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怒颜
张世架住一把胡刀,转过头去,恰好看到‘他’在月光下陨落的身影。那个身影刹那间让他想起太多,想起那个梦,那个井下的女子,还有要保护他们的志愿……
此时又有一弯残月诡异的亮起,张世恍若不知,刀锋划过他的右臂,他恍然不觉,心里只剩下无尽的哀绪……
右臂的血张世没有看到,他只看到了自己口里吐出的碧血滴落到怒斩上。那血居然是绿色的,这就是心血吗?无尽的哀绪竟化成点点碧绿。
怒斩在张世手里抖动,是它的愤怒吗?是它愤怒的战栗吗?在怒斩的愤怒下,张世已忘却了自我,现在的他只愿屠尽漫天的残月。你残,我只会比你更残,残无人寰!
不知是否是错觉,怒斩的轮廓在眼前越来越大。它吞出的杀气,本如血色云雾,现在竟逐渐化成实质。刀锋所过之处只剩一团团血雾,那血雾却不散去,又附到刀身之上。怒斩身上的血色更浓,怒意更沉。如果刚才只是愤怒的战栗,那现在就是咆哮。身边的敌人开始退缩,他们眼中透出深深的惧意,甚至有一个匈奴步兵的胡刀也脱手掉在了地上。
无知的贱种们,以为放下了手里的刀就可以洗清你们的罪孽吗?
——杀
直到怒斩的颜色红到不能再红,鲜血几欲从它身上滴落。张世的前方,视角所过之处竟再无一人,暂时停止的杀戮使他的脑海中出现了一丝缝隙。
缝隙中映出那些猪猡们的样子,还有要带他们突围的使命。一个微弱的意念在脑中涌起,现在不能只顾着自己,即使能杀光眼前所有的敌人,而那些猪猡也多半会成为陪葬。他努力压制住身体里不断升腾的杀意,牢牢握着愤怒中几乎要脱缰而出的怒斩,高呼了一声:遁!
怒斩终于在张世手里安静了下来,恢复原状。方才的一幕,像是虚幻,又那么真实。怒斩‘活’了,可它的活是铃铛的死换来的。如果可以张世宁愿手里的怒斩永远是那把锈迹斑斑,普通普通的怒斩,来换回一个活生生的铃铛。
杨树林一役后铃铛忍受不了场上的血腥,低头呕吐的样子历历在目,而今‘他’已经不在了。别人不知道那井下那一幕,但张世能当那晚真是一个梦吗?
他好悔,好恨……
他悔怒斩为什么没早点活过来,那么铃铛就不用死了。他更恨自己把他们带到这个炼狱,自傲的自己天真的以为能保护好他们,没想到却是自己将他们带入了坟墓。众人一路神色嘁嘁……
张世喊出第二声:‘遁’的时候只想带他们逃,真正逃出来却不知道该往何处走。他刚才的样子连同伙都怕了,虽然是张世带众人逃离了炼狱,现在众人却都离他远远的,左右只有阿天和瘦哥两人。张世悔道:想必他们的心情也一样沉重吧,而这些本不该由他们承担的……
茫然间耳边似乎传来了众人的欢呼声,好象是遇到了什么人,他并不知道。昏昏沉沉的尾随着前面的队伍前走去,那好象不是向良晔去的路。
他们来到一座大城,城门上的字似乎是‘晴州’,看在眼中却觉得像是‘暗州’。来接他们的人是金三,金三身上的血迹未干,眉发间满是沙尘,却丝毫不影响他眼里的神采和脸上的英武之气。
金三活着,其实张世也根本不相信他会死,还是忍不住在他胸口擂了一拳,说:“你没死?”
