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离歌
金三果然是战场上的奇才,治军的悍将。不到半年功夫,众将士升的升,降的降,撤的撤,杀的杀,王朝军队在他的铁腕下已紧紧的拧成了一根绳。不到半年功夫,王朝军队在他的银枪直指下打退了匈奴无数次进攻,收复了大半城池,更是士气大涨,军心大稳。现在的匈奴军队已经被压制到了边境一隅,‘杀神’金三的威名又一次在朝野上下被津津乐道,提起金三又不得不提他麾下的另一员虎将。
如果说金三是战场上‘神’一样的存在,那个人就更像一个‘传奇’。有传闻说他出身贫寒,最早只是在厢军服役的一个小兵;有传闻说他原是一个杀猪卖肉的屠夫;还有传闻说他本是江湖中人……
关于他的传闻中提到最多的还是他那把刀,资料总汇是这样描述的:刀名‘怒斩’,重六十四斤,长五尺,形似马非马,刀锋所过之处鬼哭狼嚎。更异之处在它见血变红,刀体暴长。色愈浓,杀意愈强;刀愈长,杀气愈重,死在这把刀下的胡虏不计其数。
远在千里之外的张世和金三却无从得知这些,此时的张世正站在营外的山坡上遥视着无际的夜空,不知从何时起他喜欢上了这塞外的夜空。他的双眸幽深如古井,清澈如静泉,明亮如素月,悲悯如莲华,漆黑的长发亦风卷起,在空中放肆地飞舞着,仿佛一朵盛放的墨莲。现在已是晚秋时节,虽然神州大地上拥有着同样的星月,却只有在这里,那萧风冷月交织下的凄美更让他觉得动容。
匈奴军队被压制到了边境一隅,暂时按兵不动,已经好久没有感到这样放松了。想起当初从草原回来,在骠营的日子没有过多久,金三就慢慢给他加起责任来。从骠营指挥使,到今天的都虞候,不到半年连升数级,这在王朝的历史上也是很罕见的吧?当他这样问金三的时候,金三只说了一句“非常时期需施非常手段”。不过这半年见金三的“非常手段”多了,耳濡目染之下张世杀人的手段也愈见残酷狠辣起来。在张世看来,权势不仅仅是权利和享受,也是一种不可推卸的责任。他现在才明白,这也许才是当初为什么金三肯做一个区区骠营指挥使的原因吧!
张世想着,等战事息了,红泥小火炉上,温上一壶好酒,桌上摆上一碟花生米那该是多么惬意,现在才觉得这样的日子分外弥贵。像这个时候,人们工作了一天,各自拖着疲乏的身躯回家。家家升起了炊烟,人人围在桌前晚膳,孩子们在门前嬉戏,扑抓遍地的点点流萤。天空布起了会眨眼的星灯,户户点亮了会流泪的烛光。温馨无比,无比的温馨。
这时一件披风落到了他身上,他知道一定是霖铃,却并没有回头,依然那样站在风里。这半年,他并非不明白霖铃的用心。从草原回来后,她就恢复的女儿身,也再没有上过战场,并说要留在自己身边照顾饮食起居。张世不置可否,战争本就是是属于男人的,禁军也有女眷随营的习惯,所以她留下也没什么不妥。可真当她一心一意为自己熬粥,缝衣的时候,那虽然可口的粥在张世心里竟成点点苦涩,那合体有致的衣服穿在身上竟成缕缕不安。从根本不懂得膳理,没有拿捏过针线的她到能熬出一碗可口的粥,缝出一件合体的披风,这里面的酸楚张世一一看在眼里。可张世除了不安就剩下苦涩,只因自己对她多的是怜惜,多的是像兄长般的感情,却不是爱。
只因他的爱早已经随‘飞雪’剑一起掩埋了,从那天他就想,不会把爱再给什么人了。如果说有一个也只是他自己!虽然后来飞雪又回来的,可自己却只剩下有限的寿命。从草原回来后以这功力全失的身体,在战场上要不是怒斩,也许早就死了。所以他打定主意,即使死也要轰轰烈烈的死在这沙场之上。以前辜负过别人,辜负过自己,现在张世的心里早已无情,爱情现在已经不属于他,所以他不会再让这一切发生了。
霖铃,你错爱了。此时的张世,胸中装的下万千雄兵,却实难负起这款款深情……就这样站了好久,又一阵冷风吹过,卷起他黑色的披风,一股寒意袭入身体,他才想起霖铃一直在身边没有离开。
“冷吗”?霖铃看到张世回头,微微一笑问了一句,那微笑,淡然又平静,孤独而忧伤。
霖铃扑闪着长长的睫毛“嗯”了一声,张世把如一只被冻坏的小猫,正瑟瑟发抖的霖铃揽到了披风里,他的眼光又投向那无际的夜空。突然一片温润抵到唇前,张世心头一惊,那是霖铃的双唇。他的大脑这时竟突然停滞,由着那清香的鼻息在脸上吞吐,软滑的香舌在的口里灵动……
霖铃的小手正努力的打开张世披风上的活结,指甲不小心刮到了他的脖颈。张世的大脑似乎被封闭后突然打开,恍若雷击。这是在做什么?不可以,我不能!理智让他抓住胸前的双手,推开霖铃的螓首,却换来了一顿撕咬。霖铃就像是被人夺去糖果的小孩,不依不饶……
那种狂乱的眼神,如同丛林中饥饿的猎豹,不在意面前是多么强悍的存在,在她眼里只是自己的猎物。张世可以反抗的,但他没有反抗。是他怕了吗?还是他潜意识中的寂寞也在期待着什么?
