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自己这次祸事闯大发了的王继业有些愣怔,从小到大他闯下祸事后,都是老爹来替他擦屁股,这对于他来说已经是一种习惯了,从来不曾想过这世上还有老爹摆不平的事,然而今天就有了。
这突如其来的变化让王继业一时无所适从,所以他愣怔了。愣怔的同时,心中一个以前从没产生过的念头,忽然冒了出来:不行,我不能让老爹为这件事连累,我不能让我家为这件事陷入危险,老爹和家庭是我从小到大的依仗,我绝不允许任何人来伤害!
这种替父亲分担事情的想法,对于从小生活条件优越,无忧无虑惯了的王继业来说,以前是从没有过的。其实祸事本来就是他惹出来的,谈不上是替父亲分担,但是他已经习惯了有事老爹扛的日子,所以从来都是觉得父亲为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理所当然。
王继业虽然混蛋,但是也知道一旦老爹摆不平土匪,那么导致的后果就会很严重,所以才会冒出个这样的念头。
想到这里,王继业反身就不顾一切的往前院跑……
常林见自家少爷先是发愣,随后就像发了疯似的往前院跑去,大吃一惊,连忙放开双腿紧跑急步赶上,一把将其抱住。
“少爷,你要去干吗?”抱住少爷后,常林一边往回扯着还在奋力挣扎的少爷,一边急声说道,“少爷,你可不能乱来啊,这次咱们王家恐怕是在劫难逃了,你可是老爷唯一的希望,也是王家唯一的希望,你可万万不能出事!”
王继业心系老爹和整个王家的安危,现在被常林抱住,动弹不得,急得脑门冒汗,奋力挣扎着,口中吼道:“老东西和我家要是保不住了,我还怎么混?常林你快放开我,老子要去前面看看,绝不能让土匪胡来!”
“你不能去,少爷!”听到少爷说要去见土匪,常林怎敢放他去,更加用力的往回拉拽着,大声提醒道,“土匪会杀了你的!”
“我要是不去,土匪会杀了老东西的!”王继业嘴里吼着,双手奋力一争,挣脱常林的搂抱,撒腿就往前院跑去。
“少爷……”常林大叫一声,急忙去追赶。
闫庄镇外,一处小小的山坡。
这小山坡在闫庄镇的南边,坡下是穿过闫庄镇,去往山西的大道。
这个小山坡地势很缓,坡上长满了茂密的茅草,传说这茅草里面有狐仙居住,狐仙素喜清静,不愿意受到生人的打搅,所以凡是误闯狐仙居所的人都将受到严惩,而在这个山坡最顶端确实建有一座狐仙庙。
平日这里很少有人来,但是今夜不同。
此时小山坡上的茅草从丛中,两双眼睛悄悄地露了出来,在黑夜里闪着饿狼般的凶光,密切注视着坡下的大道。
坡下的大道上,一队打着火把的人马,呼喝着疾驰而过。
待到那队人马走过,草丛中一个腔调怪异的声音轻声说道:“来了,好戏的马上就要开始,中国的兵法上有句话说‘隔岸观火’,我们的今天就在这里看一场好戏。”
“悠嘻,两虎相争,必有一伤,我们的,这应该是坐山观虎斗,嘎嘎嘎嘎……”又一个腔调怪异的声音回道,说完闷声怪笑起来。
“八嘎,快闭上你的嘴,小心被他们的发现!”先前那声音怒声呵斥道。
“哈衣!”怪笑的那个声音在回答了这句后,马上安静下来。
草丛中又陷入沉默。
刚才从小山坡下的大道上跑过去的那队人马,来到闫庄镇南口外,停了下来,坐在马上瞭望着一片漆黑的镇子。
在火把的照耀下,可以看到,这一伙大概共有三十多人,为首的是个年约十**岁的大姑娘。
这姑娘,圆盘脸形如满月,在火把橘红色的光芒照耀下看不清肤色,但是五官长得很端正,柳眉凤目,悬胆鼻子,丰润的樱桃口,搭配的非常精致,确是一个大美人儿。
这美人儿,头掴丝帕罩住了满头青丝,身穿黑色紧身短衫凸显出丰满的娇躯,柳腰紧扎一条宽板英雄带,英雄带里斜插着两把盒子枪,身后披着的大红斗篷迎风飘扬,让这美人儿平添了几分飒爽英姿。
六月天披斗篷,这美人儿也真够能显摆的,都不嫌个热吗?无语!
果然,马一停下来,这美人儿就急忙解下斗篷,甩手递给跟在身边的一个看上去只有十二三岁小孩儿。
那小孩儿接过斗篷,开口问道:“大当家的,这就要杀进去了吗?”
