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钺锋突然觉得自己根本就不了解眼前这个衣着暗淡的妙龄少女。唯一知道的,她的名字——夜奴。
夜奴?明明是位货真价实的千金小姐,为何取名为“奴”?这名字想必是她父母取的吧,这样的名字,究竟是何用意?
他不了解她,从来都不曾了解。尽管有过数次见面,尽管有那一次的月下长谈,但,他仍旧不了解她。他只知道,她受了很多苦,她,很不喜欢他的自以为是。
这就是全部了吗?这就足够了吗?佚钺锋听见他的心,渴求更多。
因为这里不是兰楼的议事厅,又有佚钺锋这个外人在场,很多东西不能当场处理。尽管如此,夜奴依然没有起身离开的意思,遗儿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其他的,再说吧。
这样或许有些太过纵容遗儿了吧,但夜奴只想这么做。
转眼,下午已过大半,青叶送来了下午茶。
其实,夜奴身旁的小几上,从来都没有少过糕点茶水。只是,下午茶更丰盛些、更精致些、更正式些——由青叶亲自送来。
“小姐?”看到夜奴居然在不起眼的偏厅办公,青叶颇为疑惑。
“有些事。”难得夜奴听懂了她的问话,十几年的默契让她们的对话精炼到令旁人费解。
低下头不再多话,静静地布置一个婢女该做的工作:摆好那些精致昂贵的杯碟,调整角度让主子方便取用,检查香炉,点燃新的香料。末了,将一个精致的手炉递到夜奴手里,再抬眼,已是一片清明——她明白了小姐留在这里的理由。
夜奴微微一笑,继续工作。
佚钺锋将主仆间无声的互动看在眼里,默不作声。
“遗少爷,用下午茶了。”青叶轻声的招呼着,怕打扰到夜奴,低低的,几不可闻。
遗儿小心翼翼的蹭到夜奴旁边的小几上,窃窃的看了眼正在阅读文件的夜奴,想要伸手去拿散发着清香的碧糕,突然又将手缩了回来。大眼眨巴眨巴看着夜奴,渐渐的泛起了水光。
夜奴可以感知周围的一切,但就是硬起心装作什么都没看到,什么都不知道。
青叶张张嘴想说什么,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行了个礼,就退下了。出门的时候,回头看了一眼跪了一地的奴仆,又看了一眼夜奴。她知道,虽然只是些小动作,小姐也都看在眼里,也已经知道了她在想什么。
夜奴招手,一旁随侍的婢女上前一步,垂首听候吩咐。
“让他们起来吧。”
“谢楼主恩典!”门外呼喝感激声一片,夜奴皱眉——立即鸦雀无声。
豆大的泪珠眼看又要从遗儿的脸上滑落,佚钺锋看不过去,站起身来抱起了遗儿。“怎么了,有什么事告诉哥哥,不哭不哭。”实在是没什么哄孩子的经验,佚钺锋觉得有些头大。
听到这些话,遗儿反而哭得更凶了,呜咽的发出了声响。佚钺锋更加得手足无措,小孩居然这么难哄。
实在没办法了,佚钺锋伸手拿夜奴面前碟子里的糕点,这里没有玩具,用吃食一样可以哄小孩的吧?佚钺锋实在是不怎么确定。
咦?
佚钺锋抬眼看向夜奴,因为要哄遗儿的缘故,蹲在地上,现在只能仰望那个面无表情,神情专注的女子,眼里是不解和愤怒。“为什么?他还只是个孩子。”
“因为是孩子所以不管做什么都是可以被原谅的?”夜奴凉凉的回应,眼睛始终没离开过手中的卷宗。
“吃块糕点并不是什么错误吧?为什么要在上面加初级隔离咒?”虽然那只是个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入门中的初级魔法,破解起来就像捅破一层窗户纸一样容易。但对于一个要吃糕点的孩子来说,仍是太过份了!
“只是一个初级咒语,他应该破得掉。”破不掉只能说明他最近没有按照她交代的练功而已。
“但是没有!”
