透露的路程看,探春惟有远嫁"粤海"最为合榫!这句判词,乃是探春远适粤海的又一力证。
以上,我们从前80回作者所作的种种预伏,探测了探春的"贵婿"是粤海将军邬家的公子,其远适的地点是在广东,其远适的原因是与"海啸"有关、与南安王府有涉的某次剿寇行动。那么,探春"远适"后的状况如何?
七"凤凰"之喻:探春的婚后生活
探春的悲剧,包括她远嫁后回不了家的原因等等,不在其远嫁本身,而取决于"远适"后的夫妻关系或婚后生活。
清人涂瀛曾说:探春"其福分最大,好梦正长者也"。周春则说:"姐妹中三姑娘境遇最好......所以不在十二钗之列。"他俩大概是根据程高续书抑或三六桥本的"外藩王妃"说作出的批语,但这显然是谬批!探春明明位居"十二正钗"之四,怎么说"不在十二钗之列"?探春明明同属"薄命司"、"生于末世运偏消",怎么可能"福分最大"、"境遇最好"?
关于探春的婚后生活,作者是预先作了明确暗示的。第70回,作者写众女儿放风筝,惟独探春放的是"凤凰"风筝,跟天上的另一只"凤凰"和一个"大的玲珑喜字"风筝,三者绞在一起。这似乎也成了"探春也是王妃"的铁证,但实际上"凤凰"在这里的寓意,跟"王妃"全然无关!
固然,"有凤来仪",元妃封"凤藻宫尚书","得风鸾之瑞"等等,这"凤"与"妃"似乎有关;但其实,这"凤"的喻意要宽泛得多,如"凤德"乃指有德,"凤藻"乃指有才,"凤楼"泛指妇女等等。在《红楼梦》里,凤姐这只"雌凤",不过是只"末世凡鸟";《凤求鸾》中的"凤"与"鸾",不过是宰辅之子和乡绅之女(第54回);而"佩凤"、"偕鸾",则更只是贾珍的二妾而已(第63);兴儿说探春是"老鸹窝里出凤凰"(第65回),也只是沿用俗语,无非是喻赵姨娘的"阴微鄙贱"和探春的才貌出众。
笔者认为:这"凤凰"二字,通常更多的倒是用于婚姻方面。而作者让探春放飞"凤凰"风筝,其真正的用意正是从形容美满婚姻的"凤凰于飞"这一成语或典故中化出,只是照例反其意而用之罢了。《左传》庄公二十二年:陈厉公之子陈完奔齐,死后谥为敬仲。"初,懿氏妻敬仲,其妻占之日:'吉,是谓凤皇于飞,和鸣锵锵'。"注日:"雄日凤,雌日皇,雌雄俱飞,相和而鸣,锵锵然,犹敬仲夫妻相随适齐,有声誉。"自此,后人便常以"凤凰于飞"为祝贺婚姻美满和谐之辞。但到了曹雪芹手里,完全作了反面文章:他借用这个人们熟知的典故,来暗示或预伏了探春婚姻的极不美满。因为:
(1)《红楼梦》的隐喻度词,变化多端,总不雷同,其中有正面着意的,也有反面着意的。譬如放风筝一节便是如此:贾环的"螃蟹"风筝(王瀣批日:"必指环之横行"),宝玉的"美人"风筝(暗指黛玉)"放不起来",宝钗的"七个大雁"(终不成双)等等,便是正面着意。而晴雯的"大鱼"风筝(本寓"吉庆有余"而偏偏"抱屈天风流"),宝琴的"大红蝙蝠"(本寓"大有鸿福"而偏偏"没福",薛姨妈说:"可惜这孩子没福"),黛玉的"美人"风筝("把你这病根儿都带了去就好了"而终究没有"带去")等等,便都是反面着意。而探春的"凤凰"风筝--"凤皇于飞",正是属于后者。
(2)正当探春的那个"凤凰"飞起,"不知谁家的"另一个凤凰"渐逼近来",又见一个"带响鞭"的大"喜"字"也逼近来","在半天如钟鸣一般"。--这正是"凤皇于飞,和鸣锵锵"的多么形象的描绘!因此陈其泰说:放风筝一节"非实事",而在"象形兼会意",是有道理的。
(3)但是,这两只"凤凰"不是比翼长空、"雄雌俱飞""和鸣锵锵",却是"绞在一起",而且绞得"正不开交",这分明已不是"凤凰于飞",倒是"凤凰"相斗,而且斗得不可开交了。因此众人说:"不知那个喜字是谁家的,忒促狭了些!"这等于更明确地点醒:探春的婚姻决非忒和美,而是"忒促狭",是对她的命运的一种刻薄的捉弄!因此最后:两只凤凰和那个喜字"三下齐收乱顿,谁知线都断了,那三个风筝飘飘摇摇都去了",这除了跟探春的册图、灯谜相一致,暗示其人的"远适",又显然与田敬仲夫妻俩"雄雌俱飞","相随适齐,有声誉"相反,探春同其"贵婿"相随适粤后,两人乱绞乱顿的结果,是夫妻双方都"飘飘摇摇"、两败俱伤!
