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饭我吃得很少,红肿的眼睛也让外婆看出了破绽,我没有心思到小炕桌前和二妹写作业,一个人静静地躲到屋外。我用手托着腮,坐在小矮凳上呆望着深蓝的夜空,大脑再度混乱,始终理不清下一步的思绪,不知道怎么对外婆说,更不知道事情的结果会怎样。。。。。。
“大姐,外公叫你。”二妹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了我的身后。
我默默地跟着二妹进了屋。
“你闯了什么祸?”外婆单刀直入,“是不是和别人打架了?”
“没有!”我摇摇头,眼泪在眼圈里转。
“那你哭什么?”外婆很焦急,“有人说你什么了?”
“快说,”本来躺着的外公,忽地坐了起来,“怎么回事?我看他娘的谁敢欺负你!”
“你叫喊什么!”外婆显然很生气,厉声问我,“到底怎么回事?”
我终于哭了起来。。。。。。把事情的经过详详细细地告诉了两位老人。
听完我的叙述,外公叹了口气又躺了下去,外婆也一句话没说。我面对的事情把他们也弄懵了。他们根本不懂什么是手抄本,甚至也不懂什么是**,因此也就无法判断我究竟犯了多大的罪过,屋里静了许久许久。。。。。。我的心情更紧张了,感到援助也没了,怕极了!
“有什么了不起!”外公终于开了口,“不就是一本破书么?”边说边咳了起来,“这年月,看书也他娘的犯错了!”
“你没有告诉老师书是谁的么?”外婆的语调很缓慢。
我点了点头:“我不能出卖她!”
“就是,”外公接过我的话:“咱不能做对不起人的事!”
外婆不再说什么,屋里又静了下来。。。。。。又过了好久,外婆突然问二妹:“你外公上回拣的破烂卖了么?”
“还没呢,”二妹赶紧说,“在墙角那堆着呢!”
我不明白外婆为什么突然问起外公和我拣的废品,疑惑地看着她。
“就说那书是你当破烂捡回来的!”外婆很果断地对外公说,“如果明天学校有人到家里来问,你不要说走嘴。咱俩都不识字,估计也犯不了多**!”
外公没有说什么,外婆又对我说:“你就一口咬定是你外公拣的!”
我真的惊叹外婆的智慧了,赶紧使劲地点点头。
“再去找些破书烂纸,也都放到那儿去!”外婆又吩咐我。
我和二妹赶紧去做了伪装,在那堆废品上又加了许多废纸,还故意淋些水,撒上土,弄得脏一些,免得让人看出破绽。。。。。。一切都准备好以后,我终于松了口气!
虽然事情还没有结果,可是外婆的计策,如同在布满乌云的天空上撕开了一角,我的心里突然之间有了一丝光亮,眼前好像敞开了一扇闭了很久的门。
外婆的坚韧顽强,灵活机智不仅影响了我,也塑造了我;特别是那冷静,遇事不乱的心态,巧妙对付灾难的方式,深深地折服了我,也培养了我的应变能力。因此,在以后的命途中,尽管我跌跌撞撞,磕磕绊绊,但我还是越过了那一道道门槛,走进了虽不理想,但也能让我接受的殿堂。
果然象外婆预料的那样。
第二天一早,我正帮外婆往小推车上装菜,班主任史老师就轻轻地推开了小菜园的篱笆门:“大婶,还认识我吗?”
外婆赶忙直起身:“唉,看我的这记性,你是——?”
“我是书兰的同学,玉环啊!”史老师微笑着看着外婆。
“你——,是史家大姑娘?”外婆的眼光突然亮了起来,“你就是小燕的老师?”
“是呀,”老师点点头,“开学的第一天我就告诉她了!”边说边看了一眼在一旁局促不安的我。
“这个死丫头,她哪说过啊!”外婆指责着我,顺便洗了洗手,“快进屋,她是不是闯了什么祸啊?”
老师没说什么,进屋后,外婆静静地听史老师说完事情的原委,作出惊讶的样子说:“哎呀,那是她外公当破烂捡回来的,想卖几个钱儿,被她挑了出来。我们也不识字,也不知道是不让看的书啊!”
我在一旁听着,对外婆的故作镇静佩服得五体投地。
“是啊,我就是来调查一下,学校很重视,回头我和领导说说情况。”史老师接过外婆的话头,又温柔地看了看我,“这孩子很可爱,很有灵性,将来一定能有出息!”
“唉——,”外婆重重地叹了口气,“谁知道她将来的命怎样啊?”