“那就是他自己的问题了。还有,佚少侠,我不得不再一次提醒你,这里是兰楼,而我是兰楼楼主,希望您可以略微尊重一点。不用吼那么大声,在下听得到。”说着,将一份批阅好的文件交给藏龙,藏龙打开看了一下,转身走了。
看到两个人吵起来,遗儿哭得更凶了。“不要吵架……呜呜呜……是遗儿错了,都是遗儿的错,呜……”
“乖,我没没有吵架,只是、只是……争论罢了,不关遗儿的事。”
“谁说不关他的事?”夜奴终于正眼看向这一大一小两个男人,“若不是为他,你现在根本就不会在这里,更不会为了一块不起眼的糕点跟我‘争论’。佚少侠,我并不欣赏你对遗儿的善意欺骗,这会害了他。当然,如果这就是你本来的目的,那么你做得很好。”
“你怎么这样?!他只是个孩子!”
“没有人可以永远都是孩子。”夜奴将剩下的文件通通交给卧虎,让他带回议事厅,“遗儿,过来。”
小人儿擦着眼泪,眼睛鼻头通红的走过去,想要依进夜奴的怀抱。
“跪下。”
……?!
所有人都愣住了,楼主居然对那个备受疼宠的遗少爷说“跪下”?!
“我说——跪下!”兰楼楼主的威势岂是一个孩子所能抵挡的?近乎直觉的,遗儿扑通一声就跪下了。之后小脸疼得皱在了一起,却不敢叫出声来,一个人无声的掉眼泪,看得人好不心疼。
偏偏,夜奴就是可以硬起心肠来,假装看不到。“遗儿,你知错了吗?”声音,竟是高高在上的冷漠。
小人儿跪在地上吧嗒吧嗒掉眼泪。夜奴见状,起身便走。
“姐姐!”小手紧紧地抓着夜奴衣衫的下摆,大大的眼睛里满是泪水与乞求,小嘴张了又张,却只能发出模糊的呜呜声,唯独那声姐姐清晰无比。
夜奴皱眉,“我说过,眼泪并不能帮你解决任何问题。如果你继续这样下去,那么,再见。”
说罢,抬脚便走。遗儿不肯放手,不肯起来,于是就一路拖着。
“够了!”佚钺锋看不过去,“他还只是个孩子!你就连一个孩子都不肯放过吗?!你究竟是不是个女人?!”
夜奴冷眼漠视,“我是不是个女人,与你何干?”
佚钺锋虽然气急,但却也毫无办法。只好抱起全身趴在地上被拖着走的小人儿,抹掉他脸上的脏污,“我们走!”
没想到,遗儿竟是死也不放手。
“你那个混蛋姐姐都这样对你了,不要你了,你还在这赖着干什么!是男人就跟我走!”说着,硬去掰遗儿的手。
情急之下难免失手,只听咔嚓一声,竟是手指断掉的声音!
小人儿哭得更凶了,喘不过气来的哭嚎令人闻之心碎!尽管如此,一只手依旧紧紧地抓着夜奴的衣摆,丝毫不肯放松。
佚钺锋愣住了,想要过去安抚那个被拖在地上的可怜身影,但却发觉,尽管自己不小心生生掰断了他的手指,那个小人儿却毫不在意,一心只想留住那个狠心的“姐姐”!不管是手指也好,手也好,腿也好,身体也好,生命也好,他都不在乎!他只要“姐姐”!
一个瘸了腿的小孩子,心志竟坚忍如斯!
那小小的咔嚓一声尽管淹没在遗儿的哭嚎里,夜奴还是听见了。她很想装作没听见,继续走,去无论如何也狠不下这个心,只得生生的停在那里,走不出去,也无法回头。
许久,“遗儿,哭够了就自己爬起来。去跟那些照顾你的人道歉,如果他们原谅你了,那么这件事我就当没发生过。但是,从今以后,你必须善待那些照顾你、对你好的人,并且,认真练功。听清楚了吗?”终究还是心软了,夜奴轻叹,自己终究还是不能狠下心来惩罚这个不肯认错的孩子。这样,究竟是好、还是不好?
夜奴高高的昂着头,看着远处蔚蓝深远的天空,万里无云。
她知道,此刻的遗儿正手脚并用,连滚带爬的奔向屋外那一干仆众,蜷曲着受伤的手指,口齿不清,声音沙哑,急急的说些没人听得懂的词句,急得眼泪又掉下来了。
“你们原谅他了吗?”
是楼主!
看到平日里活泼可爱的遗少爷那么凄惨可怜的样子,好多婢女都红了眼眶,心中百般不忍,哪里还记得之前这个小孩子都做了什么对不起他们的事。现在又有楼主在此,哪里还有敢回不的胆?于是齐刷刷的回应夜奴:“小的(奴婢)不敢!”