要之,第70回放风筝一节,本来是为了"放晦气",而实际上小姐头们的"晦气"一个也没有放掉。这一点,同回的《桃花诗》和《柳絮词》的"伤悼哀音"、"过于丧败",已经定下了基调。因此有正本在这一回回前,对放风筝等等总批云:"已触飘风散艳花","题成谶语任吁嗟"!而探春的"凤凰"风筝,非但跟"王妃"全然无涉,恰恰暗示了探春的婚姻不谐,甚至夫妻"反目成仇"(紫鹃语)。与此相照应,第22回探春的灯谜也是"风筝",贾政早就预言:"作此不祥之物",终"非永远福寿之辈"!哪有什么"王妃"的"福分"?
八"直而不作"的"姬子"
那么,探春与夫婿失睦的原因何在呢?原因大概有三:(一)她的独特的志向;(二)她的特定的性格;(三)她的庶出的身份。以下,我们分而述之:
(一)前文已述,探春只要"出得去",她是决意要"立一番事业"的,"那时自有我一番道理"。她的所谓"事业",当然不是"治国平天下",无非是理财治家、"兴利除弊"之类。这次她"远适"之后,到"贵婿"家去当少奶奶,无疑是她"立业"的一个大好机会。但问题是她的治家立业的"一番道理",不是"亚圣"朱子的,而是"姬子"的!
这个"姬子"的特点是什么呢?那就是:"登利禄之场,处运筹之界者,窃尧舜之词,背孔孟之道"!譬如探春把朱子之《不自弃文》的天下凡物都"可用",篡改成都"值钱";把朱子的以思"祖德"、念"父功"为目的,篡改成赚"利息"、"图省钱",这便是她"窃词"、"背道"的一例。探春一有理家机会,为了"利禄",竟以这样一套"流入市俗"、颇有些旁门左道的"道理"为信条,这于当时"齐家"的正统规范,实在过于乖张、大相背悖了!因此当即受到宝钗的批评:"你才办了两天时事,就利欲熏心,把朱子都看虚浮了。"(第56回)
奥妙在于:探春说的《姬子》一书,实无查考,纯是作者杜撰,其意全为用来影射探春其人。所以当宝钗问她《姬子》的下文--"下一句"时,探春说:"(难道)我自己骂我自己不成?"既然该书纯属虚构,哪里真的还有什么下文?作者这样写,其实借此点出:所谓"姬子",即是探春"我自己"!而《姬子》说的"背孔孟之道"云云,实际就是探春自己的理家立业的宣言,亦即她的那"一番道理"。看来,待她出嫁当了奶奶,一旦有机会"处运筹之界",她便按照这套"道理"去干,这几乎是可以肯定的。因此宝钗说:"(将来)你再出去见了那些利弊大事,越发把孔子也看虚了!"--这一伏笔,等于把探春出阁后那套干法,点得一清二楚。
因此我们说:所谓"姬子",就是探春,她就是粤海"姬子"!这个"姬"字,决没有"妃子"的意思,它是妇女的美称,作者把探春誉为"姬子",暗寓"美人"亦可称"子",与孔子、朱子们分庭抗礼,并以此"背孔孟之道",其用意是颇深的。足见作者对"姬子"--探春的"才"与"志",是很推崇赞赏的。