金三在张世的肩上还了一拳道:“你都活着,老子怎么能死”?然后发出一阵爽朗的笑声,直到现在张世才相信自己面前的是活生生的金三。他也想笑,脸上的笑容拧到一起,竟变一种颇为痛苦的表情。原来是金三那一拳牵动了他肩上的伤势,也是这一拳才让他想起,自己也挂彩了。
在给张世包扎伤口的时候,金三的讲述加上自己的补充,今日的种种终于明晰起来。从飞鸟的绝迹联想到几日不见匈奴踪迹,金三知道匈奴必有大动作。遂将百姓物资遣散他处,先做好弃城的打算,然后将骠营兵分三路,定下咬蛇尾,打七寸,攻蛇头的策略。本想有蛇尾的牵制,中部的扰袭,蛇头的猛攻,定可以将匈奴的队伍打的溃不成形,首尾不能相顾。计虽是好计,只是没想到还是小瞧了匈奴的‘大动作’,他们足足出动了四千兵马,甚至还出动了长枪兵和胡刀步兵。
金三部虽重创敌人骑兵,却也损失惨重,活下来的还不到十人。右翼与长枪兵的遭遇全军覆没,无一人生还。听金三道出可以想象当时的战况是何等的惨烈……
在得知张世他们在两千胡刀步兵的重围下,居然活下了一百多人并顺利突围,金三的惊讶丝毫不亚于张世听到右翼全军覆没的消息。
金三意气风发的说:“今日一役虽败犹荣,良晔失守本就在意料之中,何况现在的良晔只是一座空城而已。骠营五都虽然现在只剩下一都,但也大伤了匈奴元气,更胜过杨树林一役,尤其是你的左翼可是创造的战场上的神话呀!”说完看着张世,眉宇间带着欣喜的味道。
而创造出这个神话的张世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也许是失血过多,让他的脸色有些苍白。只淡淡说了一句:“那些死去的兵士呢,他们又怎么说”?
金三半天没有回答,直到包扎好张世身上最后一根绷带才站起来。在帐中走了一圈黯然道:“他们都是王朝的好男儿,王朝自会好好抚恤他们的家人。”
“嘿——嘿!好男儿?抚恤?我以为你和王朝那些渣滓不一样,原来,哼……”张世冷笑着还了一句。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说出这样的话来,也许是金三那句‘好男儿’让他想到那个在战场上死去的女人吧。来到晴州城后,他怨怒的情绪一直在脑中激荡着,在那些猪猡面前隐忍,现在在金三面前终于发作了。
“你什么意思,那你说我还能怎么办?这里每天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哪个人不是把自己的脑袋别到裤腰带上的?妇人之见!”金三停下脚步怒目道。
张世从榻上坐起,“王朝,王朝是什么样子你比我更清楚,还抚恤。谁不知道啊!”说完这句话,他的胸脯不停起伏着,脸色也更苍白了。不过他说的倒是实话,现今的王朝连前线的军饷都不能全额发放,何况是抚恤。
金三顿了一顿,微腆着肚子,蛮横的说:“我说发的上就能发的上!”说完还加了一句,“你听着,这次是我说的,可不是狗屁王朝说的。”
张世不知道自己今天是怎么了,就是极力的想发泄一下。似乎心里积压的愤懑太多了,不吐不快一样。现在动手是不可能了,动动嘴骂人还可以的。金三这个无所不谈的知己,现在就成了那个可怜的对象。其实这种心理我好多人都有的,好多时候有些负面的情绪压抑在心底,不会对旁人讲,只会发泄在自己的家人,最好的朋友面前。我们和冲他们嚷,和他们吵,只是心底里依赖他们,在那个时候需要他们,张世现在就是如此。
……
俩人彼此不能苟同又吵了起来。当然张世也不是无理取闹,虽然他不懂兵法,在战场上没有经验,也许目光也很短浅。但在他眼里胜就是胜,败就是败,克敌一千自伤八百那算不得胜,惨胜亦是败的一种。
而一向短言的金三今日竟丝毫不逊古时的苏琴,张世不能承认他所有的话,又不能不认同他的某些说法。今天张世才发现原来金三的利舌更胜银枪,在他的银枪下,张世输了;在他的利舌下,张世又输了。
