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卑鄙小人
她迈着轻盈而优雅的步伐,微笑着对大家点头示好。那笑是亲切温柔的,让人如淋春风。她只轻微的一点头,那笑便飘进了别人的心里。让燥动的人宁静了心,能在她笑里安稳的睡去似的。
我站在人群里,接受着陶清颖高贵的笑容。这一刻,我感到自惭形秽。我所有的自信被她微露雪齿的微笑击得粉碎,碎末横飞迷了我的眼,伤了我的心。
世上怎么会有如此美好的女子?这样的女子阂爱着同一个男人,我拿什么去与她相提并论。这样完美的女子,不置一词便可以击败我所有的信念。
如果说我的美像公主,陶清颖的美便像仙女。但公主是凡人,仙女则是轻衣善舞远离凡尘的。她的高高在上,也是带着亲切的温柔的。
她的笑还是幸福的,让我有不愿承认的嫉妒。嫉妒?我打了一个冷颤,这卑微的词眼在我的字典里原是没有的。我是校花,是人人呵护的宝贝,我何需要嫉妒?
可是现在,我真的感到内心难过的心痛,让我想逃。
我从来不知道失去自信是什么滋味,现在却是深刻的体会到。是自己想努力向上爬,却没有动力爬上去,就算爬了上去,也觉得相差甚远。陶清颖是如此的高贵,她举手投足间流露出的高雅让人自惭形秽。
那样吓的女人,瑾晗怎么可以不爱?那样宁静的女人,是没有人忍心去伤害的。伤害她,便觉得是一种罪过。
我突然觉得自己是一只卑微的小猫,我沉浸在我突然失去自信的悲伤里。所以,瑾晗讲了些什么话我都没有听进去。
直到有一阵优美的钢琴声飘进我的耳朵里。是陶清颖在弹奏,是她献给周年庆的礼物,也是奉献给大家的礼物。
那琴声如行云流水,清澈潺媛。我的琴艺算什么?根本就是班门弄斧。就算弹奏最拿手的《致爱丽丝》,在陶清颖的琴艺面前也是小巫见大巫。瑾晗听着如此优美的琴声,却还能对我弹奏的钢琴发出赞叹,我怀疑他的听觉是不是出了问题了。
上天,你难道是专派陶清颖来击败我自信心的么。是不是你在告诉我什么,我没有她完美优秀,不配得到瑾晗的爱。是不是告诉我他们才是天生一对,我是一个纯粹的觊觎别人幸福的卑鄙小人?
妈妈啊,你费心培养出来的多才多艺的女儿是如此轻易的就被别人击倒了。
我真的想离开,可我却不得不继续躲在人群里忍受心痛的煎熬。
陶清颖表演完后,司仪便宣布一个重大决策,宣布黎振海的二公子黎逸琛就任集团公司总经理之职。
黎逸琛,这三个字像一个小型炸弹在我的心里炸开了花。
对无缘的人来讲,世界很大;对有缘的人来讲,世界便是转不过身般的小。
黎逸琛风度翩翩的在台上讲话。六年了,他不改帅气,蜕变得更加成熟。他和瑾晗长得一点也不像,瑾晗和思媛长得像艾美多一些,而黎逸琛便更像黎振海。
所以,第一次见到瑾晗时,我一点也不觉得他就是黎逸琛的哥哥。
黎逸琛便是我16岁捕获我初吻的男孩,你说这世界小不小?转来转去,转不出黎家人的纠缠。
妈妈从小要把我打造成一个高雅的淑女。她不许我像其它女孩子那样大声说话,扯着嘴巴大笑。要坐有坐姿,站有站像,那感觉就有些像《泰坦尼克号》中露丝的妈妈对她的要求。
只是露丝是贵族小姐,而我不过是普通女子。受不了妈妈对我的束缚,于是青春期里便有了唯一的一次叛逆,偷偷的去参加了一个驴行团。我故意没有留下只字片语,只是想对妈管束做一个小小的反抗。
于是,我认识了黎逸琛,一个比我大了3岁的帅气男孩。他真的很帅,像偶像明星。这样的男孩子自然会给女孩子留下美好的印象。
我们参加的那个驴行团结果是情侣团,一共有二十个人,九对情侣,另两个充当照明电器的就是我和黎逸琛。那时候,大人们间的卿卿我我让我和他有些面红耳刺,虽然我们那个年龄已经知道怎么去喜欢异性了。
我们两只单行鸟便有些落寂,慢慢的我们便开始结伴交谈,大有相见恨晚之势。
我们同病相怜,因为他的家里人对他要求也非常的严格。从他言谈中,我感觉到他家是一个富裕的大家族,与我们这些小市民有些不一样。
他好像有一个非常优秀的哥哥,家里人便依葫芦画瓢,让他也做一个像他哥那样出色的人。他感到苦闷,便偷溜出家门。
结果我们就不期而遇,有些缘分或许当真是冥冥之中早有安排!
到了晚上,我们在一个山顶升起一堆篝火,大家围坐一团,欢歌乐舞。第一次,我吃水果乱扔果皮,第一次叉开腿坐在充满泥土芳香的草地上,第一次扯破喉咙大笑。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快乐,浑身轻松。
兴到浓时,黎逸琛用手环住了我的肩,我没有拒绝,心“咚咚”的跳个不停。这是我第一次如此接近一个男孩子,我感觉到脸发烫得厉害。如果没有火光的映照,我肯定像一个涂满腮红的小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