……
人一生总要做许多荒唐的事,不管是荒唐也罢,还是天意使然,缘分所致,有些事情一旦发生,你就无力阻拦。披风被吹落在山坡上,宛如一块美丽的云锦,那横卧在云锦上动人心魄的侗体恰似一朵绽放的玫瑰,正期待着的爱怜。
霖铃抚摩着那宽阔结实的胸膛,像置身于波涛汹涌的大海里,而自己就像一叶扁舟。海风疯狂的嘶咬她,海浪无情的拍击她,一次次将她高高抛起到风口浪尖上,又重重落下,抛起,又落下……
她怕,但她内心却切实的渴望这种刺激。她闭上眼,嘴里说着自己也听不懂的语言。这种语言也许只有大海才晓得,在海上漂泊的船夫才明白。她觉得自己马上就要迷失到这汹涌的浪潮中,她极力想抓住什么,但这里除了海浪,还是海浪,无处着力。她觉得自己需要什么,自己一定需要什么,又不知道自己究竟需要什么。终于当又一个更猛烈的浪潮袭来,那一刻,她完全迷失了自己……
风平了,浪静了,一切都过去了。猎风将张世的长发吹的更乱,有几缕抚过眼角,痒痒的;拭过的嘴角,麻麻的;刚才发生的一切似乎都不真实起来,那是我吗?那是霖铃吗?我们发生了什么?披风上的点点殷红似乎在无情的嘲笑自己,嘲笑自己的无情。张世终于完全清醒过来,幽深的双眸正好对上霖铃那双大大的眼睛。
“你不必对我担负什么,我知道你并不爱我,你全当我是填补你的空虚和寂寞就可以了,我只要你知道我是爱你的。”她脸上的潮红尚未褪去,但看着张世的眼睛却很平静。平静的眼光,淡然的表白让张世心中如打翻了五味瓶,酸甜苦辣尽在其中。他仿佛又看到了那个穿着男装与胡骑浴血拼杀的铃铛,远赴千里寻找自己的铃铛。
真的只是这样就行了吗?真的只要这样就可以了吗?张世发现自己没有根本在战场上,手握怒斩砍下大好头颅的时候那般强大,没有像自己嘴上标榜的那般孤傲,没有像自己心里想的那般坚若磐石……
张世的表情木然,虽然看不出什么情绪波动,但他的心里却在大声的呐喊:“张世你以前是个弱者,现在是个弱者,一直是个弱者”。就像现在,简简单单的一句承诺却说不出口。
夜深了,风紧了,人凉了,该回去了。
“都侯,这是金爷派人送来的军报。”一个紫膛方脸的带刀侍卫跨入帐内,脸上的表情不怒而成,惊而镇定,透着一股果敢精练。
“哦?快拿过来。”张世把军报接到手里,半天不语,眉心又攥了起来。军报上说近日退缩边境北隅的匈奴军举措有些反常,估计要采取行动,让他尽快做出部署。
虽只有寥寥数语,但他完全能体会到这份军报里的沉重。战局如棋,在自己虚弱遇险的时候,反而要虚张声势,大开大片, 让对方慑于声势,不敢抢攻,才能望在以攻代守之中,喘得一口气。而现下匈奴的反常举措却绝非虚张声势这么简单……
匈奴军队被逼退到边境北隅,那里是他们在王朝土地上的最后一个后方,也是他们在王朝土地上最大的一个后方。相信这次动兵将会是一个不死不休的结局,对匈奴来说是他们的最后一次反击,对王朝来说能将他们全部歼灭在那里才是真正的胜利。因为茫茫无际的草原、戈壁、荒漠才是匈奴真正的大后方,他们逃到了那里,王朝的军队就只能望洋心叹,束手无策,还要时时提防着他们卷土重袭,国将永无宁日。如若开战,这将是关键的一战。也许,亦会是最后一战!张世陷入了沉思……
