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腿上被划了许多道,唐庆盯着烤狼腿,没有看大民,只点了点头,表情有些古怪,好象是想说话却不知道说什么。身边有碗水,是盐水,他不停地用一个带有树叶的小树枝蘸着水往前腿上刷水,也就是把盐刷在狼腿表面那些刀割出的缝隙中。
大民走过去,坐在唐庆身边,也盯着烤狼腿。虽然没有孜然香料,烤肉的香味依然浓烈。大灰狼前腿肉串整体锃亮,一滴滴的油顺着狼腿掉到地上,大股大股的烤肉香味喷薄而出。唾液分泌立时增加许多,咽了一下,问道:“什么时候能吃?”
血腥?什么血腥?残忍?什么残忍?当饥饿的人体会到这些肢体与残骸都是食物的时候,都是寻常肉类的时候,他朝残骸伸出了手:“怎么不烤后腿呀,后腿比前腿大,两个前腿不够吃,再加个后腿。” 举起短剑,一下子竟砍掉了一条狼后腿。
不对,没这么大力气呵!这只后腿肯定是早就与残骸分离了,大概是唐庆特意放在那里的。刚才没注意,确切地说,没敢仔细看。
唐庆急忙过来拿起后腿,道:“主人您别动手,这种粗活小人来,这两个前腿是为您烤的,等烤好了,小人再烤这个后腿。”
大民道:“那你要等到什么时候啊,这样,咱们俩一人一个前腿,边吃边烤,等吃完了,这个后腿也差不多了,这多好。”
唐庆立即道:“不不,主人,还是您独自享用前腿,狼肉本就粗糙,后腿更是粗韧难嚼,还是小人来,小人已经习惯了,小人不饿。”
大民有些好奇:“前后腿的肉质不同?还有这个说道?那就更应该试试了。别争了,咱们俩一人一个前腿,然后一起吃这个后腿,哎我说,你能不能现在就烤这个后腿?到时候就能前后腿一起品尝了,要不然,等后腿烤好的时候,前腿的滋味都忘了,就不好比较了。”
唐庆愣看着他,吧唧了几下嘴:“主人,还是您先用这两条前腿,等您用完了,后腿也烤好了,小人给您留些尝尝。”
同甘共苦,最好能成为好朋友,好兄弟,这是好人聚义的传统办法,只有坏蛋才独自享受下面的贡献,许多小说都是这么写的,大民看过。既然唐庆是手下,那么自然他是主角,唐庆是配角。身为主角,就要有主角的觉悟和做法,大民是好人嘛。
好人道:“这怎么可以,一起吃前腿,一起吃后腿。”
唐庆伏身道:“主人,小人实在不敢当……”
好人立即打断道:“难道你不想跟我同甘共苦?”
当兄弟们与你谦让的时候,一定要果断,一定要显示出自己真心让利,只有这样才可以打动他们的心,只有这样才能增进感情,几乎所有书上也都这样说。“现在必须抓紧唐庆,刚才呕吐了好几次,万一唐庆认为我软弱可欺就坏了。”因此,有些软弱的好人斩钉截铁道:“别说了,就这么办了。”自觉很有班主任的气势。
唐庆果然深受感动,跪伏在地说出许多表忠心的话,还眼泪汪汪的。
大民很高兴:即使刚才的呕吐使唐庆有了什么不良想法,现在也应该没事了,没想到,自己也有当领导的一天,还是班主任级别的。
许多地方的表皮焦了,表皮下面一厘米左右熟了,可再往里面的那些却没熟。每次只能用短剑将烤好的表皮附近割下来,继续烤里面的,无法切出大块。狼肉确实粗糙,每一口都要仔细咀嚼好一阵子才可下咽。少许的盐味使嘴里的肉越嚼越没味,也弄得大民越来越饿,恨不得吃生肉。
以前吃过烧烤,可这与想象完全不一样,太难吃了,或者,是唐庆的烧烤水平有限?可能是肉里的血水没放干净,烤好的狼肉有些腥,刺激得牙龈有些痒,很想向狼那样咬个什么东西,可刚才咀嚼狼肉消耗了大量的力气,太阳穴旁负责咀嚼的肌肉有些无力的酸软,吃累了。
这几种感觉来回冲击大民的心情,一种从没有过的不耐烦浪潮一直在上涌,终于忍不住了:“不烤这破狼了,太难吃了!”
唐庆急忙道:“主人,小人去拿那些烤好了的,稍微热一下就好。”他指的是那些金国大内侍卫兼猛安谋克们送给大民的,全放在辎重马上。猛安谋克是金**制,简单地说,就是千夫长及百夫长制度。普通的大内侍卫都是谋克级别,大内侍卫中的谋克实际是猛安级别。
当时他们打了许多鸡和兔子,还有只鹿。大民没吃过鹿肉,因此先前他毫不犹豫地选择吃鹿,不吃曾经吃过的,所以现在剩下的只有鸡和兔子。
在家的时候,大民很少吃兔子肉,现在正饿的时候,虽然有兔子肉,但也不如鸡来得熟悉。刚才的烤狼给了一个教训:不要在自己急用的时候试验不熟悉的东西。点头道:“对,拿那些鸡,我觉得我一个人就能吃两只。”
叫化鸡的做法在脑中闪现,许多书里都说那样做出来的东西很好吃,肉很嫩,要不是这里的沙土太少,正好用这个糙狼试一试。
狼腿烤得很烫,唐庆把帐篷粗布垫在手里,将树枝上的狼腿扯下来,换成五只鸡。见先前穿狼的树枝不够长,只能穿四只鸡,大民从火里扒拉出块比较大的石头,把剩下的那只鸡放在火红的石头上。唐庆翻弄树枝,他翻弄石头上的鸡。
碰到略有些发红的石头,鸡皮迅速焦化,大民的动作被迫加速,忙得不亦乐乎。阵阵香味传出来,在咽下第十一次口水的时候,不能继续加热了,石头上的鸡已经焦黑一片,开吃!