只不过在他的银枪下张世输的心服口服,在他的利舌下,却输的口服心不服。
直到后来张世包扎过的伤口再次迸裂,渗出了点点殷红,金三才愤愤离去。
出帐后,金三露出诡异的笑容。他并不生张世的气,张世是个重感情的人。和他吵只是让他明白这里的残酷,让他能更快的融入到这里,相信张世很快会想通的。
金三看重得失,在他心里得永远大于失,这个得失的标准只有他明白。比如失去官职,在别人看来是失,在他看来比不了无缘一壶好酒的失;比如杨树林一役,在别人看来是得,在他看来比不了相识一个朋友的得。沙场上以最小的牺牲换来最大的胜利才是真正的得,今役如是。
而在匈奴的铁骑踏入国土的时候,边境的的守军只是各自为战,王朝的禁军又军容涣散,实在是很让自己寒心。想当年在自己枪尖所指之下纵横南北的虎狼之师,如今竟成了这般模样。短短三年,可以让一个人完全堕落,可以让一个兵士不会打仗,可以让一个王朝糜烂……
金三不承认自己是个好将军,但没有人忘记他曾统帅三军驱逐蠹兰的辉煌。在金三眼里,三军统领尚抵不上一坛美酒。酒伤的是自己,做统领误的却是万千生灵。步入先天境界的他越来越能感觉到那种天人相通的玄妙,仿佛自己已经不是自己,意识也脱离了身体。那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感觉让人神往。
这才是他功成身退的初衷,而这次出山他愿意屈尊于这区区五百人的骠营,只因他早已厌倦了沙场。他更明白带兵越多,责任越大的道理。而从哪个弱的会因为一个人的生死咆哮,强的能斩的下上千头颅的张世身上,他发现自己还是错了,并且错的那么离谱。
这一役,如果是五千对四千,八千对四千,一万对四千……以众凌寡难道就不是得?在金三心里,这绝对是得,非他可以完全漠视将士的生死,这只是他现在能尽的最大努力。而这场由自己安排的生死竟是错的!
现在想想自己在三十坛美酒的诱惑下加入骠营,还有那些兵贵精而不在多的说辞还真是有些天真了。权只有握在手里才是真权,势只有身后站得千万雄兵才是实势。金三虽不是商贾,但他也明白手里有俩小钱做不得大买卖的道理。
大鹏不是雄鹰,雄鹰有雄鹰的天地,大鹏又岂能久困泥沙。雄鹰懂得爱惜自己的羽毛,大鹏难道就可以无视满身的凋零?如此简单的道理今天才想通,也许是步入先天的原因吧!婴儿先天就会胎息,难道达到先天境界连心智也如婴儿?
艰深的大道理,明白的只是些圣人和那些连书也不多读的乡民;其实大道理都是浅显易明的,难的只是去实现罢了。金三姑且想通了,王朝的任命文书也下来了,追封金三为天下兵马大元帅,兼枢密使。
这节骨眼上,即使王朝明白积陋难改,也不得不下味猛药了。兵马大元帅本就是金三的老行当,这枢密使的权可就大了,掌兵籍、虎符、军国机务、兵防、边备、戎马之政令。以及“侍卫诸班值﹐内外禁兵招募﹑阅试﹑迁补﹑屯戍﹑赏罚之事”。元帅兼枢密使的例子,建朝以来从未有过。现在的王朝也是孤注一掷,再不下猛药,也许第二天睁开眼睛,看到的就是匈奴游牧王土,洗掠千里的局面了。
王朝手里最后一张牌,就是金三。他在军中素有威名,擅战,在某种程度上王朝对金三甚至比金三对自己还要了解。王朝要做的不是用三十坛‘一声雷’请金三出山那么简单,他们只要将金三绑到王朝的战车上就行了。他们相信金三不会坐视下去,不会在小小的骠营呆很久的。就像现在的一纸文书,统帅全军的重担就撂了过来,王朝相信金三接收下的。
金三知道自己想错了,来到这里他就不能无视身上的责任,无视将士的生死。而解脱这些最好的办法就是,就是让战火早日平息,所以这纸文书金三收下了。他甚至能想的到这文书上应该是他出任骠营指挥使的时候就写好的,他还能想到当时王脸上那奸诈的笑容。但是现在想这些已经没有用了,有时间还是多想想怎么更好的安排千万人的生死吧!