这时忽然闻到一丝肉香从帐外传来,抬头一看,见帐帘挑起,莲步轻摇,霖铃端着一大盘烤肉走进帐里。张世又低头看起了军报,直到那盘烤肉放到了桌前,才装做刚刚看见她一样,不自然的对她一笑。
发生了那件事后,张世对霖铃的内疚愈甚。而霖铃却如往日一样,料理,缝衣,对他温暖如昔。虽然整日里抬头不见低头见,他却总不敢正视霖铃的双眼。他忘不了那晚,霖铃说出那番话的时候眼里的炽热,脸上的如若无事的淡然……
“看来今日又能大快朵颐霖铃的美食了。”站张世旁边的那名紫膛方脸侍卫说道,脸上满是笑意。
霖铃怒目瞪了他一眼,张世望着两人笑了,忙道:“还废什么话,来吃啊。”
那侍卫听到这话向霖铃挑衅的还了一眼,言下之意好像在说:“呶,可是他叫我吃的。”
看着霖铃气鼓鼓的走出了大帐,这下张世和那侍卫看着彼此,放声笑了起来。
这名侍卫正是阿天,这半年他一直留在张世身边,鞍前马后。应该说霖铃照顾了张世帐内的饮食起居,他则为张世负责了帐外的一应琐事。也真是多亏了他们两个,张世做起事来才更加得心应手。
张世以前就认定阿天是能独当一面的人才,一直有心放他出去在军中创出一番事业,而阿天却只愿甘心留他身边。后来放他出去的话就再也没有提过,因为张世也越来越不想放开他了。现在觉得要是没有他的得力襄助,那些繁文缛节的琐事真不知道该怎么应对才好。阿天也从来在人前对张世恭恭敬敬,人后他们相互之间无拘无束,天马行空的海侃漫扯,如和在厢军的时候一般无二。张世待阿天如胜似手足,阿天视张世重过兄弟。
自草原回来后,霖铃就恢复了女儿身,一直照顾张世的饮食起居。霖铃曾是铃铛的身份,没有对他人说起。霖铃不对人说,张世也不会对别人说,包括阿天。他不知道阿天是否早已看出霖铃就是昔日的铃铛,他亦从未向张世问起。阿天就是如此,张世不说的事,他永远都不会问,更不会向别人打听;张世交代的事,他一向都做的妥妥帖帖。所以他很自然的就接受了张世身边多了一个女人的事实,没有一点不习惯。
正因如此,阿天方才对霖铃谈笑无忌,自然一点也不奇怪。毕竟张世对霖铃如何,他可以装做不知;但霖铃待张世如何,是个长眼睛的人都看的出来,何况精明干练的阿天。有霖铃在场的时候阿天也从不忌讳他和张世之间的身份差距,依旧放浪形骸。也许阿天也早将霖铃当成了自己人吧?
阿天和霖铃之间的斗嘴也是张世喜闻乐见的常事。看着霖铃气鼓鼓的走出大帐,阿天已不待张世招呼,伸手向盘子里的烤肉招呼起来。
凭心而论,霖铃的手艺和半年前比起真有天壤之别。现在的无论多么粗糙,难以下咽的东西经她素手调浇出来都称的上是珍馐美味。今天的这盘烤肉,外酥内黄,色、味具佳,堪称精品。
阿天浑身上下,唯有一处张世不敢同他比拟,就是他的食量,足足是自己的三倍。以前在厢军就是如此,现在依然。张世都停箸半天了,阿天还在满嘴流油,意犹未尽的奋战……
张世看着阿天如饕餮般的吃相,笑着说,“你小子也不怕吃多了打仗的时候跑不动,匈奴的马可是快的很哦。”
阿天没有理会他,等啃完盘里最后一块烤肉才张舞着油腻的双手,理直气壮的说:“怕什么,我有给你拖过后腿吗?”