但探春的这套"利欲熏心"而致"窃尧舜"、"背孔孟"的做法,在"粤海将军邬家"这个传统世家,是决计行不通的。她在大观园的那次"兴利除弊",幸亏规模有限,又因宝钗"拿学问提着",把它纳上了周全"体统"的轨道,因此还行得去。而今探春出阁后,她把她的这套"嗜利"的"新创"全然当作"事业"去干,如何行得通?她的《簪菊诗》日:"高情不入时人眼",这在前80回并无对应的情节,可知它指的很可能是探春出去"立业"时,她自认为高明而遭时人"拍手笑路旁"的状况。尤其是堂堂"贵婿"之家--当朝一品粤海将军邬家,自然是又一个"诗礼簪缨之族",更不可能容许她把家风都带到"流入市俗"中去。这中间的矛盾冲突自是可以想像,于是便发生了夫妻之间"绞"得不可开交的一幕。而这,恐怕正是探春远适后姑嫜失宠、夫妻反目的第一个原因:志向方面的原因。
(二)在这种明明"吃不开"的情况下,如果探春有宝钗似的"随分从时"的本领,倒也罢了,但探春的天生性格又偏偏是"扑而不俗,直而不作(脂评批道:"是论人"--探春其人!第27回)。第37回她写给宝玉的花笺日:"孰谓莲社之雄才,独许须眉;直以东山之雅会,让余脂粉。"这位贾三小姐对诗社小事都如此咄咄逼人、当仁不让,然则到了关系到她"立业"大志的理家的"道理"上,这位自视"清明"的"雄才",哪里会把"须眉"--夫婿放在眼里?自然更是寸步不让了。要知道她本来就是一朵有名的"玫瑰花儿","无人不爱,只是刺戳手"(第65回)。探春的这种个性性格,在娘家当姑娘时人家还让她三分,一旦到了夫家,不再具有"姑娘之尊"而作为人家的媳妇,还是这么个倔强脾气,如何使得?那可就只剩"刺戳手"而变得"人人不爱",闹到"没人疼、没人顾"的地步了。--而这,恐怕正是探春远适后失宠和不睦的第二个原因:性格方面的原因。
(三)更为不利的是:探春的"先天"条件不佳,她只是一位庶出小姐。这一点所潜伏的不利或不幸,第55回凤姐对平儿的话,已预先叙明。凤姐说:"好个三姑娘!只可惜她命薄,没托生在太太(王夫人)肚里。......将来攀亲时,如今有一种轻狂人,先要打听姑娘是正出庶出,多有为庶出不要的。......将来不知那个没造化的挑庶正误了事呢,也不知那个有造化的不挑庶正的得了去。"
这是对探春"将来"亲事的明明白白的伏笔。这里所说"有造化的"和"没造化的",其实都是指探春的公婆和"贵婿"--邬大将军夫妇及其公子。正是他们,只挑门第、"不挑正庶",把探春"得了去";又是他们,因为"挑正庶"(不如说嫌庶出)而"误了事",即:不识"姬子"的精明才志,而误了家事!这原因,除了"贵婿"自身的性格和优越感,主要恐怕还在于清时的制度和时代风气,王伯沆针对上述那段"挑正庶"的对话指出:"清初风气,嫡庶之分最严。满汉皆相似也。(接着他列举了雍正、乾隆、道、咸时庶出"男子"的事例)若女子,则同治间湘乡曾文正夫人欧阳氏,为次子订婚,几以其女为贺耦耕中丞妾出作废。后赖文正婉转解释始成。当时文正亦言,此事关系姑媳一生慈孝,决不能一味专断,贻家庭之祸也。阅者不可不细思之。"