眼下本来有一件很重要的事需要去做,而任命文书一到要忙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自己肯定抽不开身的,所以要找一个值得信赖又艺高胆大的人才能胜任。谁呢?想到这里,一个人的面容浮现在脑海里,金三脸上露出了一丝诡异的笑容!
这边张世的愤懑发泄的差不多了,开始静思。他明白,自己和金三不同。金三是可以在战场上至死地而后生的那种人,无所顾及。从他这次的部署就可以看出,城弃得,以区区五百人硬撼匈奴大军的事做得。而自己虽然也有至死地而后生的勇气,但又有太多的顾及。当女人是自己的弱点的时候他选择弃剑离开江湖;加入军队,身边的朋友又成了他的弱点。说到底,他的心就是他最大的弱点!
用剑的时候没有十分的潇洒,用刀的时候有十分的霸气却多了三分顾及。他相信,这样下去自己迟早会先死在自己手里。他不得不承认,金三有些话是对的。在这里是不能有太多的顾及,麻木是一个军人应有的素质。
听闻骠营五都的不同遭遇后,让张世明白战争不是一个人的战争,也不是几个人的战争。死亡不是一个人的死亡,也不是几个人的死亡。战争该是一群人的战争,死亡的定义则是‘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张世的心已开始有些麻木了,选择这里肯定是没错的,选择了这里就该有人死,会有人死,一定有人死;大多数男人都可以正视这种命运,这种死亡。一个男人战死这里也胜过卑微的、平凡的、麻木的活着,国破家亡的一日更免不了被奴役的命运。
可自己的心真开始麻木了吗?为什么自己一直在说男人,却避开女人两个字呢?铃铛,自己一直当她是个男人,可她偏偏就是个女人。对她,自己也同样麻木吗?
……
还有一件事也让张世百思不得其解,因为怒斩开锋的时候并非“七月十三”。按那本兵器图谱上的记录,当日即使有心血为媒也不该开锋的呀!难道怒斩并非真正开锋了?还是兵器图谱上的记录有误?张世已经没有时间去想了,因为金三有令通传。
刚吵过一架的俩人又见面了,却没有想像中的尴尬局面出现。张世很坦然,金三亦很坦然,仿佛当日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只是张世的心情还是不好,因为他觉得自己几乎每次见到金三都只有认输的份。就像现在,他又把不到两百人的骠营撂给了自己,而自己连开口拒绝的机会都没有。
他从怀里掏出虎符把玩着,那意思你不答应也得答应,反正权在我手里攥着,一副无赖的行径。实在想不通这样一个人居然还是个先天高手!张世真觉得自己当初热血澎湃的要加入骠营的时候,简直就是个懵懂少年,在金三这个老狐狸面前愣一点辙都没有。
金三还交给他一个“神秘任务”,然后给了他一个“锦囊”。说“囊”还真是有点过分了,因为那实在是一个朱红色的大木盒子,金三非说是“锦囊”,还让他变易行事。一个要背着的“锦囊”,还有可能涉及到金三秘密的任务。张世有几分好奇了,不过现在还有一件事得先处理。金三给了他包袱,还给了他担子,他也要走马上任了。
巧合也罢,偶然也罢,从出征到现在张世的大多时间都是在空城中度过的。以前的砚貉,现在沦为空城的良晔。张世从初入厢军的小兵成为百人都头,到今天统领骠营的五都指挥使。身份发生变化的同时张世的心也在悄然间变化着。见多了生生死死,血肉白骨,当一切从不习惯成为不得不习惯到完全习惯,即使是一个多情的人也会变的麻木。也许是和金三的争吵才让他彻底接受了这个事实,他们最终谁也没说服谁,但彼此有些观点的影子已经在心里埋下了。
金三知张世亦如张世知他,金三该是这里的鹏鸟,而张世只愿做一只雄鹰。说治大国若烹小鲜,治军也是如此,张世相信金三会是个好厨师。张世知金三亦如金三知他,也只有他才用得张世和骠营这味猛料。骠营一定会是金三手里一把插入敌人心脏的尖刀,而张世愿为刀尖。