我分明地感到了外婆的目光已黯淡了下来,她十分客气地嘱托老师:“她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你就当自己的孩子管!”突然又觉得自己失了口,“哎呀,你是不是还没有结婚啊?”
“是啊,我和我妈在一起。。。。。。”史老师没在意地笑笑。
“你真是个孝顺孩子,你妈妈这辈子没有白养你啊!”
我听不懂她们的对话,但我感觉到外婆很熟悉史老师的情况。后来我才知道史老师是个养女,为了照顾自己瘫痪的养母,她误了自己的婚事。以后的日子里,我经常听到外婆用十分羡慕的语调议论她和她的养母。。。。。。我对史老师的敬佩也加深了一层。
当天下午,学校的一名校长和工宣队的一个人,由史老师带着又来到我家,并且亲自看了那堆废品。恰好工宣队的那名老者和外公又是老相识,“手抄本”的风波这才终于无声无息地结束了。毕竟他们没有拿到什么“证据”,我又是一个不谙世事的毛孩子,外公和外婆又不识字,我的家人创作不出那么精美的作品。他们也真的调查不出什么结果,况且不管怎么说外公也还是个“老革命”。
然而,如果牵扯到腾书香,问题就绝不会那么简单。那年月,别说因为一本书,就是因为一句话,被打成“反革命”也是很合“情理”的事。
幸运的是外婆的机智使大家都逃过一劫,虽然事后有些后怕。
直到现在我也不晓得那个女孩的家庭是什么背景,她从哪儿弄来的手抄本,可惜那本我尚未看完的,给我带来一场虚惊的好书不知去了何方。。。。。。
我终于没有离开他――那送我白手帕的男孩。
从此,不知是我留心他,还是他注意我,我们的眼光经常碰到一起。虽然只是一瞬间的对接,可是每次我的心里都会怦然一动,一种说不清的东西弥漫了我的全身,我弄不清是喜欢还是感激,十三岁的我体味了一种生平从未有过的感觉。特别是一个人的时候,眼前经常出现他的影子:学习的神态,踢球的动作,甚至他大笑的声音。。。。。。然而,他没有再找过我,也没有再给过我一张纸;多少次,我曾把杏子塞满衣兜,可是我终于没有勇气送给他一枚,这也留下了我终生的遗憾!
“手抄本”的阴云在我的脑海里彻底消散之时,也就是我对李艳实行彻底反击之日,我开始了无情的报复!
李艳的计划顺利实现了,她如愿以偿地当上了文娱委员。“手抄本”事件扩大了我的“知名度”,我成了一个问题学生,很自然地失去了当班干部的资格,她也就很自然地失去了竞争对手。
然而,一个让我至今也没有搞清楚的“谜”帮了我:当时沉迷于各样故事中的我,脑子里整天泛滥着形形色色的悲欢离合,并没有对音乐特别的感兴趣。可是那个音乐老师却对我特别的偏爱,他是个男老师,大约三十多岁,皮肤有点暗黄,但眼睛特别的有神,经常在上课的时候盯着我看。那眼神特别的柔和,慈爱;有时还默默地坐在我的身边,摆弄着我的书和文具。我很喜欢他弹手风琴的姿势,还有他那富有磁性的男中音。电影《侦察兵》的主题歌在他的自弹自唱中,发挥了前所未有的魅力,全班同学都进入了角色,伴着那铿锵的旋律,好像每个人都成了骑着战马的侦察兵。。。。。。教完一首歌,他一定要找一个人来独唱,由他来伴奏。按常理,这个独唱的人应该是李艳,因为她是文娱委员;可几乎每次独唱的人都是我,音乐老师就象不认识她一样。
尽管上课之前她忙着去抬琴,还在音乐老师的身前身后转,可是音乐老师就是不喜欢她,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其实我内心深处并不想出那个风头,就是为了气李艳才故意去“张扬”,我对唱歌并不感兴趣,而且我唱得也真的没有李燕好!但是我赢得的掌声,就像浓雾一样,渐渐地包围了她。加上藤书香的帮忙,李慧明的暗助,同学们几乎全知道了“手抄本”事件的元凶就是她,渐渐的鄙视和嘲弄的口水几乎将她淹没。。。。。。
为了彻底地孤立李艳,我还费尽心机地接近同学们,甚至把平时和她要好的同学带到家里,用大红杏,香瓜籽招待,并故意做得很义气的样子――尽管我的内心十分讨厌任何人到我家里来。