这美人儿居然是土匪头子,这还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啊!这娇滴滴的美人儿,让人怎么都没法和杀人不眨眼的土匪联系起来,可她偏偏就是,而且还是掌管着整个山寨的大当家的。
这个土匪的美人儿大当家的,抬手抹了一把脸上的汗水,反手在那小孩儿的头顶轻轻抚摸了一下,温声说道:“小茄把,姐姐也不想杀人,但是既然弟兄们相信我,投奔了咱伏牛山,姐姐我就得为他们做主,今天王家的恶少无故打死黄三,姐姐我要是不能到王家去回个公道,以后弟兄们还凭什么相信姐姐!”
她把这句话说的,声音如婉转的夜莺,语气似和煦的春风,但是内容却隐隐带着残酷的杀伐。
这就是旧社会的无情现实,人人都在为了生存下去而辛苦挣扎,为了争得生存的权利,这朵美丽的花儿不再散发沁人的芳香,留给世人的只有浓郁的血腥,所以她给自己起了一个匪号,叫血影。
血影只是她的匪号,她的真名叫薛莹莹,和她的匪号音同字不同。
薛莹莹其实不是本地人,而是关东人。
1931年,日寇发动柳条湖事件,她的家乡被侵占,为避战乱,薛父带着她逃到关内。当时,她十二岁。父女两人来到关内,举目无亲,一路乞讨,直到保定。
到保定后,薛父便到一个地主家去揽长工,虽然生活苦了点儿,但总算是安顿了下来。
但是这种安定的日子,他们没能过多久。
就在薛莹莹十六岁那年,年过半百的地主老爷看中了她的美貌,要娶她做小。
薛父怎么肯让自己年方妙龄的女儿,去嫁给一个棺材瓤子,怎奈人在倭檐下,最是难抬头,为保女儿终身幸福,不得不又连夜帯着她逃出地主家。
父女俩逃出地主家后,终于松了口气。不料想,这口气还没松完,财大气粗的地主就带着买通了的当地黑狗子,随后追至。(注:黑狗子是指旧社会的警察,因其穿黑色制服,打白色绑腿,行为多怕恶欺善,所以老百姓就形象的称其为黑狗子。)
父女俩奋起反抗,无奈敌众我寡,终是不敌,双双被擒。
薛莹莹和父亲被地主老爷绑回地主家后,地主以薛父的生死相威胁,逼迫薛莹莹答应婚事。
薛莹莹为保父命,只得相应。
新婚之夜,薛莹莹强装欢笑,曲意逢迎,凭着关东女儿豪放的酒量,硬是灌醉了兴奋的忘乎所以的地主老爷。
望着醉倒在洞房里的地主老爷,薛莹莹眼中射出愤恨的光芒,颤抖的小手,从怀里拔出来一把梳妆时趁丫头们不注意而偷藏的剪刀……
薛莹莹杀人了,这是她第一次杀人,也正是这次被逼无奈的杀人,使她从此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每每想起这段往事,薛莹莹总是怀念年少时那清苦而又纯洁的岁月,而如今,自己已是满手血腥,杀人如麻。
薛莹莹是仇富的,尤其是对于为富不仁的人,更是恨不得食其肉、喝其血,所以今晚她绝对不会放过闫庄镇的大财主——王家。
薛莹莹的玉手轻轻拂过小茄把的头顶,说道:“你就不要进去了。”声音柔和甜美。
每当薛莹莹看着小茄把的时候,内心最柔软的地方总是会被触动。
小茄把原是个孤儿,今年十三岁。前年的冬天,薛莹莹从雪地里捡到的他。当时他已经被饥饿和寒冷,折磨的昏死了过去。薛莹莹把他捡回来时,他只穿着一件单薄的汗衫,浑身都是青紫的冻伤。薛莹莹用雪粉给他搓了一夜,他那冻得僵硬的肢体才活泛过来。后来小茄把就留在了伏牛山,成了薛莹莹的贴身侍童。
小茄把的身世是个谜,连他自己都记不清楚,只知道从小就四处流浪,至于爹娘是谁,似乎他心里连这个概念都很少想起,更别提有印象了。
没爹娘的孩子是凄苦的,从小就没爹娘的孩子更是凄苦不堪。所以,薛莹莹内心中来自于女性悯爱弱小的天性,对小茄把就特别的疼爱。
女性的心终是柔软的,即便是她杀过人,如今更是恶名昭著的土匪头子,但是女性那颗心却是难以改变。她自己已经双手染满了血腥,不想幼小的小茄把也受到侵染。保持他那颗小心灵的童真,是薛莹莹在延续自己已失去的清纯。
每当遇到要杀戮的时候,薛莹莹都会有意让小茄把置身事外,算是对他的一种保护,一种对他纯净心灵的保护。
吩咐完小茄把,薛莹莹反手从腰间拔出双枪,右手一挥,大喝一声:“弟兄们,报仇的时候到了,踏平王家,给黄三报仇!”
“杀!”
土匪们齐声大吼,纷纷举起手中各式各样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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