张世闻之微微一笑,这倒是真的。阿天的功夫在张世的加上他自己的努力,已经能算的上是除金三和张世,还有那些数的上名的大将外一流的好手了。战场就是如此,多一分本事,就多一分存活下来的希望。张世教的用心,阿天学的买力,他有今天这样的成就已足以啸傲沙场了。
现在的阿天正悠闲的将上半身斜躺在虎皮椅里,两脚担在几案上,剔牙缝里的肉丝,边剔边说道:“再说了,胖有什么,瘦……”
说到这里他突然停下不说了,张世的面色也是一黯,知道他后面要说什么,看着阿天长长的“哎……”了一声。阿天不再剔牙,转过头来看着张世,两人的眼中出现了同一个人的影子。那个肥肥胖胖,看起来慈眉善目的——瘦哥。
其实瘦哥的能力是在骠营当都头的时候才慢慢被人所知的,包括张世在内。也许瘦哥的光芒是被他臃肿的身体掩盖了,大家也被那臃肿的身体和慈眉善目的表情所迷惑了。在张世成为五都指挥使的时候,将让他和阿天收揽为左右手,是因为他们都是和自己一起从厢军出来的,彼此很熟悉,对他们足够信任,毕竟手下多一个猛将不如多一个可用又足够信任的人。虽然他察觉到瘦哥的身份隐秘,并没有他自己说的那么简单。但秉着疑人不用,用人不疑的态度还是将他们一并招揽到麾下。
也是从那时起,瘦哥的光芒才逐渐显现了出来。也许他本来就是个人才,只需要一个舞台,而骠营给了他这个舞台。匈奴用兵一向以狡诈著称,而瘦哥用兵却多以诡奇闻名。当时骠营打的几场漂亮仗,瘦哥的奇袭与诡异的战术居功甚伟。实在很难想象在那慈眉善目的表情下,肚子里竟有那么多如诡计奇谋。当张世走出骠营的时候,他接任了骠营指挥使。
张世看的出来,他和阿天不一样。也许以前每个人都可以忘记他,淡漠他,而他就象一把外表普通的宝剑,平时似乎淡淡无奇,一旦出鞘势必会光芒万丈,绝不空回。
当时金三说他们这些从厢军出来兵勇,各个如狼似虎。瘦哥的表现更是得到了金三的亲自嘉奖,张世当时就想骠营这个舞台对瘦哥还是太小了,以后他会有更大的舞台。
瘦哥果然也没辜负他和金三的期望,在胖子带领下的骠营简直成了匈奴人的噩梦。匈奴人领教过银枪和怒斩的恐惧,那是身体上的。而那个胖子的笑容就像在你脖颈上吹来的凉气,是心理上的恐惧。一时之间匈奴人视瘦哥和骠营为眼中钉肉中刺!
