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再往前走了,谁知道前面有什么,牛蜂应该早就被甩在了后面,我要下马,我强烈要求立刻下马!
仿佛有上帝听到了他的心愿,前面竟真的出现一个小草丛,仿佛垫子。大民的心使劲跳了一下,叉开腿,双手用力推按马镫,以体操鞍马的动作脱离开去。落地的时候脚和腿有些软,重重摔在地上,惯力使他滚了几下。地面不平,石头硌得大浑身生疼,小臂及肘部擦伤,衣服没破,有些脏,全是尘土与杂草。
看着伤处,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疲劳与伤痛的持续打击中,庆幸与后怕一起来凑热闹,大民慢慢挪向附近山石。
哎呦,太累了,休息先,等唐庆来了之后,找到那匹该死的马再说。没带创可贴,没带黄连素,药品及辅助医疗用品都没带,谁能在心急欲狂的时候想到这么多呢!现在受了伤,看起来只能自行恢复了,但愿不会感染或破伤风。
靠在山石上,大民闭目喘息,胡乱想着。
耳边传来轻微的脚步声,还有奇怪的喘息。不是唐庆,是大狗!
一条大狗,可能就是狗群里总是跑到前面去的那条,张着嘴,舌头垂涎地吐在外面,距离三米左右看着郭大民,浑身没有肥肉,全是精瘦肉,矫健地挪移,在试探。
大民愣愣地看着它,眼睛有些虚,看不清楚大狗的具体样子与动作。片刻之后,醒悟般拔出短剑:左手正握,在腰间预备戳刺;右手反握,抬到头旁准备剁扎。姿势蛮时髦的,可糟糕的是两条腿,脑子想跳起来的时候,双腿却用不上劲,一下子没起来。
“可能刚才太累了,现在还没有恢复。”
“可能不是,估计是吓的,这是慌张害怕的必然反应。”
“应该不是吓的,一条破狗有什么可怕的。”
“很镇静地拔出了短剑,很冷静地摆好了姿势,应该不是吓的。”
大民的心在狂跳,脑子在乱想,眼睛逐渐恢复了正常聚焦,清楚地看着大狗。
大狗没有立即过来咬,喉咙里发出呼噜声,嘴角有白沫。
“狂犬病发作?坏了!现在的姿势不行。”大民下意识察觉到了这一点。于是,左手抬起来准备砍切,右手挡在腹部左侧准备穿刺,屁股蹭着后面的山石。终于站起来了!
大狗的喉咙里仿佛有痰,一直在呼噜。大民会意这是种威胁,也仿照着发出类似的呼噜声。别说,这种呼噜还真给人力量与勇气,他的腿不那么软了,身上也仿佛有劲了,一股敢于作对的情绪诞生,而这时的大狗也不呼噜了,仰天长叫一声。
哇靠!是狼!传说中的狼!
不知怎么,可能是被吓到极点而爆发吧,大民突然变得十分凶狂。狼还没有叫完,就冲了过去:宰了它,拼了!
没有什么姿势,没有什么招式,大民的双手在前面胡乱而僵硬地挥舞。
大灰狼不敢与他正面为敌,扭身就跑,动作很快,也蛮灵活的。
大民的脑子似乎很清醒,可就是管不住身上的关节部位,没有停下,依旧朝前冲,竟呈追杀态势!
下意识追出去百多米,仿佛习惯了这种紧张而危险的环境与气氛,大民放慢脚步,手臂的挥舞也逐渐可以控制。大灰狼依旧做着挑衅动作,但追过去它就跑,“呸”了一声,大民停下脚步,喘息。
狼是群居动物,以前在电视里见过,它们会群体攻击,这个吸引注意,其他从旁边及后边偷袭,要么咬腿,要么咬脖子。这群狼一共有七头,趁现在只有这一头狼,应该立即消灭了它。可是人类是跑不过狼的,它好象在引诱,它们想打伏击?食肉的动物都会打伏击,狼也肯定会,现在应该立即找个不被它们围攻的地方,树!对了树,狼不会上树!