这条批语,讲了父"不挑正庶",母严"挑正庶",名日"婉转解释",实仍"一味专断",以致酿成"家庭之祸"的一个活例,里面隐隐有一"几以妾出作废"的活探春在,确实值得"细思之"。既然嫡庶之分如此之严,那么像探春一类庶出女子,其"攀亲"后境况之不堪,便可想而知。探春的《海棠诗》云:"芳心一点娇无力",这与她做姑娘时候并不吻合,只能是喻指她的婚后状况。而她之所以"娇无力",当然不在其才志和性格,只能是因为其"先天不足":庶出之故。而这,恐怕正是她与夫婿反目,又终究是她败北的第三个原因:庶出身分的原因。
必须指出,探春"远适"后命运之不堪,更带根本性的一条客观原因是:生不逢时,即所谓"生于末世运偏消"。探春理家之时,因为贾府已临"末世",所以她壮志未酬;到她出阁之后,大概夫家亦已面临"末世",因此她的境地更为艰难。这里有一条脂批透露了这一消息:
"噫,事亦难哉!探春以姑娘之尊,以贾母之爱,以王夫人之付托,以凤姐之未谢事暂代数月,而奸奴蜂起,内外欺侮,锱铢小事突动风波,不亦难乎?(这是指探春在贾府理家的情景)......况聪明才力不及凤姐,权术贵宠不及凤姐,焦劳弥缝不及凤姐(这脂评说差了,探春之于凤姐只能有过之而无不及),又无贾母之爱,姑娘之尊,太太付托(这很对),而欲(注意)左支右吾、撑前达后,不更难乎?"(第55回回前总批)
脂批的这后半段批语,用在"远适"后的探春身上最为贴切。从"左支右吾、撑前达后"八个字看,其夫家之矛盾百出、家境困厄,是更甚于贾府的,因此探春意欲施才展志,"不更难乎"!惟其如此,脂批生发联想而感叹说:"士方有志作一番事业,每读至此,不禁为之投书以起,三复流连而欲泣也!"从以上探春婚后生活的不幸,我们可以肯定地说:探春在"金陵十二钗"中,是一个素怀卓然超群的理家才志,又偏偏"生于末世"因而被埋没、被扼杀了这种才志的悲剧性典型!而这才是这个悲剧人物的特定内涵,也是作者塑造这个悲剧形象的主要意图。
九探春回不了家的原因
探春"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之后,是"从今分两地",再也回不了娘家的。这原因何在呢?三个原因:
一是因为路途遥远,"一帆风雨三千里"。要知道,"粤海"与内地之间,从东到西横亘着南岭、青云、九连、云开、云雾等大山,往来甚为不便。因此"望家乡,路远山高"一句,若是实写而非隐喻,则用于探春,倒更妥贴。但这个原因还不是决定性的,因为作为公府小姐、达官奶奶,再远再不便也可能进京探亲,至多次数少一些。
二是因为夫妻反目,翁姑失宠。在这种"没人疼、没人顾"的处境下,探春纵有归宁的愿望或要求,不仅自己"娇无力",完全作不了主,而且翁姑与夫婿更会是置若罔闻、抛在脑后。这是决定性的原因,因此她也只能"各自保平安"了。
三是贾府事败,娘家失势。从惜春的"勘破三春景不长"和"三春去后诸芳尽,各人须寻各自门"看,迎春、探春、元春的悲剧是接踵发生的,并且发生在贾府被抄事败之前(见另文探佚)。就是说,在探春远适后不多久,便是元妃之死和贾府被抄。娘家既已事败,那么一方面"势败休云贵",探春想要归宁更不可能;另方面娘家本身"家亡人散各奔腾",纵可归宁也归宁不得了。--这是根本性的原因!