良晔城。
不同的时间,同样的地点,以众凌寡的战事,又一次重演。不同的是,瘦哥并没有做出同当日金三一样的安排,他集中所有兵力突围。同样的是,血流成河……
当张世率部赶来救援时,瘦哥已前胸中箭,脸似金纸,离日幕西山不远。他在张世耳边说了最后几句话,悄然离去,最后留给世人的仍是一张慈眉善目的脸。
当日,张世斩下了一千颗胡虏的人头为他陪葬;金三亲携一坛“一声雷”为他祭奠……
想想如今一起从肃州厢军出来的,就剩下自己身边的阿天和铃铛了。
边境北隅。
乃是匈奴人大军入侵我朝打开的第一道门户。位于黄河中上游,地势南高北低,境内有山有川,有林有牧。以兰山为界,山阴多森林灌木,产中草药和蘑菇;山中多野羊野鹿,是大好牧场;山西是无际的沙漠。兰山绵延数百里,南北走势,如一面天生的屏障,挡住了沙漠的风沙。此地大异于其他边塞苦寒,有塞上江南,域内明珠的美誉。
建朝初,与匈奴定下盟约,互不侵犯。北隅一带早有两族通婚的先例,此地居民有三分之一是胡人。从王朝的刑文就不难看出端藐:【异族男女,凡与我朝男子婚生子女可获我朝籍,与我朝女子婚生子女不属我朝籍,但可享受一定限制权利。】这条刑文就是对此地的情况所订立的。
对匈奴人,王朝第一任内史马迁做了如下记载:匈奴,居于北蛮,随畜牧而转移。逐水草迁徙,毋城郭常处耕田之业,然亦各有分地。毋文书,以言语为约束。兒能骑羊,引弓射鸟鼠;少长则射狐兔:用为食。士力能毌弓,尽为甲骑。其俗,宽则随畜,因射猎禽兽为生业,急则人习战攻以侵伐,其天性也。其长兵则弓矢,短兵则刀鋋。利则进,不利则退,不羞遁走。苟利所在,不知礼义。自君王以下,咸食畜肉,衣其皮革,被旃裘。壮者食肥美,老者食其馀。贵壮健,贱老弱。父死,妻其後母;兄弟死,皆取其妻妻之。其俗有名不讳,而无姓字。
马迁说的好,尤其一句“苟利所在,不知礼义”!这次无视盟誓,大兵侵下的举动岂不正应了那句:苟利所在,不知礼义。而这些已早不是张世想的,他想的这是这一仗。
兵法有云:乱而取之,实而备之,强而避之,攻其无备,出其不意,夫以实击虚,以逸待劳,观动而制乎变,险中求胜。
昨天与金三商议,达成了一个共识,在敌意未明之时,大军压境,让这里成为匈奴的埋骨之地,绝不能放虎归山。两人没有说别的,却都能想到这将是艰难的一战。其他毋论,单是多少年来,两族通婚往来形成盘根错节的关系,又如何处置。那里有王朝三分之二子民不假,谁又能保证那剩下的就是真心归顺王朝的?
当时匈奴入侵的时候为什么这里的蕃兵那么容易落败,就是因为骁勇的蕃兵里有不少就是匈奴的母性后裔。既然匈奴能把这里当做是在王朝最大的一个后方,不只因为这里有龙虎第一关,肯定还有其他道理的。这一战定会让尸骨成山,血流成河,明珠蒙尘,张世已经做好了这个心理准备。
这一战,已在眉睫。
猎风破空而来,乘风破浪,披云斩涛,大有凌波欲飞之势。日出东山,万丈光芒铺撒在校兵场上。
骑兵排着整齐阵势,除了身上背负的长枪外,马上左右两侧配备着两把锋利长刀,众人胸前坚硬的护心镜反射出耀眼光芒,沉重锐利的长枪等待痛饮敌人鲜血,每个人头顶都戴着铁甲战盔,不见面目长相,只见众兄弟眼中射出的精光闪烁目光,显示着他们那让敌军胆寒的强大冲击力。
弓箭手们严阵以待,眼中洋溢着坚定的目光,战场上他们的弓弦崩落之声将会是敌人耳边的炸雷,飞蝗般的利箭将会是遮住骄阳的乌云。
步兵摆成整齐的方阵,长刀出鞘散发出逼人的光芒,狰狞森寒的芒光猛烈闪烁,让人胆寒,宣泄着王朝儿郎的热血激情。
金三站在点将台上,腥红的披风衬着飘逸飞舞的黑色长发,恍如战神临世。张世率五千骑兵为破虏先锋,他明白打这一阵,责任之大。胜固会鼓舞士气,败亦会动摇军心。此情此景下,他胸中只燃烧着满腔的热血和血色的激情。
一时间,全军将士眼中只有那一红一黑的披风,多少战以来,那红色和黑色的披风已成为他们坚定的信心,不倒的旌旗。跟着这两面旌旗定能所向披靡,无往不利。
金三深深吸气,高呼一声:开拔!各部接到命令,开始迅速而有序的行动。张世率五千骑兵飞速挺进,骏马四蹄翻飞,宛若万鼓齐鸣,声震天地,气势震人心魄。金三的策略是引蛇出洞,歼其精锐,再突破关。