大民朝周围晃了一眼。可惜,周围没有树。这里依旧是石头山的山腰,全是石头。所谓的路也不过是稍微平坦些的山坡,唯一可以攀登的山石就是草丛旁他刚才依靠的那块。不到一米五,估计没什么用。
回头看了一眼。那只狼似乎想偷袭,大民现在一回头,正好把它吓住,身子一顿,还往旁边蹿了两尺左右。
不害怕了,大民轻蔑地笑了一声。忽然想起不知是谁曾说过:狗怕人扔石头,狗怕人蹲下又突然站起来,狗怕人拿棍子。狼是狗的祖先,狼也应该怕这些。虽然这里没棍子,但有石头啊,遍地石头。
再一次发出类似狼的呼噜声:“小样的,看我怎么收拾你!”大民把右手的短剑交到左手,伏身拾起一块半斤左右的大石头,向大灰狼甩去。
要是以前练过飞刀就好了,保龄球也行,要是以前玩过任何投掷类游戏就好了。
石头,那块石头,竟然距离狼身边两米左右飞了过去。而他与狼的距离也不过十几米。
怎么扔的!大民被自己如此大偏差的准确度吓了一跳。
狼也明显吓了一跳。石头刚一出手,它的身子就塌了一下,眼睛随着石头转,石头落地以后,它还特地跑过去闻闻。气死我了!
大民又抓起一块石头扔过去,眼看着又偏离了不止一米。鉴于大灰狼会自行躲闪,也就不瞄准了,反正瞄得再准也打不中,还是以数量取胜吧。地上这么多石头,要是能造个墙就好了,陷阱也行。
要是有枪就好了,弓箭也行。
要是会飞就好了,轻功也行。
盾牌、机枪、武功、大力水手的菠菜?
胡乱想着,大民不停地扔着石头,虽然没有一块打到,可不管怎么说,成功将大灰狼阻挡在十米以外。
“主人,您没事吧?”
突兀传来的声音吓了大民一跳,随即惊喜道:“没事,唐庆!”
唐庆的速度真快,话刚说完,他已经跑到了大民的面前,抬手甩出一个大石头,正砸中刚要逃跑的大灰狼的脑袋,一下就将大灰狼砸倒在地,躬身施礼道:“没保护好主人,望主人责罚。”他也有些喘。
早就说过别冒充神仙了!报应吧?来不及想什么,大民急忙把他扶正:“什么责罚不责罚的,来了就好。”见那个大灰狼没怎么动弹,还在那里趴着,估计被打死或打晕了,心里立刻安稳许多,问道:“这只狼挺好玩的,死了?”
唐庆立刻躬身:“死了,主人,此狼是您的宠物?”
什么意思?大民摇头道:“不是,嗯,当时没什么事干,等你,闲着无聊,就逗弄逗弄,解闷而已,哎我说,我那匹马惊了,跑掉了,你那匹呢?就是驮着帐篷的那匹?”
富人养狗,说不定仙人养狼。唐庆怕那些狼是大民养着玩的,现在听到如此一说,放心了:“适才主人的马匹狂奔而去,小人在后面追随,辎重马匹也在跟着,只是小人不知道主人走了哪条路,就一条条试探,最后才找到这条,就追上来了,不知道那匹马跑到哪里去了,小人这便去找。”
侧眼看了一下那只狼,估计真死了,一直没动弹,大民点头道:“行,那就辛苦你去找一下,哦对了,顺便把那些狼全宰了吧,省得它们在这里残害生命。再接再励,为民除害。这个给你。”说着递过去一柄短剑。这些武器在自己手里,貌似没什么作用呵。
唐庆又急忙躬身,接过去,转身跑了。
别说,古代人的礼节虽然多,看着也别扭,很不习惯,可大民现在有点喜欢了:“那匹狼这么轻易就被唐庆打死了,而唐庆对我这么恭敬!”轻飘飘走到那匹死狼旁,狠狠踹了一脚:这个混蛋!