即使糊了,鸡肉也比狼肉好吃,不仅嫩,还没有那么重的血腥味。这只糊鸡的表皮很烫,里面还是温的。吃到第二根鸡腿的时候,大民才忽然想到现在是夏天,那些烤好了的这些鸡和兔子应该不会很凉,也许不加热就可以吃,但愿它们不会迅速变质。看看手里几乎只剩骨架,叫道:“唐庆,好了吧?我都吃完一只了。”
那四只鸡都在树枝上流着油,一看就烤好了。唐庆道:“主人,烤好了,稍微凉一下就可以用了。”举起树枝,绕过火堆,将树枝的另一端加在y型树枝上,一边继续转动树枝,一边呼着气吹。
不好!他吹气的意思大民明白是想让鸡凉得快一些,“可您老人家这么个吹法也太不卫生了,即使现在是天快黑了的傍晚,也能看见有许多唾液飞落在第一只和第二只鸡上!”估计他也馋了,也早就饿了。
大民急忙走过去,把架在y型树枝上的那一端拿在手里,很费劲地用短剑将最远离唐庆的这只鸡从树枝上拔了下来:“说什么也不能让他的口水玷污了它!”
坐回到火堆旁,另一支短剑也**鸡身,左右对称着将鸡支撑在膝盖中间,悬在身前,大民摘下鸡腿,道:“唐庆,那三只都是你的。”唐庆似乎点了点头,传来清脆的汩汩吞咽声。
不管他了。大民一手一个大鸡腿,左边咬一口,右边咬一口。多亏有刚才那只糊鸡垫底,才能从容品尝到这么美味的烤鸡,这是什么日子呀!要是有冰凉的啤酒,完美!
干掉鸡翅膀的时候,大民的肚子不那么饿了。唐庆的吃姿完全显露出来:先把所有的鸡腿都吃了,然后是所有的鸡翅膀,现在正就着树枝吞咬鸡胸脯。可能觉得温度降下来了,伸手将一只鸡摘下来,象吃玉米一样来回啃。朝大民不好意思道:“嘿嘿,适才饿得够戗,现在好多了。”
后者微微一笑,点头道:“我也是,太饿了,从来没这么饿过。”张嘴咬下最后一块鸡胸脯,继续道:“够吗?不够再到辎重那边拿,我已经饱了。”
唐庆点头道:“够了,够了,现在就已经不饿了,吃完就饱了。”
忽然间,大民感到了与唐庆的亲近,好象在与同学另类郊游。理智告诉他,唐庆是他的手下。以前读过的小说告诉他,唐庆是朋友,或者,兄弟。咬了一口鸡脖子,扯下一大块鸡皮:“别吃鸡屁股,那玩意儿致癌,对身体不好。”
第二天,主角和第一手下说笑着继续前行。
不一日,走出群山,来到平原地带。
在马上长舒了一口气,远望正在田野中耕作的农民伯伯,大民道:“终于见着人啦。”
唐庆在旁边走着,应声道:“是,这几天确实没瞧见什么人,这地方太荒凉了”。
经过几天的以马代步,大民已初步习惯马背上的颠簸,见远处有些人,便双脚踩镫站了起来,傲然四顾,准备叫唐庆施展一下,最好是到什么县城之类的地方了,然后拿着好东西返身回家冒充阔佬财主:“唐庆你看,那边的人在干什么呢?”
唐庆闻言,立即拔腿跃上辎重马背,朝主角的手指方向暸望,脸色微变道:“好象是一批流民在围攻一个村子。”
大民不由坐回马鞍,勒马看着唐庆:“什么意思?怎么回事?”
唐庆跳下马背躬身道:“小人去打探一下。”说完急奔而去。
呆坐在马背上,望着唐庆的背影,微小汗珠布满额头,主角心中一阵慌乱,颇为后悔。来到这个时代,只是想看看,朦胧感觉是个机会,但究竟是个什么机会却说不上来,似乎只想渡个愉快的暑假,还可以弄些钱财物品,都是古董呀,应该很值钱的,要是碰到哪个书法国画的大家,那可就发了。
可是如何回去呢?回到自己的时代,回到自己的家呢?
难道就呆在这个时代了此一生吗?从没想过。
当时太性急了,眼下这种情况怎么办呢?只想到自己的知识在古代有大作为,只想到有了唐庆这个超级飞贼大马仔就可以不愁钱财,却没想过来这里的风险?
为什么没想到返回去,看,现在完蛋了吧?
无法存档,无法读取,这是在现实,不是游戏,更没有补考。
咬手,疼出汗,没回去,这不是在梦里,看起来是真的回不去了。
混蛋呵!走这条路竟能碰到农民起义?
这可叫我怎么办呀,天哪!
亲身来到这个时代后,主角终于完全醒悟并认真考虑自己的处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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