牛角号声鸣响,已经不用引蛇出洞了。数千半披皮甲,半裸上身的匈奴刀斧手队在广原上严阵以待,并未有丝毫慌乱。
匈奴的种种不明迹象现在已经不攻自显了,他们存着同样的想法。金三谋的引蛇出洞,而匈奴竟以身做饵。两军相逢勇者胜,张世与五千铁骑将用无谓的勇气踏碎这第一道勾栏,即使布满荆棘……
他将怒斩长指向天 ,浓烈的杀气在刀锋上聚集,喊了一声:杀——
五千铁骑手中的长枪齐刷刷的向刀斧丛中冲去!前面的匈奴刀斧手队冷静朝两旁闪开,挥舞着手中锋利战斧长刀朝数千铁骑刺来……
那是刀丛中的一曲长歌,由鲜血写就。男儿莫战栗,有歌与君听:杀一是为罪,屠万是为雄。屠得九百万,即为雄中雄。雄中雄,道不同:看破千年仁义名,但使今生逞雄风。美名不爱爱恶名,杀人百万心不惩。宁教万人切齿恨,不教无有骂我人。放眼世界五千年,何处英雄不杀人?男儿莫战栗,有歌与君听。杀一是为罪,屠万是为雄。屠得九百万,即为雄中雄.一将功得成,万骨脚下路。
张世再一次领教了匈奴士兵的凶悍。急速狂奔战马和凶悍的刀斧手队相撞产生的力量让人震撼惊异,不少马匹居然被撞得飞出数丈,长长马嘴裂开后涌出了大量泛着白沫的鲜血,活活被震死沙场,不少骑兵甚至被猛烈冲击撞飞到高空中,竟然被抛出几丈远,再次把后面狂奔而来的铁骑连环撞倒。
匈奴士兵被耀眼的鲜血激得凶性大发,刺耳连绵的嚎啸声响彻大地,成千上万彪悍的狼盾刀斧手早狂吼中,踏着同伴的尸体冲了过来,根本忽视了铁蹄长枪……
但是他们付出的代价也是无以负担的,每杀死一个骑兵的代价必须是三到五倍计。一个匈奴士兵手里的战斧竟将马身砍为两断,而他也如串蚂蚱般被十多杆锋利的长枪瞬间刺入了身体……
怒斩已变的通体赤红,刀锋所向,鬼哭狼嚎。好像那次从血月里出来后怒斩有些变化,现在不用张世刻意催动,只要有鲜血为媒,它就会发生变化。也正是因为如此,在这半年他以功力全失的身体,才在大小数百战中没有倒下。现在一拿起怒斩,饮到鲜血,他全身的血液就开始沸腾,意识就开始发狂。还好不会完全失去控制,造成敌友不分的局面。才让张世觉得自己不是废物,至少他在这有限的生命中,最后还能留下浓浓的一笔。
刀势更加霸道无情,黑色披风配上手里的赤红,就像炼狱里的修罗。匈奴战士虽然身经百战,凶悍异常,可是王朝铁骑展示出的强悍和顽强已经让他们胆寒。
此战必胜!荒原在这里哀号,野草在这里呻吟……
这一役,不但艰苦,而且卓绝。破虏先锋队以伤亡过半的代价,终全歼了匈奴刀斧手队。而这只是一个序幕,张世相信更惨烈的激战还在后面, 因为还有一个龙虎关。
龙虎关。
本为王朝初年为防御匈奴入侵所建的第一道关防,现在却成了匈奴人赖以存亡的坚固后方,也算是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吧。
虽然据城而战非匈奴的长项,但想来龙虎关在擅于攻城的匈奴手中也万万不敢小视的。所以才有了引蛇出洞,歼其精锐的策略。
破虏先锋队,终于在第一时间赶到了城下与金三的大军会合。漫天飞舞的旌旗遮天蔽日,宛如缓缓升起的暗色云朵,预示着狂风暴雨的来袭。
激昂的战鼓响起,犹如波涛起伏的海浪,成百架云梯在数千名高举盾牌的雄壮战士护卫下,密密麻麻地抬到了城下。更有一辆气势磅礴的巨大攻城车被百名壮汉推至城墙之下,攻城车上面宽阔坚固的竹梯可以径直放到龙虎关城头,数千王军精锐可以迅速从攻城车冲到城中,乃是金三为这一战督令制作的攻城武器。
当这样东西被督造出来的时候,让张世又一次想起去金窟的时候,金三给自己制作的‘飞’,还有在金窟中见到定心做的‘衡’。虽然在金窟的就时候知道金三和死心是有关系的,但是金三从没有开口说过,所以自己也不会去问。他和金三就像阿天和他一样,金三有不愿意告诉张世的事,张世也有不愿意告诉他的事。就像自己为数不多的生命,和功力全失的事实,张世从未告诉过金三。在张世心里,快乐是要和朋友一起分享的。但别的东西,却是要自己承受的,也许金三也存着同样的想法吧?