布好防务,五都军士各司其就,巡逻、操练,而张世却成了现下最闲暇的人。上次来良晔的时候,除了对金三的酒窖和自己的军帐颇为熟悉外,根本没有时间在这里走走看看。现在左右无事,何不一行呢?张世信步走出了营帐。
良晔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城,和砚貉规模差不多。上次听金三说,这里本是阻挡匈奴的一座小防御,在这里驻扎着王朝蕃军。渊深而鱼生之,山深而兽往之,后来开始有与境外通商的商贾经过,慢慢的才发展成了今天的样子。这里没有固定的居民,流动性很大。
从眼前那些遗留下的地市、货摊的痕迹,还有不急收拾和丢弃的货物,在良晔今日凄凉的背影里依然能看的出当日的熙壤。谚曰:“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壤壤,皆为利往!”此真非空言也。
匈奴入侵,蕃军败走后这里就没什么人了。金三弃城之日这里已鲜有人迹,那日金三调走了全部物资人员,留下了一座空城。匈奴人也许是为了泄愤,除烧不掉的城墙砖石外,几乎寸草不留。匈奴大军撤去的时候这里已成为一座死城,今日骠营的再次驻扎,才让这里有些人气了。
一路行来,已经快绕良晔城一圈了。这时一处静物映入张世的眼帘,他的血脉似乎有些滞塞,连带着脚步也变的凌乱起来……
那是一口井/就是那口井/还是那口井/
辘轳上的长绳还在,同那日一样孤零。张世不敢走上前去,但双脚已不听指挥的把他带到了井台边。他不敢向井中望去,但双眼已不听指挥的沉入井底。井底有一个倒影,仿佛是自己,又仿佛是铃铛,他的眼睛有些花了。铃铛已经死了,井底怎么还有她的影子。这是属于她的地方,也许她的一缕芳魂会回到这里也不一定。她那么爱干净,又那么聪明,肯定会来这里洗却满身血污的。
那曾拨动自己内心的铃声早已远去,走吧,这里是属于她一个人的。铃铛,带着你那一身不为人知的秘密安息吧!
张世失魂落魄的走下了井台,抬头望天,没有太阳,只有漫天的乌云。那是在这片土地上死去的英灵吗?即使死去了也要俯瞰着这片土地,而这里面也有一双炽烈的铜铃大眼吧?你们在等待吧?在等待这片大地没有战火的一天吧?
张世相信这天不会太远了,乌云,总会散去,不是吗?
乌云!——
乌云!——
张世的眉头紧紧锁了起来,似乎想到了什么?又忽略了什么?而那点很重要。是了,明明这口井是没有水的,今天有没有太阳,那怎么会在井底的倒影呢?
这样就只有一个解释,井底并不是倒影。那根本就不是一个影子,井下真的有人!张世已顾不得到底是谁,一个纵身跃入井中。
果然有人,张世将那具横卧的身体翻了过来。血肉模糊看不清样子,估计已经死去多日了,那衣甲的样式应该是胡服。
不知是否是错觉,张世似乎看到他干裂的嘴角抽动了一下。不管是否是错觉,张世还是提起六识,把手探到他的鼻下。过了好久,终于让他捕捉到了那游丝般的气息,要是一时大意的确是很难发现的。这个人应该还活着!不管他是谁,就凭他出现在这里,也一定要救下他问个清楚。
张世将右手抵在他的心口,把真气渡入他的体内。渐渐他的气息粗重起来,虽然还没有醒,但应该是活下了。其实此时张世心中还有几分希冀,多希望这个人就是她。虽然亲眼见她倒下,还是有那么几分希冀。人有的时候就是会有这种奇怪的情绪,把明明不可能的事想的有可能,甚至叫这个——奇迹!
张世从来不相信会有奇迹,但他真希望那时能出现一个奇迹。当张世颤抖着双手揭去他外面破碎的衣甲,看到那件熟悉的软甲,那时的张世真有种想哭出来的冲动。有时候真的会遇到奇迹,人一生中会发生许许多多愿意不愿意的事,但那样的奇迹,有一个足矣。
回到帐内,张世打来一盆清水,将她脸上的血污拭去,露出那张英气的脸庞,和脸颊上俏皮的小雀斑来。此时张世才真正相信铃铛还活着!