狼的身子动了一下,吓得大民急忙跳到旁边,差点把脚崴了。拔出另一把短剑的时候,才醒悟狼确实死了,没有复活。刚才的动作是因为自己踹了它,它的肢体受力产生动作。
还没摸过狼呢!大民蹲下去,右手攥着短剑,虚指狼的咽喉以防万一,左手小心地摸了摸。毛有些粗硬。推搡狼皮的时候,发觉表皮有温度,里面是滑的,可以摸到狼皮下的肌肉群。狼皮与狼肉之间有空隙,产生许多褶皱,估计这匹狼以前挺胖的,现在变瘦了,还是突然变瘦的。可看它刚才那种矫捷的样子,怎么也想不出它肥胖的样子。右手短剑轻轻扎了扎,有一种软软的阻塞感,又在顺势划了划。哇噻!这就是切肉的感觉吧?
在家的时候,大民没做过饭,更没切过肉,唯一的杀生行为就是打过鸡蛋。鸡蛋与肉都应该是荤的,可感觉不一样,绝对不一样!摸着狼,体会着温软的感觉,他把右手短剑轻轻地点下去,试探着,轻轻剁着、划着、感受着,慢慢加大了力量。一不小心,捅破了,有血漫了出来。
蘸蘸狼血,也是红的。好象有些发乌,可能划破静脉了。短剑凑到鼻端,淡淡有股腥味,可能所有的血都有腥味吧。大民以前自然也没闻过血液的味道。左手揪起狼皮,右手短剑找到刚才划破的地方,他又想知道狼皮下面是什么样子的了,还想知道血流完了的情形。太好奇了吧!
“不要说我残忍,对现在的我来说,这是一种带有危险的游戏,这是电脑游戏中杀死怪物之后得到的战利品;不要说我脏,这匹狼的毛色不错,不仅干净,还闪着亮光呢;不要说我恶心,学校里上过生物课吗?做过生物试验吗?都差不多。”
短剑很尖,很轻松就扎了进去。可短剑的刃部却不锐利,不利切割。大民双手用力攥着短剑,使出全身之力平端狼皮,把这匹狼整个挑了起来,一种成就感油然而生。
狼很重,他的手有些抖。先前被扎透的窟窿越来越大,血沽沽地往外涌,原本干净的狼皮被污染了。红色液体顺着狼身向下淌,差点沾到裤子上。地上出现一滩血迹,越来越大。有些害怕了,血迹形成的小水潭快碰到鞋了。
迅速将死狼放到旁边地上,抽身跑到比较高的地方。裤子和鞋没有沾到狼血,短剑上全是血,手及剑柄上也沾满了血。红红的有些发黑,滑腻腻的,还稍微有点粘性,开始是温的,被小风一吹就凉了。大民打了个冷颤,急忙把短剑扔掉,双手**地上的薄土中搓动。
土,尤其沙土,是可以起到清洁作用的,可这里的土太少了,入手全是石头。
石头也凑合了!大民努力搓着,手掌的血见少,露出本来肤色。继续跑到先前下马那里的草丛边,草也是可以清洁的。捋下一大把草,仔细搓动,直到手里的红色全部变为草汁绿色才罢休。哎呀不好,还有一把短剑在死狼那边呢。站起来远远看了看。
还好,短剑没被扔到血潭里。现在血潭的直径已经达到一米左右,狼有一半的身体浸泡在它自己的血里。短剑离血潭大约一尺,满身红色,仿佛血潭的孪生兄弟小血潭。大民心中有些发憷,感到一阵真发冷。低头见手上虽然没了大片血迹,可指甲缝等细微还是黑红色。
太可怕,太残酷了!自己刚才中邪了,居然做出虐尸这种不可想象的事情,双手还沾满鲜血!不行了,找个地方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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