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丽红满头是汗,把衣服都弄湿了。黝黑的长发,圆圆的脸蛋,乌黑的大眼睛,上身穿黑色的t桖,下身是白色的短裤,修长的双腿,两只小脚染着蓝色的脚趾甲盖,穿着红白相间的凉鞋。怀庆的两只眼睛盯着她看了很久,舍不得离开。
彩芳一家三口,她的弟弟五月份在铁塔公园附近开了一家饭店,从此彩芳一家每天都乘公交车去饭店免费吃剩饭剩菜,家中已是好久不开伙了。
剩饭剩菜并不是客人吃剩下的残羹,而是饭店当天没卖完的饭菜,因此并不影响卫生。她家里经济比较困难,为了给儿子存钱结婚,彩芳平时十分珍惜用钱,很少买鸡鸭鱼肉,但即使如此,每天的伙食费还是保持在10元钱左右,一个月则是300元钱。弟弟开饭店后,经常请姐姐去帮帮忙。彩芳看到,饭店中午、晚上都有很多烧熟的时鲜菜卖不完,包括已经做好的扣肉、肉圆等冷菜,因为不能隔夜而被扔掉,她想到自己家中经常吃素,于是觉得这些好菜都扔掉了十分可惜,便想把家人都喊来吃,顺便帮饭店洗洗碗、做做菜,对此,她的弟弟没有反对。
从此,彩芳一家几口在每天中午和晚上都会一起乘坐长达40多分钟的公交车赶到弟弟的饭店,和弟弟一起将卖不完的饭菜吃完,而自己家中的锅灶只用来早晨烧稀饭。她和儿子因为吃得好,都长得非常胖了,而且家中每月至少能省下300元钱的伙食费。
郑明的儿媳红英还没有过门,她也看不惯婆婆那样每天去饭店帮忙,吃剩饭。儿子在大同市一家煤矿上班,几个月才回来一次。红英已经怀孕三个月了,整天一个人住在婆婆家。两个姐姐也都不在,她一个人也很无聊。以前一家人说说笑笑,现在却都奔饭店去了,天黑才回来。郑明的单位不景气,夜班取消了。现在天天白班,早出晚归,晚上八点才能回到家。吃的也是妻子从饭店带回的剩饭,他都吃腻了。
元春,探春只比郑明小几岁,平时喊叔叔也挺别扭的。只有红英喊他“爸爸”,红英比他小十二岁,很乖巧,秀气。时间长了,彩芳在弟弟的饭店里也成了“二老板”,弟弟不在的时候,她可以“号令三军”,唯独秦晓芳和秦晓霞不把她放在眼里,做饭时只做两个人的饭,吃饭也不喊她【彩芳】。彩芳气得七窍生烟,心想:“真是无法无天,敢不给我做饭,让你尝尝老娘的厉害。”于是当着秦晓芳和秦晓霞的面,给弟弟打了电话。“你快来看看,秦晓芳和秦晓霞在糟蹋粮食,西红柿吃半个就丢了,她们还不吃剩饭,每次做饭都不给我吃,饿得我前心贴后背,气死我了。”彩芳的弟弟十万火急的赶来了,两个服务员还在看电视,没有一点害怕的意思。彩芳心想:“看我弟弟怎么收拾你?不把你们开除才怪呢?”谁想到,弟弟劈头盖脸的骂了自己一顿。“姐姐,我每天管你们一家人吃,你不知道感恩,还在这里惹是生非,不想干就给我滚吧。”幸亏今天元春和探春没有在这里,否则自己的面子怎么过的去。吃人家嘴短,拿人家手软,彩芳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含着泪水离开了,从此结束了吃剩饭的生涯。呜呼,哀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