亲眼见她倒在胡刀之下,而她又穿着胡服出现在这里。一切的疑问等她醒来再问吧,现在能知道她还活着,张世已经很开心,很开心了……
喂她喝下了一碗热粥,又运气帮她调理了一会,相信明天就可以醒来了,张世独自行出了帐外。现在是酉时了吧,黑夜慢慢逐走黄昏,大地变得逐渐沉寂。天空布起了盏盏星灯,萧风冷月下第一次发觉边塞的夜色如此凄美,张世有些醉了。剑是在花前雪下翩翩起舞的仙子,此地此景正当拔刀!
只见秋水飞双腕,寒光散满身。闪闪摇银海,团团滚玉轮,声驰惊白帝,光乱失青春。杀气腾幽朔,寒芒泣鬼神,舞余回青衫,萧飒满苍曼。
舞罢,他最近积压在心里的愤懑一扫而空,仰天长啸了一声……
铃铛已经睡一天一夜了,论时间,她也该醒了。看脉搏,也很稳定,可她就是没有一点要醒来的迹象。看着卧榻上的铃铛,张世忽然恶从心起。山人自有妙计,遂做了一个不下百次的熟练动作,揪住了她的鼻子。
终于又见到了铃铛那双铜铃大眼睁开的样子,终于又感觉到了耳朵被撕住的火辣,终于又听到了那句恶狠狠的‘畜生’,她终于醒了。
醒来的铃铛,抱着张世的脖子就哭了起来。虽然早接受了她是女人这个事实,但在自己面前这样将小女儿姿态显露无疑还是第一次,让张世多少有些手足无措。不过他还是很高兴,毕竟铃铛现在才是真正的活了,眼前才是一个活生生的她了。
铃铛终于哭够了抬起头来,红红的眼睛瞪着张世,就像一头噬人的小母狮。而这只小母狮就要发火了,她厉声道:“为什么把我一个人丢在战场上?”
她还活着该是张世最大的疑问,但是此时面对她的反质竟让张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你,你当时,不是,死,死了吗?”也许是想起当时光顾着带大家逃离战场,临完真没再看她的‘尸体’一眼,有些心虚吧,说话也变的口吃起来。
“谁说我死了!你才死了呢!”她冲张世翻了一眼,伶牙还道。
张世的面容有些尴尬,知道不能继续纠缠在这个问题上,打岔道:“那你怎么又会在井里”?
铃铛的目光在帐里扫了一圈,最后落到了桌上。眼神才变的没刚才那么怨毒,说了一句:“我饿!”就像一个撒娇的小孩子。
顺着她的目光张世看到了桌上的肉粥,那本来就是让她醒来后吃的。而她醒来后光顾着哭,然后一问一答的都忘记这码子事了。
赶紧把碗端过来,小心伺候着,用小勺一下一下的喂到铃铛的口中。许是放了好一会,早没那么烫口了,还是她真饿了,一把从张世手里夺过碗去,三两下就呼啦了个底朝天。
张世笑了,模糊的笑容里面有着宠溺的味道,平和地把她完全包围,这才是他认识的铃铛吃饭的样子。铃铛吐了下小舌头,也笑起来。不过不是对张世笑的,而是桌上的另一只碗。
张世忙端过来递到她手里,这碗她喝的比上次稍慢,但吃相不改。喝完第二碗粥,她搓了搓小腹,然后伸了个懒腰,方露出一脸满足的表情。
也许是两碗粥的功劳,铃铛这才向张世道出这三日来的情形。虽然她的讲述中不时夹杂上一句‘畜生’‘没良心的’,什么‘见死不救’的话来,张世总算完整的知道了事情的经过。
那日突围的时候,她说是隐疾突然发作,然后倒下去就什么也不知道了。对这点张世有几分怀疑,因为昨天在用真气探测她身体的时候并未发现有什么隐疾,估计八成是她看突围无望装死的吧。能女扮男装混到军中,装死这样的伎俩自是小菜一碟。昨天救下她后,张世就想过有这种可能,当下也不点破。