眼光又回到场中,见金三一声令下,弓箭手立刻拉弓射箭。炸雷般的弓弦崩落之声连绵响起,密密麻麻的利箭飞蝗般涌上天空,如同乌云遮住了骄阳,森冷的箭头让人头晕目眩,飞蝗般的箭雨射向了城头。
龙虎关的修建设计,可以防备锋利弓箭的射杀。连绵不断的箭雨却暂时压制住城头的匈奴兵士,攻城先锋部队利用坚固的盾牌和战车掩护,迅速冲到了龙虎关下,金三的用意正是如此。一架云梯立起,正在上攀的兵士被城头的弓箭射落,又一个无畏的勇士爬了上去……
在战争面前,一个人的生命是那样的渺小,但这里的每个人都明白,那将是他们的宿命。又有云梯不断被架起,数千军士就像是共驭一船的水手,云梯在他们手中慢慢被架起。
这时突然从城头落下无数的擂木和巨大滚石,金三叫了一声‘不好’。果然刚刚架起的云梯纷纷瘫下,更有一根重达千斤的巨型擂木砸落到攻城车上。‘砰’地一声巨响,攻城车坚固的支架被撞得支离破碎,轰然倒塌。上面宽阔坚固的竹梯重重摔在地上,地面来不及躲闪的数十名攻城战士被砸成了形状难辨的烂泥。
金三令出:继续强攻。战争早让张世明白那不是一个人的战争,在这里徒匹夫之勇是没用的,即使找一个江湖上再擅轻功者跃上这城头也免不了被射落的命运。为将者决定的不是一个人生死,金三定比他更明白这个道理。
所以现在他还是站在那里,在满地的尸体,漫天的鲜血前不为所动,继续指挥强攻。即使今天这登上城头的的云梯是一具具兵士的尸体垒起的,那也只能攀上去。龙虎关下已血流成河,尸积如山,血光漫天,相信破城之时亦不远了。
突然城头的箭雨完全停了下来,也不再有石木落下,似乎刚才只是一场骤雨而已。连那些正在云梯上攀爬的兵士都不由动作缓慢下来,向四周望去……
接着更为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城门居然开了,一大群衣衫褴褛的百姓从城门里涌出来,后面站着几百虎视耽耽的匈奴长弓队。
这时金三转头问张世,“你遇到的可是匈奴骑兵?”
张世随口应了一句“不是”。好毒的计谋,在金三的问话里他才有了一丝明悟。来路的刀斧手队,刚才的强守,现在的百姓,金三施的引蛇出动之计,而匈奴竟是以身做饵。那虎狼般的刀斧手队,凶悍无畏的神情,并不是因为他们是匈奴精锐。匈奴的精锐是骑兵,这是无争的事实。而那刀斧手队却是比精锐更可怕的存在——死士,竟让他们误认为是匈奴精锐。
好一个扬长避短之计,匈奴在兵力大大萎缩下,退居龙虎关。定早已料到此番王朝兵力充足,数万大军轮番冲击,龙虎关迟早要被大军摧毁。不过龙虎关被大军攻陷的时候,也正是他们反击的时候。
张世向金三望去,他们眼中散射出同样坚韧的光芒,和刚毅的脸庞相印。四个字在两人心中同时浮现:志在必得!
金三的左手举起,只要他的手现在挥下,就要做出格杀勿论的决定,可是他的手却迟迟没有挥下。
张世疑惑的看着金三,心道莫非他又犹豫了?
不错,金三是犹豫了。破关在即,匈奴铁骑的逃逸速度是骇人的。眼下要是不杀了这些人,放任匈奴逃逸,那无疑于放虎归山,后果是不可估量的。可是众将士真能下的了手吗?杀这些手无寸铁的百姓,不会在他们心里留下什么阴影吗?
