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第一卷穿越了,姐想要帅锅!]
第72节第72章喂,丫头
青鹿帮能在三不管的边境城市混得有声有色,没点实力是说不过去了,打手小弟们的速度远远不及血滴子的轻功,但在常人看来已经算是很快的了,毕竟血滴子的轻功那叫鬼飘,不是常人学得来的!
可惜习惯血滴子速度的我动作比小混混更快,他们动的同时,我已将月君从白绸缎里取出来,随手拨开箭囊的盖子,只听几声弦音嗡鸣,二十几号人被射趴了三分之二,还有几个长得一般般不太刺激人家视觉的打手,我只赏一箭,他们躲得够快,箭没扎中要害,受了点轻伤,但也不敢再靠前,只好停留在原地盯着我的举动。
青为鹿就惨了,这些日子我日日对着青青看,审美标准提升了不少,平日觉得有些好看的帅锅也被归入平凡一类,何况满脸横肉的他,最主要是他的嘴太犯贱,从小到大哪有人敢骂本小姐,鉴于印象负分加其貌不扬,本小姐礼尚往来送他十箭,站在最后面的他是第一个趴下的人。
“哼,现在尝到你不看在眼里的‘花拳绣腿’是什么滋味了吧,就你这水平也想和本小姐十箭连发对抗,当年以轻功称快的盗中之王还被我射中六箭,在云和的监牢里养了两个月的伤哩,他人生最辉煌的意义就是给本小姐换了不少零花钱!哦呵呵呵呵!”
千万不要小看女人的报复心,小样的,咱都不过老狐狸,咱还整不垮你一只蠢鹿吗。
“啊,对了,你说你要找的兄弟,青为马,啊哈哈,那么可笑的名字听过一次肯定忘不了的,不过很遗憾,本小姐完全没有印象。”小人物我从来不记的,你若是问我军政大臣我也许还能说出几个来。
“不……不可能……他明明……是……和你一……一起进了巷子……”
哟,九箭都扎中要害,大量失血的蠢鹿还有力气说话,难能可贵哦,神仙为了弥补他的头脑简单特地给他加强了体质吗?
我讥讽一笑,道:“如果你是说那些拐本小姐到小巷意图敲我闷棍的蠢材,那就更不用问了,本小姐光一个早上就遇了十几拨,大家报的都是假名,你不会以为有傻子敲人闷棍还报真名去给人查老底吧,所以喽,本小姐就是不知道你说的是哪一拨人,啊,还有还有,不管哪一拨人的去向你都不用问我,因为本小姐也不知道他们的下落,明白了吗,倒霉的中毒鹿。”
我付了自己的房钱,看在这家店还不错,这两日服务也很周到,我没让店主为难,丢了一颗金豆子当是店里损失的赔偿。
从颤抖的店小二手里接过法拉利的缰绳,我回头看了青为鹿一眼,嘴角勾起冷笑,敲人闷棍还敢上门来要人,态度如此嚣张,尤其是他和他手下那几张丑脸严重荼毒了本小姐的视觉神经,不射你本小姐才觉得对不住自己!
不过,我也没说谎,青为马和其他意图敲我闷棍的“导游”们的行踪本小姐确实不知道,每次本小姐走出小巷再回头的时候,血滴子都只留下一巷空气,谁知道那些小瘪三是人是尸,就算他们都被“日咒”拿去当研究僵尸的材料,那也是他们罪有应得,不关本小姐的事。
出了城,我来到郊外偏僻的地方,找了个荫凉处坐下,等青青带曲扬日来与我汇合,血滴子自有一套追踪联系手法,我倒不担心他会找不到人。
“喂,丫头。”
是错觉吗,我好象听见有人叫我?
抬头去看时,果然发现树上悠闲地坐着一个全身黑衣的男人,那身装扮好眼熟。
“你看起来好象是个刺客。”
“啪!”某位很不华丽地从树上倒下来,“是我,夜殇!”
“哦,是夜殇大叔啊,我说怎么那么眼熟,恭喜你还活着哦。”
当初伤成那样,现在又能能活蹦乱跳,生命力犹如小强般顽强,再生能力简直媲美蜥蜴,如此稀有动物被本小姐前世的朋友们发现,早拉他上实验台好好解剖研究了。
夜殇大叔拍拍身上的尘土站起来,走到我旁边靠着另一棵树坐下。
“好久不见了,最近过得怎么样?”
“本小姐一向觉得自己活得挺不顺心的,你呢,不好好养伤,跑这来干嘛?又接了任务?”
“嘿,不行了,上次的伤口很严重,半年内没办法再接任务,反正山中国已经被天辉攻下灭国了,我违约也没人会来追掏前款,正好当我到处游走休假的资金,没想到能在这里碰到你,说起来,我可被你摆了一道啊。”
“有吗?”我眨着纯洁的目光,你被本小姐摆了何止一道,不知道你说的是哪道。
“还装啊,丫头,你不是山中国的人吧。”
“哦,原来是这个啊。”我用很无辜的眼神看着他道,“本小姐有说过自己是山中国的人吗?是你自己那么认为的哦,我只是没解释而已。”
他一副“我就知道是这样”的表情,说:“你也不叫伊雪,你的名字是——南宫想南!”