不过铃铛后来说的,张世就知道肯定没半点伪作的成份,至少他自己编不出来。她说醒来后,身边全是尸体,一个匈奴兵的影子也没有,也见不到张世他们。然后就一具尸体一具尸体的翻,倒也找到了不少同伴的尸体,却并没有张世他们的尸体,就想他们要不是突围出去大概就被俘虏了。
说到这里,让张世想起杨树林那次,她在尸体堆里低头呕吐的样子,却能强忍着在那个更为惨烈的战地上一具一具的寻找他们的尸体。心头怜意顿生,有些心疼的把她揽到了怀里。她只是瞪了张世一眼,却并没有挣脱。
铃铛找不到尸体,就一个人向良晔走去,听到这张世心里咯噔一下。虽然她现在活生生的在自己怀里,却忍不住担心起来,张世知道那时候的良晔已经被匈奴所占领了。
一路见到不少死去的兵士,她就这样一路行,一路在尸体堆里寻找。甚至还真让她翻到一个半死的匈奴兵士,又让张世的心悬了老高。最后听她‘英勇’的杀死了那人,才心中一宽。
回到良晔的时候铃铛已经筋疲力尽,快到城门她才发现这里已经成了狼窝。此时又累又饿的她不知道该到那里去寻找他们,心想不会是城破了大家都被俘虏了吧?想了半天,大胆生出一计。在城外胡乱找了一具胡虏的尸体,把衣甲扒了下来。也许当时匈奴入城后本就很混乱,她又是一脸血污的样子穿着匈奴衣甲,竟就这样混进了城。
这丫头真是胆子大的可以,再说自己怎么会被俘虏?听到这里张世有些气恼,气归气,想到铃铛这么关心他们的下落还是耐心听下去。
混进城铃铛才发现并没有一个俘虏的影子,而她此时才觉察到自己的险境。在那里简直是举步维艰,进来容易,出去可就难了。当下别说找吃的,就连大气都不敢出,怕一张口就会被那些如狼似虎的匈奴兵士听出不对来,做了良晔第一‘有胆有识’的女俘虏。
后来乘着匈奴兵在城里放火,她就悄悄顺着绳子溜到了那个熟悉的井里,躲了下来,想乘天黑的时候再借机出城。
当她说到那口井的时候眼波不经意的在张世的脸上扫了一下,看的张世浑身不自在起来,也许他们都同时想起了那个旖旎的夜晚吧?
后来就很简单了,她迷迷糊糊在井下睡着了。第一次醒来的时候打算溜上来看看,没想到又累又饿的她连抓着绳子身子都直打摆子,别说上来了,努力了好几次后又晕了过去。第二次醒里的时候已经到这里了。
听她说完,张世又一次相信这世上还是有奇迹的。假如她混进城的时候被发现了;假如混到城里被抓住了;假如匈奴在良晔多逗留了一天;假如自己没有被派到这里驻守;假如自己没有去看那口井……他不敢想下去,这么多假如后他还能否见到铃铛了,幸亏她现在还好生生的在自己怀里。张世有些自责为什么当初逃离的时候没有看看她。即使是一具尸体,那现在就不会有这么多假如,她也不用受那么多苦了。
“哎……”他不由长长的叹了一口气,溺爱的看了铃铛一眼。感动过了,紧张过了,叹息过了,庆幸过了,现在他还有更重要的话需要告诉铃铛。
张世扶着铃铛的头,用在这之前从没有过的严肃语气对她说:“记住——首先,我不会死,所以不要做在尸体堆里找人这样的傻事;其次,我更不会被俘虏”!
张世的眼中流露着一种睥睨天下的傲气,还蕴含着对眼前的女子无限的怜惜。铃铛一楞,因为她从未见过那双眼睛里面流露出这么多情感,而在四目相对的瞬间,那种种深情却突然消失无踪。
而她的话却让张世变成了一脸的苦笑,只听她啐了一声,说了一句张世听了不下五十遍的话:“见死不救的畜生,没良心的小贼!”
张世当时没有留心她这句话里‘小贼’的含义,那是她第一次这么骂自己,直到后来发生了好多事方才明白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