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冰凉的斧头,架在晴朗的脖子上。
“早就料到你可能会用这一招,墙壁已经被我们做过手脚了!”胖子得意的笑笑。
站在墙头的那个瘦子,飘落地面,笑道:“大哥,不管他是不是那个姓白的,带回去再说。”
“两个狗奴才!睁大眼睛看清楚了!姓白的在此,不要伤害无辜!呔!”随着一声怒喝,一个高高瘦瘦的蒙面人,从天而降。
他拿着一把宝剑,迎向胖子的斧头和瘦子的鬼头刀。
“花非花,雾非雾,夜半来,天明去。来如春梦几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
念到“花非花”的‘非’字时,宝剑已经挑开胖子的斧头,将晴朗扯到身后;念到“天明去”的‘明’字时,宝剑荡开瘦子的鬼头刀,右脚踹中胖子的心口。
念到“去似朝云无觅处”的‘云’字时,他已提着晴朗,跃上墙头,飘然而去。
好快的剑!好潇洒的身手!
蒙面人将晴朗带至郊外,歉意的道:“不好意思,因为我的私人问题,让你受罪了。”
晴朗微笑道:“不关你的事。其实,那两个混蛋,我早就想揍他们了。我叫晴朗,英雄你高姓大名?如果你不方便说,权且当我在放屁。”
蒙面人取下黑色的面巾,露出一张英俊的脸,微笑道:“白某人行得正,站得正,有什么不能说的。我叫白居易,来自肃宗李亨管辖的乾元城。”
晴朗愕然,随即高兴的道:“原来你就是大名鼎鼎的白居易!难怪刚才你念的剑歌,听起来那么熟悉,原来就是你写的《花非花》!大哥大,你是我的偶像呀!”
白居易的诗,不仅以语言浅近著称,其意境亦多显露。但他写的《花非花》,却颇有些‘朦胧’味儿,算是一个特例。
诗取前三字为题,近乎‘无题’。首二句应读作‘花非花,雾非雾’,先就给人一种捉摸不定的感觉。
‘非花’、‘非雾’均是否定,却包含一个不言而喻的前提:似花、似雾。
因此可以说,这是两个灵巧的比喻。
宋朝帝国的苏东坡,似从这里获得一丝灵感,写出‘似花还似非花,也无人惜从教坠’(《水龙吟•次韵章质夫杨花词》)的名句。
苏词所咏为杨花柳絮,而白诗所咏何物,并不明说。但是,从‘夜半来,天明去’的叙写,可知这里取喻于花与雾,在于比方所咏之物的短暂易逝,难以长久。
以诗入剑,诗随剑走,剑随意动,难怪白居易成为唐朝帝国的大诗人和用剑名家。
只是不知,白居易是先有剑意才有诗,还是先有诗才有剑意?
“今天能够认识你这位小兄弟,实在是人生一大幸事,又怎能没酒?”白居易呵呵笑道,从乾坤袋中取出一坛‘状元红’,与晴朗对饮起来。
在梦幻世界和网络世界,乾坤袋属于常见物品,价格越高,容量越大,能够装载任何非生命物品。当然,那些加持过‘空气调节术’的乾坤袋,也是可以装载活物的。
与白居易畅谈痛饮一番后,晴朗终于知道那个胖子和瘦子为什么要追杀他。
原来,那个胖子叫安守忠,瘦子叫安守义,都是平卢节度使安禄山的家奴。
安禄山年轻时,在平卢军中当过将官,因为不遵守军令,打了败仗。边境守将把他解送到天宝城,请玄宗处分。当时的宰相张九龄,为了严肃军纪,把安禄山判了死刑。
但玄宗听说安禄山挺能干,竟下令把安禄山释放。
张九龄告诉玄宗:“安禄山违反军令,损兵折将,按军法不能不杀;而且据我观察,安禄山不是个善良人,不杀恐怕后患无穷。”
玄宗不听张九龄劝谏,还是赦免了安禄山。后来,张九龄被撤了职。
安禄山却靠着溜须拍马的手段,一步一步的升官,当上了平卢镇的节度使。不出三年,他又兼任范阳镇的节度使。
但是,乾元城的白居易,与天宝城的安禄山,一向井水不犯河水,又是怎么结怨的呢?
且说那安禄山,当上节度使之后,四处搜罗奇禽异兽和珍珠宝贝,经常送到王宫讨好玄宗。
他知道玄宗喜欢边境将领报战功,就采取阴谋手段,诱骗平卢镇附近的少数民族首领和将士,参加他摆下的鸿门宴。
在酒席上,他竟然用药酒灌醉他们,把兵士杀了,又把他们的首领割了头,献给朝廷报功。
因此,玄宗常常召安禄山到天宝城朝见。
安禄山抓住这个机会,使出浑身解数,全力讨玄宗的欢心。他长得特别肥胖,凸肚子,矮个子,总是装出一副傻呵呵的样子。
玄宗一见到他,就乐了。有一次,玄宗指着安禄山的肚子,开玩笑的道:“这么大的肚子,里面装的是什么东西?”
安禄山不假思索的回答:“没有别的,只有一颗赤诚的心。”
玄宗认为安禄山真的对自己一片忠心,心里更高兴了。后来又封安禄山为郡王,还替他在天宝城造了一座府第,跟王公贵族住的一样华丽。
安禄山搬进王府后,玄宗每天派人陪他一起喝酒作乐,还让杨贵妃把他收作干儿子,让他在王宫随便进出,亲热得像一家人一样。
据说,安禄山和杨贵妃的关系,有点不清不楚,玄宗居然也不怎么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