金三的左手终于没有挥出,缓缓的落了下来。他留意到,在自己手放下的那一刻,除了张世的脸色未变,其余众将士都是一脸的放松。自己想的没有错,他们是下不了手来杀这些人。
但是金三在左手落下的时候,却将右手里倒提的银枪举了起来。杀神金三永远是战场上的杀神,在他银枪举起的那一刻,已经做好的决定。
为将者不得不考虑到太多的东西,在金三举起银枪的那一刻,他已放下自己金帅的身份,他要一个人杀戮。以金三之名,一个人背负着恶魔的称号。
可金三还是慢了一步,在他举起银枪的那一刻,恶魔已经出现了,那就是手握怒斩的张世。
他了解金三,在金三将银枪举起的那一刻,他已经明白金三在想什么。但是金三提枪杀出,也许他这一生就都要背负这千古骂名了。所以他不会让金三担负这恶魔的称号,不会给他这个机会。如果该有一个人来背负,那也是他张世,籍籍无名的张世。
张世已经挥舞着怒斩杀了过去,刀锋所向正是那些衣衫褴褛,手无寸铁的百姓。真正的恶魔从这一刻诞生,无情的杀戮在这一刻开始。刀锋所过残声连连,好多王朝将士都背过脸去不忍再看。没有人掩护他,没有人为他挡飞蝗般的羽箭,只有他一个人。
那些百姓身后虎视眈眈的匈奴弓箭手开始放箭,嗖嗖的箭矢向张世飞来。他的肩头被穿出了血洞,鲜血喷涌而出,洒到手上,溅到刀上……
怒斩发疯了,张世入魔了;怒斩愈红了,张世愈狂了。他的头发根根竖起,消失已久的三眼‘定心’又在额头出现。不过三眼现在的光芒是诡异的红色,仿佛燃烧的红色火焰。另两只眼球变成了金红色,目呲牙裂,涎水顺着牙齿滴下,喉咙中发出唁唁的低吼……
那些匈奴长弓手的指尖在颤抖,几杆箭矢偏离了方向,射到那些无辜的百姓身上。他们怕了,怕了这个魔鬼般的男人。一个能对自己的百姓父老如此狠下辣手的人,对敌人同样是一场噩梦。
这个面目狰狞,形似魔鬼的怪物,他已不是人!那些百姓们的恐惧,呼喊,王朝将士的鄙视,匈奴士兵的战栗,他完全无视。
他现在就是不可一世的——魔鬼张世。
杀戮在继续,血腥在蔓延,张世已经入魔了。魔是无情的,可这些百姓却是无辜的。魔是需要仙佛来渡化的,但现在仙佛又在那里?他们高高在上看不到这里,只能任这惨绝人寰的一幕发生~~~
也许是那些无辜百姓的哀号传到了九霄,打动了神明。佛没有来,仙真的来了。她就那么从天而降,白衣若雪,如轻云蔽月般,嫡落凡尘。听说仙女是最美丽的存在,那一刻所有的人为她的美丽所动,只是那种美丽却让人生不出半点的亵渎之心。她是那么自然的、无与伦比的真淳朴素的天生丽质。在平静和冷然的外表底下,她的眼神却透露出彷若在暗处鲜花般盛放的感情,在倾诉出对生命的热恋和某种超乎世俗的追求。
佛家降魔讲究当头棒喝,而仙家没有棒喝。白衣仙子只是拨动了她手里的琴,那把一度缠绵飞雪,了亮人心的琴,今天来降魔了……
琴声起,如天籁之音,清新自然,无欲无争,让地下的人们纷纷跪倒,顶礼膜拜。没有跪倒的只有两人,金三和那个恶魔。金三只拜天地父母,在他看来其他人任谁都不值得自己屈膝。而那一刻恶魔手里的刀有些停滞,眼里的金光有些黯淡,似乎是迷离。难道是被感化了?还是那恍若熟悉的琴声,让他想起了什么?
恶魔抬眼看了那个白衣若雪高高在上的存在一眼,在第一时间做出下意识的反应——再次挥刀,砍向了白衣仙子。
再踏上沙场后张世第一次以自己的鲜血为媒,激发了怒斩。他本不需要这样做的,但是他还是这样做了。也许他早料到以自己的鲜血为媒可以最大的提升自己的力量,却也会让自己完全迷失,意识失去控制。也许他并不是无情的,他这么做只是同样不愿看着这些无辜的百姓残死在自己刀下吧?但是他不能不去做,所以他选择了迷失,只有意识失去控制,完全麻木才可能履行这个看似简单实则沉重无比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