“既然如此,你们今后该怎么做就不用我教了吧?”抱起在地上哭成一团的小人儿,手指微曲,口中默念咒语,一团耀眼的白光出现在遗儿受伤的手指周围,许久不曾散去。
将遗儿交给一个看起来较为年长的女人,“带回去洗干净,换身衣裳,再送到我这里来。”回头又对遗儿柔声道,“晚上跟姐姐一起用膳好吗?”
遗儿想张嘴说什么,却发不出任何声音来,只能拼命的点头,泪水又一次不可遏制的流下。
“乖,不哭了。”擦掉小脸上的泪珠,将自己的罗帕塞到小人儿的手里,“这个你先拿着,晚上来了还给我。”微微一笑,转身便走。
心中只有一个姐姐的遗儿是不会感激他这个“伸张正义”的哥哥的,夜奴更是把他当作不得不耐心应付的麻烦游侠。被忽略的佚钺锋无奈的苦笑,自己终究又做了一次搞不清楚状况的傻子。明明不笨啊,却总在她面前表现得那般愚不可及。
佚钺锋摇摇头,无声的消失。
夜奴回到议事厅,有条不紊的处理着手头的工作。
一会儿,一个随侍婢女上前回话,说遗少爷不小心在沐浴的时候睡着了。问是否要叫他过来。
“折腾了一天,也该累了。让他睡吧,什么时候醒再什么时候过来。若是实在太晚了,就直接去绣楼找我。晚上也不必回去了,跟我一起睡就是了。”
下人答应一声就回话去了。
黄昏。
遗儿还没有过来,看来还没睡醒,既然这样,夜奴也就放弃跟他一起用膳了。
“回楼主,汉斯、红花、绿叶求见。”
“叫他们进来吧。顺便告诉厨房多准备几双碗筷,今晚我与汉斯、红花绿叶一处用膳。”
“是,楼主。”
“你们两个确定要炼魔?”
“是,楼主。”
“我必须提醒你们,炼魔的过程痛苦无比,那不是你们所能想象的。尽管有我帮你们炼魔,但还是有一定风险的,如果你们忍受不住极端的痛苦,那么后果很可能就是下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超生。即便这样,你们还愿意炼魔吗?”
红花绿叶对看一眼,“是,楼主!”
“既然这样,那好吧,你们想成为谁的魔?”
“回楼主,属下不明白您的意思。”炼魔不就是成为楼主专有的魔吗?
“你们成魔之后就只能听命于你们的主人,不管那个人要你们做什么你们都不得违抗,否则结果就是魂飞魄散。就连你们死后的魂魄都是归主人所有。你们不知道这些就要炼魔?”
“回楼主,这些属下都是知道的。只是,属下以为魔的主人只能是楼主。”
“不,根据不同的需要,魔的主人可以是任何人。”甚至是他自己。
“楼主,您还没有自己的魔。”汉斯说话了,“既然红花绿叶只想成为您的魔,您就成全了他们吧。”
夜奴看到他们肯定的目光,于是点头应允。
“来人,告诉忠大哥,今天晚上凝电居加十倍守卫,全部要暗阳的人,立即安排。”
“是,楼主。”
“既然如此,今天晚上就开始吧。现在先用膳。”
待凉菜、热菜、水果、汤都上齐了之后,第一次与楼主一起用膳的红花绿叶几乎傻了眼。
身为杀手,达官显贵在他们手上丧命的为数不少。为了顺利完成任务,每次实施暗杀行动前,总要对当事人生活习惯调查一番,确保万无一失。所以,他们也是见识过什么叫纸醉金迷的奢侈生活,但像眼前这样的宴席,还是第一次见。
金盘玉碟并不新鲜,但用价值连城的古董吃饭还是头一次见。就不怕摔破了吗?珍馐佳肴不新鲜,但荤素搭配如此合理,根据季节养生随时令调整的宴席还是第一次见。按理说以兰楼楼主的地位权势,想吃什么奇珍异兽没有?但这桌上却只见制作极其精美,手艺绝对一流的时令瓜果。自然少不了鸡鸭鱼肉,但却不是灵芝炖羊羔这样不知所谓,几近毒药的“美食”。一般的皇室贵胄都是只知道满足口腹之欲,不知节制的胡吃海塞,吃得这么健康,这么讲究的还是第一次见。他们不得不佩服楼主的品味格调。为这样的人成魔,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