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最早出现大约是作为姓氏,音“qiu”。据说,夏代时,九吾氏为诸侯,商代立国号“九”。商末,纣王诛九侯,其族人避祸各地,不少后人在“九”姓中加入人字为“仇”姓。也许是因了这灭族之恨,“仇”慢慢又衍生出了仇恨、冤仇等意思。
仇恨,大约是人类持续时间最久的感情之一了。俗语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当初越王勾践为报国仇,“尝大王之溲”、“尝大王之粪”,后卧薪尝胆十年,终得报仇雪恨,这期间包含多少坚忍、多少悲凉?
仇恨,同样也是小说的最爱。我们看网络小说,酣畅淋漓处,总爱大喊一声:“爽!”我想,这多半是因了那热血文字下的快意恩仇,同样在我们心中激荡。这份爽,又岂是那些用所谓日更一万的糟糠文字填饱了肚子后满足的哼哼声所能媲美的?
说起小说中的“仇”,姑且不论莎翁的经典巨著――《王子复仇记》(《哈姆雷特》),单从通俗小说中个人最爱的《基督山伯爵》,到金庸的武侠作品,再到今天的诸多网文,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仇恨和复仇在小说中的份量。
《基督山伯爵》的出现,多半与作者大仲马本人经历和性格有关。据资料讲,大仲马平生经历坎坷,性格豪爽刚强,为人处世中英雄主义当道。因此他的笔下也多是那些意志坚强、毅力非凡,困境中顽强求得最终胜利的英雄人物。
《基督山伯爵》中的主人公爱德蒙,遭人陷害而落入悲惨境地。通过牢中与法利亚长老的带有奇幻色彩的相遇,使得他从长老那里得到了复仇的一切资本:学识、财富,还有逃生的机会。从此,开始了为期九年的、惊心动魄的复仇之旅。读者们因主角前期悲惨遭遇而被压抑的情感,随着复仇过程中主角掌控一切的精心策划而慢慢得到释放。最终,三个仇人被以不同的方式施以严厉惩罚,现实与理想的完美结合也让读者在伴随爱德蒙复仇的过程中得到极大阅读快感。
对于这种以复仇为基调的小说,“仇”给小说创作带来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
第一、复仇自然而然地成为串起整个故事的主线。在整个关于复仇的过程中,有冲突、有转折、有先抑、有后扬、有张力、有释放,既可以面对已知强敌一层一层地升级,还可以面对未知强敌一层一层地解谜……天,简直是完美死了!
第二、复仇可以大大增加读者对角色的认同度。人们普遍都有同情弱者的心理,通常,悲惨的遭遇,是迅速拉近读者和书中角色的关键。在此基础上轻易建立起来的认同感,也充分保证了读者在阅读时那份情感的代入。
第三、以复仇的名义来推动惩恶扬善的正义感。为了报仇,角色手脚所能施展的的范围似乎可以更宽广一些。以复仇的名义,打了正义的旗帜,哪怕诡计、哪怕滥杀、哪怕无所不用其极……在深仇大恨的渲染下,大都会得到读者最大限度的谅解和宽容。而这个背负了使命的复仇者,也会一直戴着惩恶扬善的正义光环直至退场。
一般的复仇小说大概都可分为三步走:“仇起--蛰伏--复仇”。其中在仇起的前篇,似乎还可以采用先扬后抑的手段,先给主角一段美妙时光,然后骤变横生,以前面的阳光来衬托后面的黑暗,如此则冲击更为强烈。如爱德蒙在刚开始与美塞苔丝两情相悦的美妙时光,书里给我们勾画着春天的阳光:“头上的树枝间,小鸟们正在动人地合唱着,歌唱春天的好时光。”
紧接着就该轮到黑暗主神上场了。大祸临头,一切最好发生地促不及防,如突然而至的瓢泼大雨,在避无可避的时候瞬间将你淋个透心凉。一般的仇恨不外乎家破国亡、杀父夺妻、遭人诬陷而声名扫地、身无一物,反正,有多惨来多惨,你写得越狠,给读者的冲击也就越大,情感的张力越足,日后复仇时所得到的快感也就越强。
蛰伏是中间的转折期,既是对前期仇起的躲避,也是对后期复仇的铺垫。虽是过渡,但无论如何不能小瞧这个转折。角色由前期的倒霉蛋儿变成后期予取予夺的“上帝”,悲惨的现实与激扬的理想如何完美结合起来,首要看这一段的处理。此过程如太长,则慢慢销蚀了读者前期凝聚起来的仇恨情感张力;如太短,则损伤了必要的情节铺垫和合理性。
最后是复仇。是的,复仇,读者们一直陪着压抑了这么久,终于等到复仇了!