我一惊,脸上却不显露,微笑地等着他的下文。
“刚才你在客栈的举动我都看到了,很高明的箭法,弓箭并非行走江湖的人合适佩带的武器,当世精通箭术的高人一只手就能数得过来,其中仅有一人与你年纪相符,便是以十箭连发而成名的南宫想南,他是盗中之王一生唯一一次败绩,而且还是惨败,并不得不以重伤的模样狼狈地在云和监牢躺上两个月,随后便金盆洗手引退江湖,也因此让南宫想南获得‘盗贼亡者’之名。”
“嘁,本小姐还以为是谁给我起了个那么难听的外号,早知道我就给那丑男多补上几箭,让他直接躺进停尸房去!”我的说法等于承认了夜殇的猜测。
夜殇眯着眼笑了,说:“其实看到南宫想南的通缉单上的描述时,我就猜是你,刚才在客栈听你说到盗中之王时,我就肯定了。没想到南宫想南竟然是个女孩,不愧是流有天辉血脉的女子,对了,你是南宫家的直系继承人吧,为什么会被朝廷通缉呢?而且通缉单上也写得隐晦不明,还生死不论,照说朝廷应该会卖南宫家的面子要活捉吧,似乎另有隐情……”
“大叔,你也知道另有隐情就别问啦,而且生死不论也没错,他们的本意就是要我死,你有没有兴趣拿那笔奖金?”
我不动声色地微笑,拿着月君的手悄悄紧了紧,能瞒过晃进御花园,又在数名“绝命”的刺杀中逃脱,想必夜殇的身手绝非一般,小看他会吃亏的,待会若是血滴子救驾不及,只能靠月君帮我拖上一点时间了。
“对钱我一向很感兴趣。”夜殇大叔慢悠悠地说,存心吊我胃口,“但我不会出卖朋友,何况你还是我的救命恩人,丫头,不要把人看扁了!”
“呃?”
“想南,发什么呆啊,还是你嫌弃我是个杀手,不屑跟我做朋友?”
“没……我很乐意啊,夜殇大叔。”我朝他露出最灿烂的笑容。
说起来,他不但被我耍了好几回,还被血滴子杀个半死身中剧毒,又当了我第一次手术的实验素材,居然还能对我感恩戴德。
夜殇大叔,你不该干杀手,其实你是个以德报怨的大好人吧,你简直……你简直就是日生的冤大头啊,本小姐最乐意让别人替我背黑锅了!
本小姐的宗旨——朋友,就是拿来利用的!
拒绝了夜殇的同行邀请,夜殇大叔也没强求,毕竟当杀手的大都是独行侠,陡然有人跟在身边才更加不自在。
临走前夜殇大叔给了我一块令牌,说若是有事要找他,可以拿令牌到任何一家“云来客栈”去找掌柜,听到这里我才知道,夜殇大叔竟然是有钱人,还是国际型连锁旅店的幕后大老板,失敬啊失敬,从今以后你的代号就叫人型提款机,等以后我零花钱用光时一定会去找你的!
随即我又很不解,为什么他都这么有钱了,还要跑去当杀手,这职业多没保障,人寿保险都不收你,有大老板不当偏要去受罪,我说大叔,你有自虐倾向吗?
“咳,本来开客栈只是想建立一点自己的情报系统,没想到越做越大,就变成现在的样子了……”夜殇大叔如此解释。
我无语,夜殇大叔,你说你好好一个男人咋就比母鸡还能生蛋呢,财政收入后面一颗颗大蛋看得人眼红啊!
唉,不是我爱说,大叔啊,人家打工仔一生的奋斗目标就是当老板,哪怕是开个小店也乐呀,你家店都开成跨国连锁旅店,“云来客栈”的名字都被人熟到烂了,一年净收入顶人家打十辈子的苦工,何苦放着人人称羡的boss不当,偏要去做那杀手组织的小弟,生命没保障不说,哪次我见你时你不是带伤之身的,估计你现在的内伤也还没痊愈吧。
不过,这令牌是纯金打造的耶,足有巴掌大,以后靠它在各地云来客栈都能免费消费了,赶紧收起来。
夜殇大叔很识趣没有追究我被通缉的原因,那些大世家和朝廷的事他也不想去参与,毕竟干黑暗杀手这一行都深懂保密的重要,不好奇也是作为杀手很重要的一项素质,他不会对不该管不该问的事有太多的好奇。
告别了夜殇,我坐回树阴下闭目养神,月君依然被我紧握在手中。
我在心里细细地回忆着夜殇说的每一句话,还有他蒙着面罩的脸上有什么动静,确定他确实没有对我动过恶念和杀意,这才决定暂时相信他的话,当然也不排除他对感情的控制已经到了青青那等境界,若碰上那样的高手我也只有自认倒霉的份。
可惜他本身拥有庞大的情报网,组织未必能调查出他的底细来,还可能会打草惊蛇,目前先别和他撕破脸比较好,反正我身边有血滴子保护,若有人想对付我只怕也没那么容易。
“陛下,他走了。”