第57回紫鹃对黛玉曾讲过一个道理,她说:
"公子王孙虽多,那一个不是三房五妾,今儿朝东明儿朝西?要一个天仙来,也不过三夜五夕也丢在脖子后头了,甚至于为妾为丫头反目成仇的。若娘家有人有势的还好些,若是姑娘这样的人,有老太太一日还好一日,若没有了老太太,也只是凭人去欺负了"。
紫鹃说出了当时带有普遍性的两点,即女儿出嫁后,一是娘家要"有人有势",二是身边要有贾母似的直接的保护人。探春的婚姻生活,正是经历了这样两个阶段:首先是因只身"远适"而失去了保护人,即"贾母之爱,太太之付托"等等,因此"不更难乎";接着便是贾府抄没,娘家无人无势,她更只好"凭人欺负去了",只有"掩面泣涕"蝴。她的灯谜诗和柳絮词说的"游丝一断浑无力","一任南北东西各分离999所寓指的恐怕正是这个阶段的境状。十残局
在上述这种情况下,探春的残局是很凄清悲凉的。作者对此似乎也有所预示。
1.第37回,探春发起海棠诗社,自取雅号"蕉下客"。黛玉对此谑笑道:"古人曾云'蕉叶覆鹿',他可不是一只鹿了?你们快牵了他去,炖了脯子吃酒"。从探春婚后的遭遇来回思,作者写此恐怕并非仅仅为打趣,而是有所寓意的。他用"蕉鹿"的典故,一方面以其常规含意,来喻指贾府事败,世态变幻;同时也兼喻探春远适或"被牵了去"之后,在这种变故之下,被覆被"炖99、苦苦煎熬的岁月。这跟迎春的被"恶狼"追扑、"欲啖之意",只有形式上的"文野"之别,并无实质性的根本差别。
2.第52回,作者写宝琴无缘无故地送了探春一盆腊梅,送黛玉一盆水仙(实未接收),她自己留下腊梅和水仙各一。这一细节,在惜墨如金、笔笔不虚的《红楼梦》里,恐怕并非跛趾赘笔,而是也有所用意的,即这是作者惯用的以花喻人手法,对人物具有一种象征意义。
我们知道:在《红楼梦》里,用"老梅"来喻之的,只有李纨一人,那是因为李宫裁"青春丧偶","竟如槁木死灰一般",却又"竹篱茅舍自甘心",其"清净守节",正合着"霜晓寒姿"四字。探春当然并未丧夫,但守活寡的状况也就与"丧偶"相去不远。她对自己的境遇,一方面是"玉是精神难比洁",内心决不"甘心",然而又无能为力,任凭岁月空添,红颜如槁;一方面是"色岂畏霜凋",其清高依旧、情怀如故,然而又毫无办法,惟能默默地独伴晓昏而已。--这种常年幽禁闺房又始终孤芳自赏的情况,自是别有一种凄清冷寂之态。以故,作者除了用"边红杏"来喻指她的远嫁,用"玫瑰花"喻她的性格,又用与"老梅"相类又有所不同的"腊梅",来隐喻她的残景。因此,对于探春的残局,我们正好可借用宋时赵抨的两句诗来概括:
郊外此时凉叶乱,岭头平日腊梅残!
多士越匠二日总的来说,探春的悲剧,由四项内容构成:一是"远适":"从今分两地","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但这还是次要的。
二是婚嫁上的交易:探春的亲事,表面很光彩,由南安王府出面,嫁的又是"贵婿";实际是作了皇朝激励臣下的礼物或牺牲品。
三是婚后生活的不谐、不幸:这就是"凤凰"风筝--"凤凰于飞"所集中传达的悲剧性寓意,因此那"喜"字确是"忒促狭了"!
四是清明高超的才志的毁灭:探春的才志,如果说在娘家时仅仅是想发挥而发挥不得(宝钗说"可惜迟了"),那么到了夫家,则是被压抑、被摧残、被毁灭!因此她的悲剧,是处于"末世"的一代才女的众多类型的悲剧之一。"才自清明志自高"的探春,她的悲剧恰恰是卓然超群的理家之才之志的毁灭!--这就是作者赋予这个金陵第四钗女儿形象的特定悲剧内涵或典型特征。
由于以上四点,探春便明确无误地被判入了"薄命司"!
总而言之,关于,探春等"金陵十二钗"的命运,确如哈斯宝所说:作者"都没有安排平淡的结局!"贾政也早已一语定了她们的终身,说她们"皆非永远福寿之辈"(第22回)。我们切不可独独把探春从"薄命司"中拉出来,给她安上一个"外藩王妃"或"境遇独佳"的正喜剧或大园圆的结尾!
作者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