这一条复仇的主线看似简单,可放到创作门槛偏低的网络文学中,却往往催生出不少复仇的怪胎:
第一、网文写手的低龄化,导致了在缺少人生阅历的情况下,明明“少年不识仇滋味”,却偏要“为赋新文强说仇”。于是乎,网游里抢了一件装备、现实里充了一次王霸……这类俩小狗儿抢骨头的睚眦居然也都被冠冕堂皇起来,成了复仇的主线开端。
第二、滴水之仇,涌泉相报。不管怎样,在不能一笑泯恩仇的时候,复仇总是容易和一些过激行为联系起来。但在复仇的前提下,只要作者跟上必要的心态变化描写,便仍能得到读者的理解,哪怕是不认同,但仍然认为合理的。怕就怕在打了复仇的旗帜,瞬间由受难的天使变成肆虐的恶魔,这种无征兆的转折最让读者难以适应。再结合前面提到的睚眦必报,一句辱骂就能抄家伙打着复仇的名义灭人满门,之后还能昂然释放些正义的王八之气,这种主角,你说他是装b呢还是卑鄙?
第三、缺少复仇快感。很多写手,在前期辛辛苦苦埋下复仇这一条主线之后,到了后期的复仇,在真正可以让一直跟着主角受苦受难的读者狠出胸中恶气的时候,却如同一个**时总是绷不住劲儿的家伙,以早泄而草草收场。他们喜欢迅速构建起复仇者对昔日仇人的巨大优势,然后直接扑上去三下五除二、砍瓜切菜、势如破竹。就这样,最应该出彩的复仇阶段的很多好戏,就因为这种憋不住劲儿的直来直去,被牺牲掉了。而读者前期慢慢积累起来的情感张力,也随着复仇的草率收场,就像一个被刺破的气球,迅速瘪了下去。
其实,且不说整个复仇过程中,复仇者慢慢由弱变强,费尽心机,耐心等待天时、地利、人和的那最佳复仇时机,就算是已经有了足够的复仇资本,也应该学学猫戏耗子的耐心,在反覆的逗弄中,好好享受予取予夺、掌握一切的“上帝”滋味。
也可能有人会问:那要是都走复仇路线,会不会搞得千文一面、千篇一律啊?会么?不会么?单以金庸小说来谈:目睹仇人惨灭,象征天道报应的,是《连城诀》里的狄云;恩与仇、仇与义难舍难断的是《神雕侠侣》中的杨过;家与国相混、仇与爱相混的,是《倚天屠龙记》里的张无忌;由恩人转仇人,缠斗一生、两败俱伤的是《倚天屠龙记》里的谢逊;为报仇,不惜自残、性情大变的是《笑傲江湖》里的林平之;喜欢上仇人闺女的而难决难择的是《雪山飞狐》里的胡斐;为报仇被人利用的是《天龙八部》里的乔峰;为报仇误杀恋人的又是乔峰;为报仇苦苦寻查,最后才知仇人原来是自己老爹的,还是乔峰……
多少精彩,正可由复仇而出!
写手巨巨们,请你们拿仇恨当皮鞭,用眼泪当蜡滴,狠狠地sm读者吧,让他们永远痛并快乐着!lvsex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