我终于达到了目的,大家完完全全冷落了李艳,没有人再和她一起上学,下课也没有人和她一起玩,她象一只离群的孤雁,再也没有了响亮地叫声。。。。。。
快到元旦的时候,班里传来了一个消息,学校文艺队要从初一年级选拔新队员。我们学校的文艺队在当时非常有名气,几次在全县汇演中都夺得了第一名,有几名素质非常好的队员,毕业后直接被选送到县二人转剧团,甚至有的被吉林省吉剧团选去做了演员。一九七五年,当时还没有恢复高考,许多家长都把孩子的前途寄托在文艺或体育上,哪怕能当上兵,也比去农村“接受再教育”强得多。所以能被选进文艺队,已经不仅仅是荣誉的事,甚至关系到个人的前途。而这些对我来说,当时却懂得很少;外公外婆更不知道什么文艺、体育是一条人生通道。我由于小学腰鼓队那件事的刺激,加上又沉迷于看小说,也没有太热衷于进文艺队。可是李艳却不同,也许她争当文娱委员的目的就是为了进文艺队。
一天下午,我们正上自习课,广播里突然通知各班文艺委员和团支书去开会,李艳兴冲冲地出去了。她一走,大家就窃窃地议论起文艺队的事,我根本没有在意,仍旧在捧着一本小说。
正在我如痴如醉的时候,团支书李丽华和李艳一起回来了,门被她们弄得很响,我吓了一跳,抬眼看去,见李艳泪人一样地回到座位上,“哇”地一声大哭起来。尽管我不知原委,可是只要她痛苦,我就快乐。。。。。。我正莫名其妙地暗笑,门又被邻班的一个男孩推开了:“叫你班刘燕去文艺队!”说完就隐去了,“唰!”感觉大家把目光全都投向了我。
我愈加莫名其妙了,呆头呆脑地看着李丽华。
她不愧是团支书,很冷静地对我说:“王老师要你参加学校文艺队!”
“让我参加?!”我脱口而出,“你怎么知道?”
“我刚刚开完会,咱班的名单里是你,”看上去她也感觉很奇怪,“你快去吧,我没骗你!”
“唰!”大家又把目光集中到还趴着哭的李艳那里。
我只好站了起来,刚走出班级,急忙又转回来问李丽华:“文艺队在哪儿啊?”
“哎呀,在小会议室,”李丽华不耐烦地说,“快去吧!”
“哄――”大家都笑起来,我也笑了,飞也似地向小会议室跑去。。。。。。
事后我才知道,除了我们班,整个初一年级,每个班的文艺委员都进了文艺队。公布名单时,李艳尴尬极了,难怪她哭着跑了回来!
第二天她没来上学。
不久,她妈妈给老师送来一个诊断:李艳休学了!
直到第二年的秋天,我才在一次全校集会中看到了她,她站在比她矮一头的新的初一队伍里,我则站在初二的队伍前,指挥着我们班的大合唱!
我胜利了!李艳到底被我赶出了班级!
李艳走了,我不但没有丝毫的自责,反而因复仇的成功而自得起来,甚至改变了沉静、默然的习惯,成了班里的活跃人物。
为了孤立李艳,我已经走近了大家,并且融进了那个集体,可是再想恢复本色的自我已经很难了。虽然有时对那些不请自来的同学很反感,但仍旧要装出笑脸,热情地招待他们。
真实的我,是极端的讨厌吵闹的,家里只要多一个人,我就会烦躁得吃不下饭。所以,和同学交往,渐渐地成了我的负担!
少年时代,我就已经凸现了不容人的个性,“人若犯我,我必犯人”是我性格的真实写照。无论是谁,一旦伤了我,仇恨的种子就会生根!
在那场交锋中,事实上我输得比李艳还惨:我做了违背心性的蠢事,骑到了老虎的背上――不得不装得活泼、外向、随和。。。。。。这一切恰恰是我的天性不能具备的,我是故意做出来的!于是我只好强迫自己生活在自己制造的虚假里!整天在无聊和苦笑中艰难地应付着。。。。。。
人生就是如此,“不识庐山真面目”的原因是没有跳出三界外,痛定之后终于醒悟:不能宽容别人,也就没有善待自己!用淡定的眼神看世界,平和地处人间事,是多么的幸福!可惜我的造化太浅,没有被人曲解后默不申辩的承受,也没有坦然笑对恩怨的包容,终于为自己,也为他人留下了永远抹不去的伤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